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淮安市2023年普通国省道桥梁维修改造和预防性养护工程HA-2023QLWX-SG1、HA-2023QLWX-SG2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6/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联系人秦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淮安广联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先生1505245227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7
公告正文
淮安市2023年普通国省道桥梁维修改造和预防性养护工程HA-2023QLWX-SG1、HA-2023QLWX-SG2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2023年普通国省道桥梁维修改造和预防性养护工程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淮安市2023年普通国省道桥梁养护工程方案设计审查会议纪要的通知》(苏交公养〔2023〕138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淮安市2023年普通国省道预防性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会议纪要的通知》(淮路〔2023〕7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全额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淮安市国省干线多座在役桥梁存在支座开裂、支座剪切变形超限、支座位置偏移、支座脱空、混凝土表层裂缝、混凝土破损露筋、混凝土空洞、桩头破损及盖梁竖向开裂等病害。为确保桥梁运营安全,提高桥梁的使用耐久性,对出现病害的桥梁病害进行维修是非常必要的。
本项目共包含41座桥梁,主要内容为预防性养护和维修加固,包括支座更换、混凝土表层病害处置、桩头破损修复和盖梁加固,其中支座更换涉及8座桥梁、混凝土表层病害维修处置涉及39座桥梁、桩头破损修复涉及5座、盖梁加固涉及1座。
2.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2个施工标段,即HA-2023QLWX-SG1、HA-2023QLWX-SG2标段。
(1)HA-2023QLWX-SG1标段为淮安南片区,主要包含金湖县、盱眙县和洪泽区境内国省干线公路桥梁;
(2)HA-2023QLWX-SG2标段为淮安北片区,主要包含淮安区、淮阴区、涟水县和直属站境内国省干线公路桥梁。
2.3本项目建安费:HA-2023QLWX-SG1标段约人民币695万元(含6%暂列金额)、HA-2023QLWX-SG2标段约人民币425万元(含6%暂列金额)。
2.4计划工期:HA-2023QLWX-SG1标段施工工期92日历天(暂定2023年7月1日开工,2023年9月30日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HA-2023QLWX-SG2标段施工工期92日历天(暂定2023年7月1日开工,2023年9月30日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HA-2023QLWX-SG1、HA-2023QLWX-SG2标段:具有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桥梁)甲级资质;
3.1.2财务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注:联合体投标的,财务能力得分以联合体各方分值低的计)。
3.1.3业绩条件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
HA-2023QLWX-SG1、HA-2023QLWX-SG2标段:2020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2个类似工程的施工(类似工程指的是:单项合同额不低于300万元的桥梁维修、加固、改造、改建、新建工程或包含中桥及以上桥梁改建、新建的公路工程),其中HA-2023QLWX-SG1标段类似业绩中还应至少包含1个国省干线公路桥梁玻纤套筒施工内容。提供分包业绩的,需要同步提供发包人(或者发包人与承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
3.1.4信誉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1)投标人 2020年 1 月 1 日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的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本招标类别)为C级及以上(注:联合体投标的,上述信誉均以联合体各方等级低的计)。
(3)投标人具有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CC级及以上(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报告扫描件,须体现信用等级;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或信用报告在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注:联合体投标的,上述信用等级均以联合体各方等级低的计)。
(4)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2020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3.1.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条件(如联合体投标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①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②持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③HA-2023QLWX-SG1、HA-2023QLWX-SG2标段:2020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1任类似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类似工程指的是:单项合同额不低于300 万元的桥梁维修、加固、改造、改建、新建工程或包含中桥及以上桥梁改建、新建的公路工程)。 提供分包业绩的,需要同步提供发包人(或者发包人与承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
④无在岗项目。
(2)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①持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②HA-2023QLWX-SG1、HA-2023QLWX-SG2标段:2020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1任类似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类似工程指的是:单项合同额不低于300万元的桥梁维修、加固、改造、改建、新建工程或包含中桥及以上桥梁改建、新建的公路工程)。提供分包业绩的,需要同步提供发包人(或者发包人与承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
③无在岗项目。
注:
1、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2、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
3.1.6其他要求(专职安全员;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必须配备独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3.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企业,如:施工特级、一级及交通工程资质企业;设计甲级、乙级资质企业;监理甲级、乙级资质企业)。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4本次招标共有两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可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仅允许中一个标段。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3.8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3.9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和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人员2022年6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相关人员缴费明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相关资料,但需向“电子交易平台”支付206元平台服务费。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名 称: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淮安市淮海北路75号
联 系 人:秦先生
电 话:0517-83941249
招标代理机构:淮安广联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100号7-2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15052452276
传 真:15052452276
电子邮箱:752743318@qq.com
8.其他
8.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2本次招标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及考察。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及考察的,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考察过程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3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的数据在编制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本标段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时间2023年6月6日9时00分,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时间2023年6月27日14时00分。
8.5本标段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14时0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于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江苏省淮安市深圳路16号)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14时30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6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副联单位仅能选一次且无法变更。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3年6月5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2023年普通国省道桥梁维修改造和预防性养护工程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淮安市2023年普通国省道桥梁养护工程方案设计审查会议纪要的通知》(苏交公养〔2023〕138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淮安市2023年普通国省道预防性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会议纪要的通知》(淮路〔2023〕7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全额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淮安市国省干线多座在役桥梁存在支座开裂、支座剪切变形超限、支座位置偏移、支座脱空、混凝土表层裂缝、混凝土破损露筋、混凝土空洞、桩头破损及盖梁竖向开裂等病害。为确保桥梁运营安全,提高桥梁的使用耐久性,对出现病害的桥梁病害进行维修是非常必要的。
本项目共包含41座桥梁,主要内容为预防性养护和维修加固,包括支座更换、混凝土表层病害处置、桩头破损修复和盖梁加固,其中支座更换涉及8座桥梁、混凝土表层病害维修处置涉及39座桥梁、桩头破损修复涉及5座、盖梁加固涉及1座。
2.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2个施工标段,即HA-2023QLWX-SG1、HA-2023QLWX-SG2标段。
(1)HA-2023QLWX-SG1标段为淮安南片区,主要包含金湖县、盱眙县和洪泽区境内国省干线公路桥梁;
(2)HA-2023QLWX-SG2标段为淮安北片区,主要包含淮安区、淮阴区、涟水县和直属站境内国省干线公路桥梁。
2.3本项目建安费:HA-2023QLWX-SG1标段约人民币695万元(含6%暂列金额)、HA-2023QLWX-SG2标段约人民币425万元(含6%暂列金额)。
2.4计划工期:HA-2023QLWX-SG1标段施工工期92日历天(暂定2023年7月1日开工,2023年9月30日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HA-2023QLWX-SG2标段施工工期92日历天(暂定2023年7月1日开工,2023年9月30日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HA-2023QLWX-SG1、HA-2023QLWX-SG2标段:具有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桥梁)甲级资质;
3.1.2财务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注:联合体投标的,财务能力得分以联合体各方分值低的计)。
3.1.3业绩条件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
HA-2023QLWX-SG1、HA-2023QLWX-SG2标段:2020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2个类似工程的施工(类似工程指的是:单项合同额不低于300万元的桥梁维修、加固、改造、改建、新建工程或包含中桥及以上桥梁改建、新建的公路工程),其中HA-2023QLWX-SG1标段类似业绩中还应至少包含1个国省干线公路桥梁玻纤套筒施工内容。提供分包业绩的,需要同步提供发包人(或者发包人与承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
3.1.4信誉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1)投标人 2020年 1 月 1 日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的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本招标类别)为C级及以上(注:联合体投标的,上述信誉均以联合体各方等级低的计)。
(3)投标人具有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CC级及以上(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报告扫描件,须体现信用等级;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或信用报告在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注:联合体投标的,上述信用等级均以联合体各方等级低的计)。
(4)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2020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3.1.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条件(如联合体投标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①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②持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③HA-2023QLWX-SG1、HA-2023QLWX-SG2标段:2020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1任类似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类似工程指的是:单项合同额不低于300 万元的桥梁维修、加固、改造、改建、新建工程或包含中桥及以上桥梁改建、新建的公路工程)。 提供分包业绩的,需要同步提供发包人(或者发包人与承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
④无在岗项目。
(2)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①持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②HA-2023QLWX-SG1、HA-2023QLWX-SG2标段:2020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1任类似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类似工程指的是:单项合同额不低于300万元的桥梁维修、加固、改造、改建、新建工程或包含中桥及以上桥梁改建、新建的公路工程)。提供分包业绩的,需要同步提供发包人(或者发包人与承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
③无在岗项目。
注:
1、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2、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
3.1.6其他要求(专职安全员;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必须配备独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3.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企业,如:施工特级、一级及交通工程资质企业;设计甲级、乙级资质企业;监理甲级、乙级资质企业)。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4本次招标共有两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可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仅允许中一个标段。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3.8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3.9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和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人员2022年6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相关人员缴费明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相关资料,但需向“电子交易平台”支付206元平台服务费。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名 称: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淮安市淮海北路75号
联 系 人:秦先生
电 话:0517-83941249
招标代理机构:淮安广联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100号7-2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15052452276
传 真:15052452276
电子邮箱:752743318@qq.com
8.其他
8.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2本次招标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及考察。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及考察的,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考察过程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3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的数据在编制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本标段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时间2023年6月6日9时00分,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时间2023年6月27日14时00分。
8.5本标段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14时0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于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江苏省淮安市深圳路16号)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14时30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6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副联单位仅能选一次且无法变更。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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