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塔里木油田产建2024-2025年环保罐服务框架协议(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5/0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24-xjt18-fk226-00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吐哈分部
代理联系人陈枭杰0996-2174084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塔里木油田产建2024-2025年环保罐服务框架协议(二次) 招标编号:ZY24-XJT18-FK226-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 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塔里木油田为强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减少钻前工程施工周期,大力提升生产时效,根据塔里木油田相关管理规定,现需就油 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新上钻井(含老井)的环保罐(生活污水罐、应急罐、主副放喷罐、敞口泥浆罐)服务进行招标。 2.2招标范围: 1. 服务内容:在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所辖探区内,为约15口新上钻井(含老井)提供环保罐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1)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环保罐,每种环保罐应满足下表要求。 序号 环保罐类型 容积要求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生活污水罐 ≥100m³ 个 3 须具备防腐蚀、防泄漏的功能 2 应急罐 ≥100m³ 个 3 3 主放喷罐 ≥130m³ 个 1 须具备耐高温(耐温1600℃以上)、防腐蚀、防泄漏的功能 4 副放喷罐 ≥100m³ 个 1 其他:上述四种环保罐罐体均采用130m³和100m³两种规格 (2)负责本项目项下环保罐的运输、安装及拆卸。 (3)负责运行维护本项目下环保罐等与本项目相关联的,为确保环保罐服务稳定、安全、有效运行所需的所有工作。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 2.4.服务地点:塔里木油田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所辖探区内新上钻井(含老井)所在地,主要位于新疆省阿克苏地区。 2.5标段划分: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至少1人,安全员至少1人。 2.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工作人员至少1人,具有环保罐钻完井现场服务工作经历至少1项。 资料提供形式:(1)人员清单(应含姓名、身份证号、岗位、工作年限);(2)现场人员工作经历承诺书(加盖公章);(3)投标人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带网址),缴费时间:2024年5月至2024年10月。 3.3设备要求: 3.3.1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0套完整的环保罐组(一套完整的环保罐组应包括8个环保罐,其中:7个容积至少达 100方的环保罐、1个容积至少达130方的环保罐)。 3.3.2拟投入本项目的环保罐应具备防腐蚀、防泄漏功能。其中,放喷罐还应具备耐高温(耐温1600℃及以上)功能。 3.3.3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本项目作业现场就近区域设有环保罐服务支撑点或承诺自中标之日起3个月内建设完成。3.3.4投标人应具备7天/套的环保罐制作能力。 资料提供形式:(1)设备清单(应含环保罐数量、规格等数据);(2)环保罐及其铭牌的照片;(3)环保罐使用的防腐、耐温涂料出厂合格证或第三方检测报告。(4)环保罐服务支撑点清单或承诺自中标之日起3个月内建设完成的承诺书;(5)承诺具有7天/套环保罐制作能力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3.4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具有至少20井次环保罐服务业绩。上述环保罐服务业绩种类包括,环保罐制作、环保罐拉运 及环保罐安装。 资料提供形式:(1)业绩清单(应包含服务项目名称、服务时间、作业内容及相应环保罐规格数据);(2)业绩合同关键 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工作量签证单;(4)工作量签证单对应的结算发票。以上业绩指完工并验收合格的项目。 3.5财务要求:无。 3.6QHSE要求 3.6.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 3.6.2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6.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3.6.4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信誉要求: 3.7.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7.6投标人最近三年(2022-投标截止之日)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报名要求:无。 3.10.其他要求: 3.10.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 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http://www2.cnpcbidding.com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 年01月 月09日 日16::00至 至2025年 年01月 月15日 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联系人:任凤梅,电话:0996-2173137。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石露露,电话0996-2175704(平台运维)。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9:30-13:30,下午16:00-19:3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 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年01月 月21日 日10时 时00分。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 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陆 陆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 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 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30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特别说明:一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本项目招标失败;二次及以上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 家,可按《石油物装〔2021〕24号_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规定》第六十六条规定直接进行开标评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吐哈分部 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邮编:841000 联系人:陈枭杰 电话:0996-2174084 邮箱:xj_chenxiaojie@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吐哈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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