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航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李1350939170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霞浦经济开发区水产品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勘察设计

发布时间:2023-09-28 20:1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格式)

1.招标条件

福建省霞浦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的编号E3509210902100214002霞浦经济开发区水产品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勘察设计已由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霞发改审批[2023]73号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霞浦经济开发区提升改造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及霞发改审批[2023]94号关于同意霞浦经济开发区提升改造项目名称变更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霞浦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建设单位自筹及专项债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航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霞浦经济开发区水产品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霞浦县经济开发区

2.3.工程建设规模:霞浦经济开发区水产品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对园区内10773米现状道路行车道路面白改黑、人行道提升、雨污管网修复、电力管沟铺设、道路亮化及交通信号灯设置;小沙路新增地下雨污管网;经济开发区共约8公里地下雨污管网清淤处理等内容。其中道路改造:(1)洪山路和招贤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为40km/h(2)万安路、盐田路、工业南路、公园南路和南一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速度为30km/h(3)小沙路、长青路、长虹路、长德路、长春路和长富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20km/h;管道改造雨水管和污水管分别为:洪山路D1600/2000,d400;招贤路D800/1000/2000,d400;盐田路D1600,d400;万安路D800,d400;长青路D800,d400;长虹路 D800,d400;长德路D800/1000,d400;长春路D800,工业南路D600/1000/1200,d300长富路 D1200,d300;公园南路 D1200/1400 ,d300;南一路 D600/800,d300等内容

2.4.投资总额:人民币46152.7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本次招标工程建安工程费用13591.76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期间与现场的配合服务、后续设计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配合等

2.5.2.内容:①勘察内容包括本项目红线范围内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勘察工作;②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建筑工程、电气工程、空调通风工程、消防工程、安装工程、照明工程、环境工程、管线综合设计等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专业工程设计;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以上设计内容等)专业工程。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待定待定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24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设计和勘察资质,其中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以下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土工实验室设立要求:根据闽建办科〔2018〕16 号及闽建〔2018〕3 号规定,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我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资质;

3.2.本项目接受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本项目不要求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8日投标截止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000分至1200,下午1200分至2359(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地址或详细地址)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0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电子保函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伍仟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3年11月1日 09:0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及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霞浦县松港街道牛濑43号霞浦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楼)。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无需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招标文件涉及本条款内容不一致,请以此条款为准)

7.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资格条件要求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和身份证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13591.76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279.2329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霞浦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霞浦县松城街道山河路96号邮编:355100

电话:13850352521传真:/

联系人:陈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航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洲南路806号汇创名居二期43栋01单元,邮编:350008

电话:13509391708,传真:/

联系人:小李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霞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帐户名称: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号:906041001001000019477400000359

交易中心名称: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霞浦县松港街道牛濑43号霞浦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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