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办事处环卫(物管城市)服务采购(1年)合同公示
金额
839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4/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395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办事处环卫(物管城市)服务采购(1年)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办事处拟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办事处环卫(物管城市)服务采购(1年)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办事处环卫(物管城市)服务采购(1年)

合同金额(元):83950000.00

中标供应商:润加物业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原合同第五条合同经费及付款方式:第1款合同经费中第(2)项“每月支付服务费金额=当月服务费金额-当月应扣金额。”
变更为:“每月支付服务费金额=当月服务费金额-应扣金额(注:应扣金额在当季度结束之后统一汇总确认,于下一季度支付月服务费用时进行扣除)”
2、原合同第五条合同经费及付款方式:第2款付款方式中第(1)项“本项目服务费按月付款,实际支付费用为扣除相关考核扣款及违约金(如有)之后的费用,甲方于次月核算上个月的结算款后,向乙方支付上一月服务费。”
变更为:“本项目服务费按月付款,甲方于次月向乙方支付上一月服务费,月度考核以及日常监管所产生的扣款和违约金(如有)与季度考核产生的扣款在当季度结束之后统一汇总确认,于下一季度支付月服务费用时进行扣除。”
3、原合同第五条合同经费及付款方式:第2款付款方式中第(2)项“甲方根据各分项所对应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监管,如分项考核办法要求是按季度进行扣款的,则以季度累计扣款一次。”
变更为:“甲方根据各分项所对应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监管,各分项考核所产生的扣款金额在当季度结束之后统一汇总确认,于下一季度支付月服务费用时进行扣除。”
4、原合同第五条合同经费及付款方式:第2款付款方式中第(3)项“本项目合同条款第五项合同经费及付款方式第1点合同经费中项目服务经费情况一览表里没有列出的其他各分项所涉及到的考核扣款从当月实际支付费用中予以扣除。”
变更为:“本项目合同条款第五项合同经费及付款方式第1点合同经费中项目服务经费情况一览表里没有列出的其他各分项所涉及到的考核扣款在当季度结束之后统一汇总确认,于下一季度支付月服务费用时从当月实际支付费用中予以扣除。”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鉴于原合同中各分项对应的考核周期不统一,分有月度考核及季度考核,且考虑月度考核扣款数据延迟公布情况,为保障合同严谨性以及优化整个支付流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就原合同中所约定的关于付款方式相关条款进行变更。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04月10日至2024年04月16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2618号粤海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18107556297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2017号劳动大厦9楼

联系电话:0755-86673731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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