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口腔医院南院牙周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zx-2024046
预算金额18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先生0731-8387848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静0731-8480600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2
公告正文
长沙市口腔医院南院牙周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X-2024046)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沙市口腔医院南院牙周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18万元,招标人为长沙市口腔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超声骨刀机; (002)激光牙周治疗仪;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超声骨刀机)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资 格证明文件: 3.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 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 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 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1.2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 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收据 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1.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以 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并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1.4投标人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参与采购活动, 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5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各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 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3.2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所投货物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须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或有效的医 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2)所投货物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说明: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 (002激光牙周治疗仪)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资 格证明文件: 3.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 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 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 久 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1.2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 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收据 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1.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以 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并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1.4投标人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参与采购活动, 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5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各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 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3.2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所投货物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须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或有效的医 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2)所投货物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说明: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4日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0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湖南中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469号融创前海中心NH1 栋1510房)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湖南中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469号融创前海中心NH1 栋1510房) 七、其他 1、招标代理服务由中标人支付,按照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计取。 2、发布公告的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市口腔医院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389号 联系人: 徐先生 电 话:0731-8387848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469号融创前海中心NH1栋1510房 联系人: 宋静、孙威 电 话: 0731-84806006 电子邮件: 12251254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贡入)管峦 匕(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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