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及东风公司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广州风神汽车有限公司收购英属维尔京群岛JETFORD INC.持有的风神汽车有限公司33.12%股权经济行为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公示如下
根据东风汽车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批准英属维尔京群岛JETFORD INC.退出东风裕隆旧车置换有限公司、联友科技有限公司及风神汽车有限公司等东风汽车有限公司所属3家子公司,并以退出所获得股权对价相同的金额增资广州风神汽车有限公司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2019年1月)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
通过招标方式选定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此项目进行资产评估
评估机构名称: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31020026
注册评估师姓名:崔松 注册评估师编号:31100018
注册评估师姓名:陈丽薇 注册评估师编号:31180116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单位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风神汽车有限公司股权在2018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本公司选派资产评估人员,组成评估项目小组,历经评估前期准备工作、正式进驻企业,开始评估工作、完成现场工作、出具评估报告书,具体评估过程如下:
(一)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承接评估业务时,通过与委托人沟通、查阅资料或初步调查等方式,明确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等相关当事方、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等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二)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综合分析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评价项目风险,确定承接评估业务后,与委托人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三)编制资产评估计划
根据本评估项目的特点、规模和复杂程度,编制合理的资产评估计划,并根据执行资产评估业务过程中的具体情况及时修改、补充资产评估计划。
(四)现场调查
根据评估业务的具体情况对评估对象进行必要的勘查,指导被评估单位清查资产、准备评估资料,核实资产与验证资料,包括将资产评估申报表与被评估单位有关财务报表、总账、明细账进行核对,并对相关资料进行验证,采取必要措施确信资料来源的可靠性,对不动产和其他实物资产进行必要的现场勘查,了解资产的使用状况及性能。
(五)确定评估方法并收集资产评估资料
通过对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内资产的调查了解,确定适当的评估方法,同时收集与资产评估有关的市场资料及信息,根据评估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补充收集所需要的评估资料。
(六)财务经营状况分析及盈利预测的复核
分析被评估单位的历史经营情况,分析收入、成本和费用的构成及其变化原因,分析其商业模式、获利能力及发展趋势,分析被评估单位的综合实力、管理水平、盈利能力、发展能力、竞争优势等因素。根据被评估单位财务计划和发展规划,结合经济环境和市场发展状况分析,对企业编制的盈利预测进行复核。
(七)评定估算及内部复核
整理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料、收集到的市场资料及信息,在对被评估单位财务经营状况分析的基础上,根据评估基本原理和规范要求恰当运用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形成初步评估结论,对信息资料、参数数量、质量和选取的合理性等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资产评估结论,按评估准则的要求撰写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必要的内部复核工作。
(八)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与委托人及资产评估相关当事人进行必要的沟通,听取各方对资产评估结论的反馈意见并引导委托人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合理理解资产评估结论,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并以恰当的方式提交给委托人。
项目名称:英属维尔京群岛JETFORD INC.拟协议转让持有的风神汽车有限公司33.12%股权涉及的风神汽车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被评估单位:风神汽车有限公司
经济行为:英属维尔京群岛JETFORD INC.拟协议转让持有的风神汽车有限公司33.12%股权。
评估对象:被评估单位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被评估单位截至评估基准日所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评估结论:截止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风神汽车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论为51,313.44万元(人民币伍亿壹仟叁佰壹拾叁万肆仟肆佰元整),较审计后报表所有者权益49,389.36万元,评估增值1,924.08万元,增值率3.90%。
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
本评估结论仅对英属维尔京群岛JETFORD INC.拟协议转让持有的风神汽车有限公司33.12%股权之经济行为有效。并仅在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成立。资产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即2018年12月31日至2019年12月30日)有效。当评估基准日后的委估资产状况和外部市场出现重大变化,致使原评估结论失效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重新委托评估。
特别事项说明
(一)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确认;本报告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情况、资料真实、合法、完整为前提,本评估公司未对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经济行为决议、营业执照、权证、会计凭证等证据资料或所牵涉的责任进行独立审查,亦不会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三)企业存在的可能影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的瑕疵事项,在委托人(被评估单位)未作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四)本次评估未考虑少数股权、控股权及流通性因素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如公示范围内企业员工要查阅评估资料,需按保密规定签署保密承诺函,并履行公司审批程序后,携带身份证件或工作证明到DFL财务管理部部门查阅评估资料。 联系人:毕小平 电话:027-84283463 邮箱:bixp@dfl.com.cn
公示期自9月5日—9月12日,凡对该项目涉及的资产评估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DFL财务总部反映,联系人:李志刚 电话:027-84283464 邮箱:lizg@dfl.com.cn。公司将于公示结束后5日后对反馈意见进行回复。
广州风神汽车有限公司
2019年9月5日
附件列表(一键下载):
Yulon 8+α临时决议签字版.pdf
评估汇总表-风神汽车.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