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岳池县城市污水管网改造项目(体育路)监理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8/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62120240002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286-5227069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晓东1598282962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岳池县城市污水管网改造项目(体育路)监理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4-08-20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62120240002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岳池县城市污水管网改造项目(体育路)监理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1)更正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办法第5.3.4符合性审查“2.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2)更正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8-23 09:00:00,更正为:2024-08-26 09: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8-23 09:00:00,更正为:2024-08-26 09:00:00。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办法第5.3.4符合性审查“2.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的具体标准和要求;现更正为:“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 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效。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4年08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四川省岳池县九龙镇九龙大街271号

联系方式: 0286-52270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218号8栋

联系方式: 159828296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谢晓东

电话: 15982829622

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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