招标
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热电项目(大榭热电四期)通风空调系统采购项目预公示
金额
47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甬发改审批〔2020〕253号
预算金额475万元
招标公司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梅工0574-56777341
招标代理机构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毛军华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热电项目(大榭热电四期)通风空调系统采购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热电项目(大榭热电四期)通风空调系统采购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波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热电项目(大榭热电四期)核准的批复,项目批准文号:甬发改审批〔2020〕253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166947万元,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6.41公顷。本工程装机规模为3炉3机,包括2台410吨/小时高温高压水煤浆锅炉、1台410吨/小时高温高压天然气锅炉、1台15MW背压式汽轮机、2台25MW燃气轮机组(配余热锅炉),同时配套建设烟气处理、水煤浆路由、储运系统等辅助设施。本次招标规模为通风空调系统一套。建设地点:宁波大榭开发区胡家墩地块(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厂区东侧)。2.2招标范围: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及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等售后服务。2.3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4750000元。2.4交货地点: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热电项目工地现场(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环岛北路胡家墩地块)。2.5交货方式:工地交货,负责将货物运输至招标人工地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输、装车、保险等设备落地前的一切费用。2.6交货期:设备合同签订后45天内到货,且供货满足现场安装进度要求。(发货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待招标人通知后送至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如招标人要求延期交货,投标人应负责免费保管。)2.7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验收要求按照本招标文件合同书内的要求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热电项目(大榭热电四期)通风空调系统采购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空调设备主机的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具有相应的供货和服务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业绩要求:2019年7月1日至今,投标人拟投产品制造商须具有1个恒温恒湿屋顶整体式空调的销售业绩(业绩时间以销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公告内容
无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滨海南路111号
联系人:梅工
联系电话:0574-5677734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大厦A座934
联系人:毛军华、王莹、金洁莹、孙丽琴
联系电话:0574-89076310
电子邮件:/
1.招标条件
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热电项目(大榭热电四期)通风空调系统采购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波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热电项目(大榭热电四期)核准的批复,项目批准文号:甬发改审批〔2020〕253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166947万元,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6.41公顷。本工程装机规模为3炉3机,包括2台410吨/小时高温高压水煤浆锅炉、1台410吨/小时高温高压天然气锅炉、1台15MW背压式汽轮机、2台25MW燃气轮机组(配余热锅炉),同时配套建设烟气处理、水煤浆路由、储运系统等辅助设施。本次招标规模为通风空调系统一套。建设地点:宁波大榭开发区胡家墩地块(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厂区东侧)。2.2招标范围: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及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等售后服务。2.3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4750000元。2.4交货地点: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热电项目工地现场(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环岛北路胡家墩地块)。2.5交货方式:工地交货,负责将货物运输至招标人工地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输、装车、保险等设备落地前的一切费用。2.6交货期:设备合同签订后45天内到货,且供货满足现场安装进度要求。(发货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待招标人通知后送至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如招标人要求延期交货,投标人应负责免费保管。)2.7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验收要求按照本招标文件合同书内的要求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热电项目(大榭热电四期)通风空调系统采购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空调设备主机的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具有相应的供货和服务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业绩要求:2019年7月1日至今,投标人拟投产品制造商须具有1个恒温恒湿屋顶整体式空调的销售业绩(业绩时间以销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公告内容
无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滨海南路111号
联系人:梅工
联系电话:0574-5677734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大厦A座934
联系人:毛军华、王莹、金洁莹、孙丽琴
联系电话:0574-89076310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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