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萧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发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05.0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p-xxcg2023070
预算金额105.08万元
招标公司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联系人普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海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耿工18956116666
中标公司伟志股份公司105.0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XXCG2023070
二、项目名称:萧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发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伟志股份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梅岭街道世纪大道899号永晟金融大厦6楼
中标(成交)金额:1050822.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洪庄(组长)、边庆友、梁翠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评审费据实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海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龙城镇浙商大市场D1栋116室,联系人:耿工,联系方式:18956116666。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提出投诉。(地址:萧县凤北新区市民之家综合大楼B楼18楼,电话:0557-5011598)。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萧县龙城镇瑞祥小区东侧
联系方式:普主任 138557952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安徽海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萧县龙城镇浙商大市场D1栋116室
联系方式:耿工 18956116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耿工
电话:1895611666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供应商信息
3.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EP-XXCG2023070
二、项目名称:萧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发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伟志股份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梅岭街道世纪大道899号永晟金融大厦6楼
中标(成交)金额:1050822.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发证服务 服务范围:按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及《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操作指南》等有关要求,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充分利用国土调查等现有成果,对毛河、老岱河、港河、申河、黄河故道湿地保护区、萧县国有林场(皇藏峪)进行确权登记。 服务要求:依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水利普查和水资源调查评价、自然资源专项调查等成果,以河流或湖泊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划定水流登记单元界线,收集整理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用途、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护规定或者政策性文件,开展地籍调查。通过确权登记,明确登记单元内各类自然资源的类型、范围、面积、质量等自然状况,所有权主体、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或者代理行使主体及权利内容等权属状况,并关联公共管制要求等信息,协助完成自然资源预登记工作。并负责2026年12月31日前因自然资源相关情况发生变化进行变更等工作。 服务时间:12个月 服务标准:主要成果类型包括数据库成果、图件成果、表格成果、文字报告成果等,并按照要求验收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洪庄(组长)、边庆友、梁翠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评审费据实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海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龙城镇浙商大市场D1栋116室,联系人:耿工,联系方式:18956116666。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提出投诉。(地址:萧县凤北新区市民之家综合大楼B楼18楼,电话:0557-5011598)。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萧县龙城镇瑞祥小区东侧
联系方式:普主任 138557952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安徽海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萧县龙城镇浙商大市场D1栋116室
联系方式:耿工 18956116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耿工
电话:1895611666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供应商信息
3.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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