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抚顺城派出所修缮改造工程
金额
80.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411-00020
预算金额80.5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中瀛永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思佳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0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抚顺城派出所修缮改造工程

发布时间:2023-02-24 14:3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411-00020  

项目名称:抚顺城派出所修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805046元

最高限价:人民805046元

采购需求:维修改造等工程。(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两个半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无在建。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225 202333,每天上午08:3012: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人民币 0 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31013:30(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

六、开启

时间:202331013:30(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

七、公告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并仔细阅读辽财采函【2021】363号规定,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

2、供应商应同时准备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备份投标文件(U盘)和加密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函,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承诺函将作为符合性材料。

3、报价解密: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应自行携带具有操作权限的数字证书以及可进行解密操作的计算机(请提前安装好数字证书的相关插件,但必须保证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解密操作),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价解密。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结束报价认定,超过规定时间仍未完成报价解密的视为未提交报价(非供应商自身原因除外),因此造成的结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本项目现场报价解密时间为20分钟,为提高效率,请投标人尽量在短时间内完成解密。

4、温馨提示:供应商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一定要注意检查电子文件的清晰度、盖章签字完整,确保能够清晰可辨,并添加目录,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如因电子版投标文件清晰度过低无法识别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辽财采函【2021】363号)

6、本项目于2023年1月19日发布的采购意向公示,采购意向公示中项目名称为“抚顺城派出所修缮改造工程”。采购意向是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本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注:本项目密封版电子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现场递交,开标方式为现场开标。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中国共产党抚顺市顺城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抚顺市公安局顺城公安分局

   址:抚顺市顺城区

联系方式:李博 024-578941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中瀛永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文华路23号6#-M-6招标公司                    

联系方式:17741315899  

邮箱地址:414055374@qq.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沈抚示范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中瀛永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647137000014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思佳  

电 话:17741315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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