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州卷烟厂恒温恒湿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55.99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州卷烟厂恒温恒湿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 公示
(招标编号:招标人编号:QZGKZB-2024-012;招标代理机构编号:0627-24Z0970761)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06 月 14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州卷烟厂恒温恒湿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天津市赛维尔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5.9933 万元,质量:响应招标文件,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中发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6.8 万元,质量:响 应招标文件,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天津市赛维尔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中发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天津市赛维尔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中发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天津市赛维尔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 评审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中发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 评审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 书面文件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文件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 理人签字,异议书应当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异议事项、法律依据、异议人全称等;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书面文件原件邮寄给招标代理机构,
或者将书面文件原件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及时通知招标代理机 构项目联系人。
三、其他
1、天津市赛维尔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人民币):含税 559933 元,不含税 513700 元;增值税税率 9%,增值税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实施时间:根据招标人实际生产 需求进场,现场施工周期 20 天。2、中发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人民币):含 税 568000 元,不含税 521100.92 元;增值税税率 9%,增值税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实施时间:根据招标人实际生产需求进场,现场施工周期 20 天。3、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发布。4、公示期:2024 年 6 月 12 日-2024 年 6 月 14 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州卷烟厂。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州卷烟厂 地 址:青州市玲珑山北路 1818 号
联 系 人:张女士(招标)、聂先生(业务)
电 话:0536-3239286/323921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 13 号
联 系 人: 张先生、崔先生
电 话: 0531-81917630
电子邮件: sdzbjn@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