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S50海原至平川(宁甘界)公路机电工程交工验收检测服务及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6/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交投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乔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8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S50海原至平川(宁甘界)公路机电工程交工验收检测服务及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服务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以《 自治区发改委关于S50海原至平川(宁甘界)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0]9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宁夏海平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S50海原至平川(宁甘界)公路机电工程交工验收检测服务及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服务。
2.2项目概况:S50海原至平川(宁甘界)公路起自中卫市海原县城北侧,与已建成S50黑城至海原高速终点相接,止于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黄硚乡以东2公里宁甘界处,全长43.904公里。全线设置海原、西安、甘盐池3处互通立交。
机电工程包括通信系统、收费系统、监控系统、照明及供配电系统、ETC门架、入口治超设施,西安镇互通收费站、甘盐池互通收费站、主线收费站及西安镇服务区信息化系统等需交工验收检测的内容。
2.3 招标内容: S50海原至平川(宁甘界)公路机电工程交工验收检测服务及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服务。
2.4 工程所在地:宁夏中卫市海原县境内。
2.5 合同段划分: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一标段S50海原至平川(宁甘界)公路机电工程交工验收检测服务,二标段S50海原至平川(宁甘界)公路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服务。
2.6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交通工程专项等级资质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机构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咨询(公路专业)甲级资质或省级及以上应急管理部门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业绩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 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交(竣)工验收检测类似业绩且该业绩必须是投标人签署的业绩。
二标段:投标人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条新建或改建高速公路安全技术咨询类似业绩且该业绩必须是投标人签署的业绩。
3.3  信誉要求
3.3.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3.3.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3.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在“信用宁夏”网站(http://credit.nx.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3.3.6 未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的情形且未处于处罚期内;
3.3.7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函;
3.3.8 未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4 人员要求
一标段:项目负责人1人,为投标人在职员工,由投标人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且社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必须一致,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交通工程专业)资格证,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至少担任过 1 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交工验收检测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二标段:项目负责人1人,为投标人在职员工,由投标人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且社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必须一致,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至少担任过 1 个高速公路安全技术咨询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5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
3.6与招标人或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6-7至2023-6-14  18:00:00。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投标人,须提供确认函(格式自定,内容需包含: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联系邮箱、参与项目名称、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亲笔签字,内容不齐全的,审核将不予通过,请投标人随时关注邮箱回复情况,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将加盖公章的确认函发送至宁夏交投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邮箱JTjs750011@126.com(投标人发送后,应及时告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确保获取招标文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宁夏交投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将按照投标人在确认函中填写的联系邮箱,将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 年 6 月28日 9 时00分,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交通运输厅后院附楼314会议室。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xcig.com/index.html)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名  称:宁夏海平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951-6076694                
招标代理:
名  称:宁夏交投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交通物流园综合办公楼
联系人:乔先生
电  话:0951-76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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