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楚雄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二期(东升路地块)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金额
195.69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95.69万元
招标公司楚雄市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董啟达
招标代理机构南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聂颖1898808165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3
公告正文
楚雄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二期(东升路地块)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楚雄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二期(东升路地块)工程勘察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21.54% 贷款 78.46%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约195.69万元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勘察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3-11-17 23:5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行政监督单位: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0878-6087530 |
备注: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11 月 20 日0:00时至2023年 11 月 24 日23:59时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进行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楚雄市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董啟达 |
办公电话: | 13638720792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聂颖、李阳、赵成艳、陈珏惠、金菊花 |
办公电话: | 18988081657 | 移动电话: | 18988081657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2300202300475001001 |
标段名称: | 楚雄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二期(东升路地块)工程勘察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11-24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12-13 09:30 |
开标地点: | 楚雄市1号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95.69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楚雄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二期(东升路地块)工程勘察,具体如下: (1)工程勘察:本项目的详细勘察,即根据工程建筑物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所需的岩土参数;并出具完整的符合国家相关地质勘察要求的勘察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钻孔、取样、试验、测试、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及工程勘察报告的编制、岩土勘察审图等工作及承担勘察缺陷责任等;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完成勘察任务,并满足设计相关要求,保证勘察成果文件通过审查。 (2)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招标人可以对工作内容进行调整。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楚雄市东南新城北侧,用地东临东南新城环卫基地,南临东升路,西临辰弘加油站,北临现状山体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勘察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须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须提供2023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或1个月以上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至少包含基本养老险和医疗险)缴费证明(提供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社保网查询截图原件扫描件或者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
业绩要求: | 勘察负责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少承担过1个以上(含)类似工程勘察业绩(已完工项目或在建项目均可,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指建安工程投资不小于8000 万元(含)或建筑面积不低于 10000 平方米(含)或勘察合同金额不小于 100 万(含)的工业或民用建筑工程的勘察服务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
其他: |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且正常经营,需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公司情况说明)。 其他人员要求:项目组成员不少于6人(不含项目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人员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自身实力拟派。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和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做出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勘察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中国”(云南)(www.yncredit.gov.cn)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4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建设工程投标人依法依规参加投标活动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和勘察服务全过程,在招投标和勘察服务各环节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12-13 09:30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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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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