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甘肃省静宁县甘沟镇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单一来源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8/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szc-2018-1114
预算金额479.69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继德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子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雪婷婷15294059490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甘肃子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静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就甘肃省静宁县甘沟镇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该项目于20181119日至20181123日在甘肃政府采购网进行单一来源公示,公示期间无任何人提出质疑,根据《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令第74号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文件编号:GSZC-2018-1114

二、采购内容: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垃圾热解气化处理成套设备

1

2

勾臂式垃圾车

2

3

垃圾箱

60






三、采购预算:

本项目概算投资金额为:479.69万元(高于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

四、评标方法:与单一来源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

五、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简要理由:

由于垃圾热解气化处理成套设备急需投入使用,时间紧,任务重,且该设备技术要求高,相关核心技术属于环保部环办科技函[2016]1245号试点专利技术设备,具有唯一性,目前专利申请人仅授权甘肃利百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使用生产相关设备。

基于上述原因,本项目拟由甘肃利百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名称:甘肃利百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平凉市崆峒区绿地广场人寿大厦北裙楼4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交企业声明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有效的“三证合一”副本原件;

3.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单一来源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128000000秒至2018113023 59分59秒(节假日除外),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报名并免费下载单一来源响应性文件(首次参加投标者,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报名,具体登录方式详见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关于增加电子交易系统用户登录方式的通知》。)

十、单一来源响应性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单一来源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1269时整,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2.单一来源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为: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三开标室。

3.单一来源响应性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一、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户名: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621 0201 8309 1000 1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平凉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地址:平凉市崆峒区兴北路中段甘肃银行平凉分行办公楼(绿地广场甘肃银行大厦一楼营业厅)

1)投标人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时登记的单位名称及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

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所投标项目标段(包)对应的投标“登记号”,每个标段(包)对应的投标“登记号”为投标人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发送至投标人手机短信中的8位数字的投标“登记号”。

3)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静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静宁县中街86

联系人:张继德

联系电话:18009332536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子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金江新城4号楼1单元1403

联系人:雪婷婷

电 话:15294059490/0933-6466076

邮 箱:3397187385@qq.com

监管部门:静宁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王娟

地址:静宁县城关镇中街145

电话:0933-2521495

甘肃子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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