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乡市红旗区小店镇人民政府新乡市红旗区小店镇刘景屯村党群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92.4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7/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07-10
预算金额92.4万元
招标公司新乡市红旗区小店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马宇涛
招标代理机构泓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国强1883817437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新乡市红旗区小店镇人民政府新乡市红旗区小店镇刘景屯村党群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2023-07-10 | |||||||||||||||
2、项目名称:新乡市红旗区小店镇人民政府新乡市红旗区小店镇刘景屯村党群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924,032.77元 | |||||||||||||||
最高限价:906334.61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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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建设规模 :小店镇刘景屯村党群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5.2招标范围 :1.北办公楼改造:拆除部分原有墙体,门洞口加大,增设结构梁;立面玻璃幕墙部分拆除改为铝单板、室内装修设计、墙面地面的整修、吊顶等。2.西办公楼改造:拆除部分原有墙体、门洞口加大、增设结构梁、原有屋面拆除改为坡屋面、室内装修设计、墙面地面的整修、吊顶等。3.围墙涂料拆除及粉刷真石漆涂料、围墙顶部增设块瓦坡檐,入口门头向北平移、种植池、廊架、仿腐木坐凳、汀步、50厚透水砖、拆除工程、舞台、树池、台阶、台阶挡墙、景墙等。 5.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财政资金 ,已落实。 5.4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 5.5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5.6质量要求 :合格。 | |||||||||||||||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资质条件: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证明)。 3.2信誉要求:本项目磋商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不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5其他要求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 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8月01日 至 2023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3.方式:投标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 密钥 ,凭 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xxzf 格式)及资料。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08月1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 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供应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各供应商在磋商评标结束前务必要在远程开标大厅保持在线的状态,要求在开始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的规定时间内完成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二次报价的视为放弃,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监督部门 : 新乡市红旗区财政局:0373-2048715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新乡市红旗区小店镇人民政府 | |||||||||||||||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小店镇东敬路与新直街交叉口 | |||||||||||||||
联系人:马宇涛 | |||||||||||||||
联系方式:1383908077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泓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49号绿地原盛国际 | |||||||||||||||
联系人:陈国强 | |||||||||||||||
联系方式:1883817437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陈国强 | |||||||||||||||
联系方式:188381743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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