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包工程采购招标公告
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第十分公司柳州市鱼峰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五期)主体工程拟对以下专业分包工程进行采购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招标单位
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柳州市鱼峰区天马街道辖区内
工程造价:4887005.12元
建筑规模:/
三、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截止时间:
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9月30日。
2、招标答疑时间:
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9月30日。
四、招标内容及范围
分包名称 | 工程范围 | 备注 |
柳州市鱼峰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五期)主体工程-保温及防水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 本项目柳石路西三巷11号二轻宿舍、煤炭仓宿舍、一中大院、青少年宫宿舍、园林局宿舍、龙潭公园宿舍、龙潭小区15-18栋、五交化宿舍;设计施工图及相关技术资料上保温及防水分部分项的全部内容。 |
注明: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2、上列范围招标方有权根据所承接任务量进行调整。3、由中标单位负责深化设计,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如有)
五、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
1、各投标人均为合法,诚实守信有实力的分包商,同时各投标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投标内容相对应的专业资质,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资质文件均需再有效期内)。
2、服务质量优良,未进入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黑名单。
(二)工程质量要求
1、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2、由于分包商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由此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商承担。
3. 分包商应严格按照合同及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及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地提供完整且规范的施工资料及竣工资料的归档移交,并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三)材料价款结算与付款方式等:
1、分包商对分包合同价款已有充分的认识。分包合同价款应涵盖合同中分包商所承担的全部义务,以及为正确实施、完成工程并修补任何缺陷所需的全部相关事项。分包商已充分考虑并自愿承担了合同价款中存在的工程缺陷、不确定因素及不可预见的风险。合同价款已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再另行计算。
2. 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按月计量,乙方配合甲方向业主单位上报该部分的产值,甲方收到业主单位支付的该部分工程款项,且在乙方向甲方提供足额增值税发票,并将现场工人实际结算单、工资发放表、往期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农民工工资结清证明、分包商与下游供应商债权债务表及其他施工资料提供完毕后25个工作日内,甲方按乙方当期应得款的80%(含甲方代发农民工工资部分)支付给乙方,如乙方未能提供以上合格的相关资料,则视为乙方已足额支付本期请款之前所有的农民工工资及上下游供应商货款,且造成的所有影响及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进度款累计支付至暂定分包合同总价的80%时,该分包合同的农民工工资已全部结清,如造成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的相关后果及影响,均由乙方承担。进度款累计支付至暂定分包合同总价(或业主单位审核预算价扣除分包单位让利,如有)的80%时即停止付款。保温及防水分包工程竣工并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甲方等联合验收后,乙方应及时递交工程量确认单并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给甲方,甲方审核无误后,将确认单递交给建设单位审核。甲方与业主单位完成竣工结算后,甲方根据该总结算情况与乙方进行结算,最终结算价款按经发包人确认实际支付的结算总价款(含税)下浮38%进行结算。结算且收到业主单位对应结算款项后,三十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至约定结算价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业主支付保修金到甲方账户三十日内,扣除乙方应承担保修费用后无息支付乙方一次无息付清剩余质保金。
3.所有对分包商工程量的计量都应在招标人从业主处取得工程量确认后方能作为支付工程价款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4、支付方式:按主合同执行,支付形式为银行转账支付、供应链金融、银行承兑汇票等。
支付前,分包商必须按双方确认的过程计量单或结算单,全额提供或开具并交付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如投标方要求改变上述约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需要修改内容进行说明。投标方未在投标文件说明的视为投标方认可上述约定。
六、开标、评标
1、开标:在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开标,依据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招投标办法进行。
2、评标:选择合理低报价、履约能力强、诚实守信、有一定资金实力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七、服务承诺
1、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前述投标办法评选出的投标人。
2、招标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唐晓静
电 话: 0772-5337415
邮 箱: 1677412976@qq.com
监督机构: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集中采购部/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72-3983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