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秦绍波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佃杰0538-823081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东平县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泰安市东平县滨湖水厂一期工程(BOT)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泰安市东平县滨湖水厂一期工程(BOT)。 2、项目内容: (1)工程规模 净水厂设计规模一期6.0万m3/d,2020 年底完成施工,建设内容包括:①取水工程及原水输水工程,考虑15%水厂自用水,规模为13.8 万m3/d,一次性实施完成;②净水厂工程,常规处理构筑物土建及设备按6.0万吨,深度处理土建按2.0万吨,设备仅实施1.0万吨;③清水输水管道工程,仅实施南线净水厂至县城方向(包括东平街道办、老湖镇、接山镇、大羊镇)。 (2)净水厂工程 净水厂位于老湖镇255省道与通天街交叉路口东南角,占地116亩,分为办公区和生产区,办公区22.3亩,生产区93.7亩。 净水厂采用“预处理(高锰酸钾预氧化、粉末活性炭)+常规处理(折板絮凝复合沉淀池+V型滤池+次氯酸钠消毒)+深度处理(超滤+反渗透)”的净化工艺,处理后出水水质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相关要求。 (3)输水工程 本工程敷设原水输水管道3.955km。清水输水管道163.8km,其中南线(分两路,一路至县城方向,一路至新湖方向)96.0km,北线 54.4km,东线 13.4km。南线县城方向输水管道采用双管敷设,其他供水线路管道采用单管敷设,主管道采用PE315-PE400及DN600钢塑复合管、DN800钢塑复合管、DN1200 钢塑复合管。目前输水工程涉及到自然保护区内建设审批的,按照自然保护区内建设审批手续办理情况依次建设。 3、资金来源: ①本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约5.347375亿元人民币(暂定),资本金按照由山东东原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约2.72亿元人民币(暂定),占股比例不低于51%,剩余由社会资本方以现金出资,认缴剩余注册资本方式组成,不足一期项目总投资部分以项目债务融资方式筹集。社会资本方应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将认缴剩余注册资本金转入项目公司帐户中。 ②山东东原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约2.72亿元人民币(暂定),包括土地划拨费用,前期政府投入的咨询费、勘测费,部分现金等费用组成。 ③经过对各家社会资本方提供的详实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对比,选择投资合理、供水成本较低的社会资本方企业作为拟定合作方。经过与拟定合作方对总投资方案、BOT实施合同经过详细的谈判确定双方准确的投资金额和占股比例。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运行模式: ①泰安市东平县滨湖水厂工程(BOT)采用建设?运营?移交模式,由山东东原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和中标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东平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依照法定程序选定优秀的社会资本方,由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期限30年(含建设期)。特许经营期为特许经营协议生效日起至特许经营协议生效日第三十年之日结束。 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本项目,待特许经营期满,将本项目及本项目的设备、设施等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单位。 中标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协商约定项目公司的固定全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在项目公司未达到双方约定的收益率之前,山东东原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不参与分红;待达到双方约定的收益率之后,双方按照股权比例分红。本项目风险由山东东原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与中标社会资本方按照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出资比例承担风险。 双方可约定全投资内部收益率的计算方式,并详细明确收入、成本的确定方式、审计机构的选择等。 ②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自行承担特许经营期内项目运营维护责任和风险,负责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泰安市东平县滨湖水厂工程(BOT)设施,项目公司通过向东平县自来水公司及乡镇各供水泵站收取出厂水费方式回收投资并获取合理利润。东平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负责项目监管。特许经营期满时,在对该东平县滨湖水厂工程设施进行全面恢复性大修并确保能够进行正常运行后,将东平县滨湖水厂工程的全部资产无偿移交给东平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同时东平县公共事业发展中心收回特许经营权。 2.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行业及采购人(实施机构)要求。 3.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4.服务期限:项目合作期30年(含建设期)。 交付或实施地点:位于山东省东平县,其中净水厂位于老湖镇255省道与通天街交叉路口东南角。 5.需满足的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文件相关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服务效率:符合采购文件相关要求。 6.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7.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 7.1投标人资格要求: 7.1.1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7.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含港澳台地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7.1.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港澳台等未开通查询渠道的地区企业提供诚信承诺函; 7.1.4投标单位须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7.1.5申请人必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财务能力、投融资能力; 7.1.6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均不得单独作为申请人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 7.1.7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7.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论证意见: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于 2020年03月30日在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组织相关专家对以上采购需求方案进行合理合规性论证,详细情况如下: 1、论证专家名单: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1 李劲松 泰安交通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2 李彦 泰安市城市排水管理处 3 齐彬 山东泰山路桥工程公司 2、论证意见: 本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描述准确,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项目采购需求完整,各项指标达到国家相关标准,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3月31日起,至2020年4月3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4-0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东平县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佛山街西首096号
联系人:秦绍波 石强 联系方式:1388476772 13953840966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岱阳大街新华城国际广场B1写字楼五楼东区
联系人:杨佃杰 联系方式:0538-8230818
发布人:杨佃杰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31日 16时07分32秒
相关信息
1、东平县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泰安市东平县滨湖水厂一期工程(BOT)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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