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BSCG2022-052 二、项目名称:2022年大连金普新区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食品抽样定点检测机构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大连通用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辛寨子镇小辛寨子村(金马圣隆小区1#楼) 中标金额:421993.5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董震、王斌、田余祥、郝成文、李国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64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金普新区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大连市金州区北山路33号 联系方式:0411-87819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铂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金州区站前街道南棉路790-6号1-2层 联系方式:0411-878266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明渊、蔡万鹏 电 话:0411-8782663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无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有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无
|
|||
|
|||
|
|||
分包编号 | 分包名称 | 预算金额 |
BSCG2022-052-8 | 2022年大连金普新区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食品抽样定点检测机构服务采购项目(H包) | 43万元 |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2022年大连金普新区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食品抽样定点检测机构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SCG2022-052 |
2 | 招标人名称: 大连金普新区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 |
3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预算:H包:43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4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完成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供应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或CMAF),且资质证明范围须覆盖所投包的所有检测项目。注: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及项目转包。2.因2022年大连金普新区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食品抽样定点检测机构服务采购项目兼投不兼中,故2022年大连金普新区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食品抽样定点检测机构服务采购项目(A包、B包、C包、D包、E包、F包、G包)的中标单位,不予以推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3.投标人对所投包中的检测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在开标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 | 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7月04日起至2022年07月08日每天8:00—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大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普分中心报名后,招标文件请至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dl.gov.cn/),在线获取。方式: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设置供应商现场报名及审查环节);售价:免费下载。联系人:邱明渊、蔡万鹏;电话:0411-87826633;邮箱:dlbscg@163.com公司地址:大连市金州区站前街道南棉路790-6号1-2层。 |
6 | 1.投标保证金金额:无。2.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大财采【2022】509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
7 | 投标文件要求:1)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时,须使用dlzf格式的招标文件创建投标文件,生成的投标文件格式为dltf(加密)上传至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本项目开、评标以上传平台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单位携带生成投标文件CA锁参加开标会议,若开标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则投标无效。3)供应商制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有供应商CA锁签章,无供应商CA锁签章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4)投标人请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更新至最新版本),进行制作投标文件。5)制作电子标书时如遇到需要签字而电子版无法签字时,请在纸质文件上签好后扫描至电子标书,若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图片,请将单张图片大小控制在500K以内,否则出现无法生成投标文件、评标时不便于查阅等情况后果自负。6)与电子报价文件制作相关问题,投标人需与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系。客服电话:4009980000。注:1、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制作、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
8 |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 |
9 |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07月26日09:30时(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递交形式及要求: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dl.gov.cn/)主体登录入口-投标单位登录-供应商登录-进入金普分中心-采购业务-上传投标文件菜单中上传.dltf(加密)格式投标文件。3)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一定要使用DLZF格式的招标文件创建投标文件。4)投标单位开标时CA在线解密形式的电子投标文件一定是.DLTF文件格式,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5)投标单位在开标前,在[已上传]中找到对应的标段信息,点击[上传]按钮,在弹开的页面中点击[模拟解密]按钮,确认使用该锁能正常解密。 |
10 |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2年07月26日09:30时(北京时间)。地点:登录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大厅(网址: http://dlpb.ggzyjy.dl.gov.cn/VirtualServiceHall/Default.aspx?ReturnUrl=%2fVirtualServiceHall%2fZBDLEntrance%2fDefault.aspx)进入本项目,开标时间到达之后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线上签到、投标文件在线解密、签章等开标流程。 |
11 | 1)本项目通过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开评标系统进行。2)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 |
12 | 招标文件中以“★”号标记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未响应“★”号条款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招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 |
13 | 项目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结束后,在招标人落实下一年资金的前提下,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合同价格不变,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续签合同应当一年一签,如服务期间出现分包或转包及其他违规行为,招标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进场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4)项目完成时间要求: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的抽检任务(含检验报告、系统录入)。(5)服务要求:具体服务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需求及要求。 |
14 | 踏勘说明:供应商自行组织踏勘现场,踏勘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因未踏勘而导致的一切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15 | 招标代理服务费:1.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为6450元。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大连铂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请汇: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州支行银行账户:75120078801000000712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411-87826655。 |
16 | 项目负责人答辩:项目负责人需要参加答辩,答辩时间为2分钟以内。投标单位开标前自行注册好腾讯会议,并记住登录名密码,等待电话通知进行逐一进入会议室。为了方便项目负责人答辩,投标人须通过“腾讯会议”软件实现,请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提前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具体操作详见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80c0433e-4b36-41c8-a570-f1db451645d0&CategoryNum=076001。答辩顺序为随机方式。 |
17 | 报价说明: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人民币报价。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报价应包含乙方为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所需成本费、人工费、采样费、设备使用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全部费用,直到验收合格为止,招标人不再支付除合同价款以外的任何费用。3、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报价过程中须考虑可能出现加急检测的情况),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
18 | (1)报价范围:包括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服务、成果以及相关事项。采购单位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2)抽检食用农产品及易腐烂变质食品,从抽样到进入实验室检验不得超过8小时,并不得邮寄。且从封样起至样品到达实验室,要一律冷链运输。 |
2022年金普新区列入省计划监督抽检品种、项目工作计划表(含普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 | |||||||
序号 | 食品大类(一级) | 食品亚类(二级) | 食品品种(三级) | 食品细类(四级) | 风险等级 | 抽检项目 | 抽检批次数 |
序号 | 食品大类(一级) | 食品亚类(二级) | 食品品种(三级) | 食品细类(四级) | 风险等级 | 抽检项目 | 列入“省计划的抽检任务” |
2 |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 食用植物油(含煎炸用油) | 煎炸过程用油(餐饮环节) | 煎炸过程用油 | 高 | 酸价、极性组分 | 10 |
31 | 餐饮食品 | 米面及其制品(自制) | 小麦粉制品(自制) | 发酵面制品(自制) | 较高 |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 12 |
31 | 餐饮食品 | 米面及其制品(自制) | 小麦粉制品(自制) | 油炸面制品(自制) | 较高 |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 4 |
31 | 餐饮食品 | 焙烤食品(餐饮) | 焙烤食品(餐饮) | 糕点(自制) | 较高 | 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 6 |
31 | 餐饮食品 | 肉制品(自制) | 熟肉制品(自制) | 肉冻、皮冻(自制) | 高 | 铬(以Cr计) | 3 |
31 | 餐饮食品 | 复合调味料(自制) | 半固态调味料(自制) | 火锅调味料(底料、蘸料)(自制) | 较高 | 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 | 8 |
31 | 餐饮食品 | 水产及水产制品(自制) | 水产及水产制品(自 制) | 生食动物性水产品(自制) | 高 | 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的Al计)、吸虫囊蚴、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 7 |
31 | 餐饮食品 | 餐饮具 | 复用餐饮具 | 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 | 较高 |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 | 110 |
31 | 餐饮食品 | 餐饮具 | 复用餐饮具 | 复用餐饮具(集中清洗消毒服务单位消毒) | 较高 |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 | 10 |
普通食品合计 | 170 | ||||||
32 | 食用农产品 | 畜禽肉及副产品 | 畜肉 | 猪肉 | 高 | 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沙丁胺醇、氯丙嗪 | 25 |
32 | 食用农产品 | 畜禽肉及副产品 | 禽肉 | 鸡肉 | 高 | 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尼卡巴嗪、金霉素 | 17 |
32 | 食用农产品 | 蔬菜 | 豆芽 | 豆芽 | 较高 |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亚硫酸盐(以SO2计)、总汞(以Hg计) | 10 |
32 | 食用农产品 | 蔬菜 | 鳞茎类蔬菜 | 韭菜 | 较高 | 腐霉利、氧乐果、毒死蜱、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啶虫脒、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异菌脲 | 17 |
32 | 食用农产品 | 蔬菜 | 鲜食用菌 | 鲜食用菌 | 较高 | 镉(以Cd计)、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总砷(以As计) | 5 |
32 | 食用农产品 | 蔬菜 | 芸薹属类蔬菜 | 结球甘蓝 | 较高 | 氧乐果、乙酰甲胺磷、甲胺磷、克百威、灭线磷 | 3 |
32 | 食用农产品 | 蔬菜 | 叶菜类蔬菜 | 菠菜 | 较高 | 氧乐果、毒死蜱、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 | 10 |
32 | 食用农产品 | 蔬菜 | 叶菜类蔬菜 | 芹菜 | 较高 | 毒死蜱、甲拌磷、氧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苯醚甲环唑 | 15 |
32 | 食用农产品 | 蔬菜 | 叶菜类蔬菜 | 普通白菜 | 较高 | 毒死蜱、氧乐果、啶虫脒、氟虫腈、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 | 10 |
32 | 食用农产品 | 蔬菜 | 叶菜类蔬菜 | 大白菜 | 较高 | 毒死蜱、甲胺磷、乐果、乙酰甲胺磷 | 10 |
32 | 食用农产品 | 蔬菜 | 茄果类蔬菜 | 茄子 | 较高 | 氧乐果、甲胺磷、克百威、水胺硫磷、噻虫胺 | 10 |
32 | 食用农产品 | 蔬菜 | 茄果类蔬菜 | 辣椒 | 较高 | 杀扑磷、噻虫胺、氧乐果、啶虫脒、联苯菊酯 | 10 |
32 | 食用农产品 | 蔬菜 | 茄果类蔬菜 | 甜椒 | 较高 | 甲胺磷、水胺硫磷、氧乐果 | 10 |
32 | 食用农产品 | 蔬菜 | 茄果类蔬菜 | 番茄 | 较高 | 腐霉利、甲拌磷、毒死蜱、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 10 |
32 | 食用农产品 | 蔬菜 | 瓜类蔬菜 | 黄瓜 | 较高 | 毒死蜱、克百威、氧乐果、倍硫磷、甲拌磷 | 10 |
32 | 食用农产品 | 蔬菜 | 胡萝卜 | 较高 | 氟虫腈、甲拌磷、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 5 | |
32 | 食用农产品 | 蔬菜 | 根茎类和薯芋类蔬菜 | 姜 | 较高 | 噻虫胺、噻虫嗪、吡虫啉、铅(以Pb计)、镉(以Cd计)、氯唑磷 | 5 |
32 | 食用农产品 | 蔬菜 | 豆类蔬菜 | 豇豆 | 较高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氧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克百威、倍硫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 | 5 |
32 | 食用农产品 | 蔬菜 | 豆类蔬菜 | 菜豆 | 较高 | 多菌灵、克百威、水胺硫磷、氧乐果 | 10 |
32 | 食用农产品 | 水产品 | 海水产品 | 海水鱼 | 高 | 镉(以Cd计)、呋喃唑酮代谢物、甲硝唑 | 15 |
32 | 食用农产品 | 水产品 | 贝类 | 贝类 | 高 | 镉(以Cd计)、氯霉素、孔雀石绿、氟苯尼考、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恩诺沙星 | 15 |
32 | 食用农产品 | 水果类 | 仁果类水果 | 苹果 | 较高 | 敌敌畏、毒死蜱、甲拌磷、克百威、氧乐果 | 10 |
32 | 食用农产品 | 水果类 | 仁果类水果 | 梨 | 较高 | 敌敌畏、多菌灵、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苯醚甲环唑 | 10 |
32 | 食用农产品 | 水果类 | 核果类水果 | 桃 | 较高 | 敌敌畏、甲胺磷、氧乐果、溴氰菊酯 | 5 |
32 | 食用农产品 | 水果类 | 核果类水果 | 油桃 | 较高 | 甲胺磷、氧乐果、敌敌畏、苯醚甲环唑 | 5 |
32 | 食用农产品 | 水果类 | 柑橘类水果 | 柑、橘 | 较高 | 苯醚甲环唑、丙溴磷、三唑磷、毒死蜱、杀扑磷 | 10 |
32 | 食用农产品 | 水果类 | 柑橘类水果 | 橙 | 较高 | 丙溴磷、克百威、水胺硫磷、苯醚甲环唑 | 5 |
32 | 食用农产品 | 水果类 | 浆果和其他小型水果 | 葡萄 | 较高 | 己唑醇、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嘧霉胺、氯吡脲 | 5 |
32 | 食用农产品 | 水果类 | 热带和亚热带水果 | 香蕉 | 较高 | 吡虫啉、噻虫嗪、腈苯唑、氟环唑、烯唑醇 | 10 |
32 | 食用农产品 | 水果类 | 瓜果类水果 | 西瓜 | 较高 | 噻虫嗪、氧乐果、乙酰甲胺磷、苯醚甲环唑 | 10 |
32 | 食用农产品 | 水果类 | 瓜果类水果 | 甜瓜类 | 较高 | 烯酰吗啉、氧乐果、乙酰甲胺磷 | 5 |
32 | 食用农产品 | 鲜蛋 | 鲜蛋 | 鸡蛋 | 高 | 甲硝唑、氯霉素、地美硝唑、呋喃唑酮代谢物、氟虫腈 | 15 |
32 | 食用农产品 | 豆类 | 豆类 | 豆类 | 一般 | 铅(以Pb计)、铬(以Cr计)、赭曲霉毒素A | 3 |
食用农产品合计 | 320 | ||||||
总合计 | 490 |
序号 | 产品及抽检项目(参照采购需求细化) | 计划批次 | 检测单价 | 检测总价(批次×单价)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合计 | ||||
合计 | 投标总价大写: |
国家序号 | 食品大类(一级) | 食品亚类(二级) | 食品品种(三级) | 食品细类(四级) | 风险等级 | 抽检项目 | 计划批次 | 检测单价(元) | 检测总价 |
1 | 粮食加工品 | 大米 | 大米 | 大米 | 较高 | 铅(以Pb计)、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B1 | 7 | 50。(其中铅10元、镉10元、无机砷10元、黄曲霉毒素20元)小计50元。 | 350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 | 制造厂名称 | 数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 | 制造厂名称 | 数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合计 |
1 | ||||||||
2 | ||||||||
3 | ||||||||
… | ||||||||
总计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 | 制造厂名称 | 数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监狱企业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 | 制造厂名称 | 数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
2 | |||||||
3 | |||||||
… | |||||||
总计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 | 制造厂名称 | 数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 | 制造厂名称 | 数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
2 | |||||||
3 | |||||||
… | |||||||
总计 |
序号 | 招标文件的技术或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技术或商务条款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7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用途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项目负责人年限 | ||||||||
注册资格证书及证号 | 职称取得时间及证号 | ||||||||
毕业院校及时间 | 所学专业 | ||||||||
已完成相关项目情况 | |||||||||
采购人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金额 | 证明人及电话 | |||||
序号 | 姓 名 | 学历 | 专业 | 经验年限 | 拟担任职务 |
1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人 | 合同签订时间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项目金额 | 备注 |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 小写: |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 大写: |
项目完成时间 | |
服务期限 | |
进场服务时间 |
分项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价格 | 投标报价 | 10 | 供应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供应商报价)×10注解:1.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2.供应商报价为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 |
技术 | 检测服务方案 | 20 | 1、优秀标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检测服务方案完整、合理,对本项目的服务要求理解明确,重点突出,可行性、服务响应时间、质量控制等方面服务方案完善,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能充分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得20-14分)2、良好标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检测服务方案较完整、较合理,对本项目的服务要求理解较明确,可行性、服务响应时间、质量控制等方面服务方案较完善,较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比较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得13-7分)3、一般标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检测服务方案基本完整,对本项目的服务要求理解较明确,提供检测服务方面组织实施方案,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6-0分)注:未提供检测服务方案不得分。 |
技术 | 应急预案 | 6 | 1、优秀标准:投标人应急预案在科学性、先进性、合理性、规范性、检测服务模式的成熟性方面十分优秀(得6-5分);2、良好标准:投标人应急预案科学性、先进性、合理性良好(得4-3分); 3、一般标准:投标人应急预案一般(得2-1分)。 |
技术 | 服务承诺和合理化建议 | 15 | 整体实力、检测质量、职业道德、创新能力、遵守国家和我省有关行业管理规定;与招标单位提供咨询、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合理化建议及对本次项目重视程度等全方位服务;评标小组根据各投标单位承诺的服务项目内容,综合评定打分。1、优秀标准:服务承诺和合理化建议,整体实力、检测质量、职业道德、创新能力、遵守国家和我省有关行业管理规定;与招标单位提供咨询、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合理化建议及对本次项目重视程度等全方位服务优秀。(得15-11分)2、良好标准:服务承诺和合理化建议,整体实力、检测质量、职业道德、创新能力、遵守国家和我省有关行业管理规定;与招标单位提供咨询、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合理化建议及对本次项目重视程度等全方位服务良好。(得10-6分)3、一般标准:服务承诺和合理化建议,整体实力、检测质量、职业道德、创新能力、遵守国家和我省有关行业管理规定;与招标单位提供咨询、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合理化建议及对本次项目重视程度等全方位服务一般。(得5-0分) |
技术 | 项目负责人答辩 | 15 | 1、对本项目的服务要求、服务重点和深度了解全面细致,在开展以上工作时有详尽的工作安排和部署,在服务过程中对出现的具体问题有具体的解决方案,全面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对方案的讲解与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相一致且科学合理,回答评委问题准确,言简意赅,表述清楚(得15-12分);2、对本项目的服务要求、服务重点和深度了较为全面,在开展以上工作时有较为详尽的工作安排和部署,在服务过程中对出现的具体问题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响应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对方案讲解与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相一致且较为科学合理,回答评委问题基本准确,表述清楚(11-8分);3、对本项目服务要求、服务重点和深度基本了解,在开展以上工作时有相应的工作安排和部署,基本响应招标文件,对方案讲解与投标文件相关内容基本一致,回答评委问题基本准确(7-4分);4、对本项目的服务要求、服务重点和深度不了解,在开展工作时间没有相应的工作安排和部署,或有部分偏离招标文件要求,对方案讲解与投标文件相关内容不相一致,回答评委问题不准确,表述不清楚。(3-0分)。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不参加答辩的此项打分不得分。 |
商务 | 设备配备情况 | 5 | 具备HPLC(高效液相色谱仪)(得0.5分)、GC(气相色谱仪)(得0.5分)、 GC-MS(气质联用仪)(得0.5分)、 ICP-M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得0.5分)、AFS(原子荧光光谱仪)(得0.5分)、AAS(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得0.5分)、LC-MS(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得0.5分)、离子色谱仪(得0.5分)、微波消解仪(得0.5分)、液相色谱串联原子荧光(得0.5分)。(投标人需提供带有投标人标识的照片或设备的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或转让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商务 | 检测实验室面积 | 5 | 根据投标人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实验室面积进行综合评分。5000(含)平方米以上得5分;3000-4999平方米得3分;3000平方米以下得1分。注:以实验室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和CMA证书副本标注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商务 | 抽样和采样能力 | 4 | 为本项目提供的具备带有冷藏设备的抽样车辆,每具备一台得1分,满分4分注:提供车牌号及相应证明材料(行驶证及车辆登记证) |
商务 | 抽样和采样能力 | 5 | 为本项目配备的承担食品抽检工作的独立抽样人员: 10人以上5分;8-9人:4分;5-7人:3分。注:须提供身份证、工作证、职称证(如有)、近两年(2020年5月至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社保中心出具并加社保中心公章的证明材料为准)。 |
商务 | 技术力量 | 5 | 本单位为本项目配备的从事食品检验工作满2年(含)及以上的中级技术职称(需为食品及检验、分析化学、生物、药学等相关职称)以上的人员数量:20人(含)以上:5分;10-19人:3分;9人及以下:2分。注:提供职称证书、满两年(2020年5月至今)社保证明材料(以社保中心出具并加社保中心公章的证明材料为准)及工作证复印件,退休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商务 | 抽检任务响应时间 | 5 | 根据投标人对食品抽样、检验等工作环节的响应时间进行综合评分。实验室接到任务指令后能够在4小时之内完成抽样、送样、样品交接,并开展检验工作的(含4小时),得5-4分;实验室接到任务指令后能够在6小时之内完成抽样、送样、样品交接,并开展检验工作的(含6小时),得3-2分;实验室接到任务指令后能够在8小时之内完成抽样、送样、样品交接,并开展检验工作的(含8小时),得1-0分;实验室接到任务指令后完成采样、送样、样品交接,并开展检验工作,超过8小时的,不得分; |
商务 | 业绩 | 5 | 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同类业绩,每提供一个市级以上同类业绩得1分,每提供一个县区级同类业绩得0.5分,满分5分。(注:同类业绩指承担过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委托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的工作经历。以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
序号 | 审查内容 | 供应商 | |||
序号 | 审查内容 | ||||
1 |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要求情况 | ||||
2 | 信用记录查询符合要求情况(根据代理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核实) | ||||
3 | 重大违法记录查询符合要求情况(根据代理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核实) | ||||
4 | 供应商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符合要求情况 | ||||
5 | 信誉承诺书符合要求情况 | ||||
6 | 投标人满足具有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或CMAF),且资质证明范围须覆盖所投包的所有检测项目的条件要求 | ||||
审查结论 | |||||
备注:(有不符合项的,需在此处详细写明理由) 审查人签字:审查人单位: |
序号 | 审查内容 | 供应商 | ||||
序号 | 审查内容 | |||||
1 |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2 | 投标文件完整性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 |||||
3 | 投标文件签署情况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 |||||
4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没有漏项,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 |||||
5 | 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期限、进场服务时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6 | 对“★”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未发生重大偏离。 | |||||
7 | 未发现供应商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模糊不清。 | |||||
8 | 未发现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投标无效情形。 | |||||
9 | 未发现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 |||||
10 | 电子文件编制格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 |||||
审查结论 | ||||||
备注:(有不符合项的,需在此处详细写明理由)评委签字: |
联系我们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