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新蒲校区建设项目(一、二期)边坡绿化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招标(二次)
金额
1162.32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17/04/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新蒲校区建设项目(一、二期)边坡绿化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招标(二次)
中标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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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名称 |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新蒲校区建设项目(一、二期)边坡绿化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招标(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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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遵义市新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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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机构 |
遵义中审会计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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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17年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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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
遵义市新蒲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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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景春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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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范焰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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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11623216.00元,优惠下浮0.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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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9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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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乾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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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白天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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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11624669.10元,优惠下浮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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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93.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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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遵义市绿地园林景观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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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苏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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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11623622.90元,优惠下浮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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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9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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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期 |
2017年 4 月6 日 |
至 |
2017年4 月 10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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