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如皋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对以下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足3个,或经现场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个,则现场变更采购方式:若合格投标人为2个,则变更为竞争性磋商;若合格投标人为1个,则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现邀请有意向且满足基本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参加,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网络器材采购项目,本项目分包如下:
第一包:光纤分纤箱及熔接辅助器材
第二包:接头、工具类
第三包:供电器
第四包:设备箱、防水盒类
第五包:水泥杆
第六包:钢绞线、铁丝
第七包:抱箍、挂钩
第八包:劳保
第九包:野外有源机柜
第十包:机柜
第十一包:交换机、光纤收发器
第十二包:野外有源机房
二、项目需求说明
招标人器材采购项目分为十二包,采购期限从中标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若此期限内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及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对本项目部分内容进行了招标,则涉及的相关项目协议终止。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可以选择一个或若干个包投标,但每包需独立编制投标文件及报价。
三、招标相关信息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第四包设备箱注册资金须不小于50万元;第八包仅须有营业执照;其余各包注册资金须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投标人必须是专业从事广播电视网络设备、器材的生产或代理或集成的公司,同时具有专业的技术队伍,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并取得客户的充分认可,具备苏中、苏南地区县级广电、通信或供电行业使用案例。
4.具备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快速响应维护能力,具有较大规模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及完善快捷的技术支持能力,拥有固定可靠的有效服务网点,负责质保期内外的服务工作。有效服务网点指由投标人自己或者其授权的服务商设立的具有维修和服务能力,并存有相应备品备件的网点。
5.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6.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均应符合相应的国家及行业标准,如投标人所报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和产品鉴定(认证)制度,应提供所报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鉴定(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需在开标前提供样品,水泥杆、野外有源机房除外、设备箱以及有源机柜已经在如皋供货的厂家除外。
8.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投标。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为同一股东控股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一包中同时参与。
请投标人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第二包接头、工具类、第三包供电器、第四包设备箱防水盒类、第八包劳保、第10包机柜每包人民币伍仟元;其余每包人民币壹万元。
2.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将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并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若未中标,则当场退还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9年4月2日9:00开始(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如皋分公司15楼会议室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有授权书)须按时到达招标现场签名报到,按招标人的要求依次进行投标。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蔡迪 051380578612 程晓峰 051380578611
周建峰(技术)电话:13776986918
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如皋分公司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