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原大化公司氨水预热器(10E001A/B/C)管束公开询比价采购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原大化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采购条件 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氨水预热器(10E001A/B/C)管束公开询比价采购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用公开询比价采购方 式进行。 2.项目概况及范围 2.1货物采购明细
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 家/品牌计量单 位采购数量备注
1氨水预热器 (10E001A/B/C) 管束换热管:Ø19×2(正 偏差)L6000材 质20# 执行标准:GB/9948-2013 管板:Ø296×92 材 质16MnⅡ详见 技术 规范3报价包 含旧/新 设备运 费
2.2交货期:20天 2.3交货地点:濮阳市人民路西段中原大化公司厂区仓库 2.4采购控制价:无 2.5备选方案报价:不接受 2.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报名要求 3.1本次询比价采购在中原云商电子投标平台(http://bid.zyepp.com/)上进行,有兴趣的供应商可以登陆查看。登录后,供应商可在中原云商 电子投标平台网上购买询比价文件进行响应和参与询比价活动。首次参与中原云商电子投标平台购标者,请打开中原云商电子投标平台首页右 侧点击“供应商登陆”,在页面中找到注册按钮,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注册通过后方可参加询比价活动。有报名意向的供应商报名前请仔细阅 读本项目采购公告及附件内容。如有任何疑问,可与采购方业务人员或技术人员进行沟通。 3.2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压力容器制造:固定式压力容器其他压力容器(A2)资质. 3.3按技术规范书要求。 3.4响应人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3.4.1响应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的; 3.4.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响应的; 3.4.3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3.4.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4.5在响应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串标、围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的; 3.4.6在响应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响应人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的; 3.4.7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若该网站查不到该响应人信息视为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8被列入河南能源集团或河南能源濮阳园区供应商黑名单的。 3.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响应 注:报名成功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 一切后果。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17时00分。 4.2 递交方式:在中原云商电子投标平台(http://bid.zyepp.com/)上递交。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5.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前至少半个工作日进行操作,如有问题请及时与采 购机构联系人或中原云商电子投标平台客服电话联系。由于网络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报名报价的,后果自负! 5.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中原云商电子投标平台(http://bid.zyepp.com/) 6.技术要求: 6.1质量标准: GB150—2011《压力容器》、GB/T151—2014《换热器》。出卖人保证所供货物及其材料完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 标准和本次采购规定的质量、规格型号和性能的要求;出卖人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 的性能。凡是有《技术规格与要求》或其他技术文件要求的,必须提交技术响应文件。 7.主要商务条款 7.1付款方式: 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或者货物交付并经买受人外观、数量、规格型号验收合格后两个月未安装调试的,供齐技术资料后,出卖人开具 全额13%增值税票,买受人收到发票并财务记账后付款。 7.2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方式:出卖人负责旧/新设备运输,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7.3检验验收在买受人厂区进行,包括外观、数量、规格型号验收和运行质量验收两个方面,任何一个方面验收不合格均为交付不合格。外 观、数量、规格型号验收应在收到货物后7日内按照合同供货清单进行清点核验,出具收货清单,但该清单不代表买方对合同设备的接受,双方 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除技术协议另有约定外,运行质量验收应自投用起7日内没质量问题,出具验收证书。运行质量验收以买 受人检验结果为准。 外观、数量、规格型号检验不合格,买受人或使用人有权拒收货物、技术资料,出卖人应在接到买受人或使用人通知后 3天内到现场免费补 齐短缺、不符合(或)损坏的部分。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额外的运输费用等由出卖人自行承担。超过合同规定的交货期的,出卖人应承 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运行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出卖人应在接到买受人或使用人通知后 5 日内及时采取调换、修理或其他补救措施以使货物 达到合格标准并再次验收,逾期应按合同规定的比例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再次验收的所有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出卖人在安装、调试、修理过 程中导致人员伤亡及其他损害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7.4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完设备的质保期为安装毕验收合格后18个月;在该期间内,出卖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 而发生的任何不足和故障负责,费用由出卖人负责;质保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必须在买受人发出通知后48小时内给予答复并派人到现 场免费维修或调换,并在7日内或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完成;逾期出卖人没有弥补缺陷的,买受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由出卖 人承担。维修或调换部分的质保期重新计算。 7.5按合同约定交货期,每迟延交货一天,按总货款的1%支付违约金;未事先征得买受人同意擅自更改合同列明的货物的,合同中写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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