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厦门市群惠小学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132号华美空间C2楼2M、2N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XM2023068
项目名称:厦门市群惠小学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万元) | 招标控制价(万元) | 磋商保证金(万元) |
1 | 1-1 | 厦门市群惠小学物业服务项目 | 1(项) | 否 | 63.00 | 63.00 | 1.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此项规定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补充说明:1、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 知》(厦财采〔2021〕5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第五章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2、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若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3年1月1 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5日 至 2023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132号华美空间C2楼2M、2N单元)
方式:供应商可直接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若有异地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者,供应商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zkzb0592@163.com),并联系代理机构(17689322888李先生)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竞争性磋商文件发送事宜。潜在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报价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响应磋商与质疑。? ?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132号华美空间C2楼2M、2N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2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132号华美空间C2楼2M、2N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群惠小学
地址:思明区释仔街103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法:189500707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17689322888
联系方式:李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育祥、李水连、邵璇
电 话: 13295922666、0592-601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