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太原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指挥中心因工作需要,拟采购太原市城市内涝安全预警监测系统,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单位于2023年6月6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了相关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太原市城市内涝安全预警监测系统
二、采购预算:22990000元
三、公示期:2023年6月7日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三)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四)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五)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五、专家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
采购人:太原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指挥中心
结论:
该项目属太原城市内涝安全预警监测惠民工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其采购目标与功能、技术、服务、安全等能够满足采购单位需实现的功能与目标;采购的数量、交付、实施的时间和地点合理;能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的节能环保等政策;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综上,专家组同意通过该项目需求论证。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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