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广西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服务项目的询价函
金额
5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3/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广西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
规划中期评估内容、评估方式、项目完成时限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广西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采购需求》。
三、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熟悉医疗保障领域的工作内容。(提供案例材料)
(三)主导或者参与过其他项目的规划评估。(提供案例材料)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项目预算:5万元(上限控制价)。
五、报价时间、地点和材料提交要求
报价时间: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17日(五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报价地点及提交要求:报价文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密封后,邮寄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6号1号楼607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送达时间以邮寄时间为准)不予受理。
六、评选方式
本项目评分方法:符合资质要求的前提下,最低价中标。
七、发布询价公告的媒介
自治区医保局官方网站(http://ybj.gxzf.gov.cn/)。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惠斯,0771-5727653
监督及投诉:刘艳军,0771-5727610
附件:广西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采购需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9日
附件
广西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采购需求
为推进广西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的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部署要求,制定评估需求方案。
一、评估目的
客观公正评价广西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广西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执行效果。
二、评估内容
(一)规划实施总体情况。
1.评估“十四五”中期广西医疗保障工作取得的成效、分析5个发展目标完成情况。发展目标具体如下:
(1)待遇保障制度统一规范;
(2)筹资分担机制更加均衡;
(3)医药服务协同高效;
(4)基金监管严密有力;
(5)医保服务更加优质.
2.评估13个主要指标完成情况,指标完成值时间节点截止2023年6月30日。指标具体如下:
(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2)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收入;
(3)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支出;
(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
(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
(6)重点救助对象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
(7)实行按DRG付费和按病种付费的住院费用占全部住院费用的比例;
(8)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品种;
(9)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品种;
(10)医保信用监管体系建设设区市覆盖率;
(11)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
(12)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可办率;
(13)医疗保障政务服务窗口可办率。
(二)主要任务推进情况。
评估9个主要任务进展情况(包括出台的政策文件、建立的机制体制、典型做法和创新举措以及取得的成效等)。具体任务如下:
1.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水平;
2.健全稳健可持续的筹资运行机制;
3.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
4.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
5.建立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
6.协同推进“三医联动”改革;
7.加快健全基金监管体制机制;
8.提升医疗保障公共服务能力;
9.促进数字、智慧医保发展。
(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情况。
评估5个专栏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工程项目如下:
1.健全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体系;
2.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化常态化;
3.医保基金智能监管项目;
4.经办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5.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工程。
(四)分析问题提出对策。
对规划实施面临问题及原因做出客观分析,提出有效对策措施。
三、评估方式
(一)定量和定性评估相结合。综合运用统计调查、座谈访谈、查阅资料、现场调研等方式,客观反映广西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
(二)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围绕广西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和工作落实情况查找问题,提出建议。
(三)评估工作需要的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文件、统计数据等资料由自治区医保局提供,必要时可协助第三方到部分市县开展现场调研。
四、项目完成时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止,全部完成项目建设并提请采购人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评估报告要突出重点,实事求是,数据详实,对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二)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开展工作,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泄露在项目过程中获得的资料和信息。
二、采购内容
规划中期评估内容、评估方式、项目完成时限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广西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采购需求》。
三、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熟悉医疗保障领域的工作内容。(提供案例材料)
(三)主导或者参与过其他项目的规划评估。(提供案例材料)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项目预算:5万元(上限控制价)。
五、报价时间、地点和材料提交要求
报价时间: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17日(五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报价地点及提交要求:报价文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密封后,邮寄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6号1号楼607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送达时间以邮寄时间为准)不予受理。
六、评选方式
本项目评分方法:符合资质要求的前提下,最低价中标。
七、发布询价公告的媒介
自治区医保局官方网站(http://ybj.gxzf.gov.cn/)。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惠斯,0771-5727653
监督及投诉:刘艳军,0771-5727610
附件:广西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采购需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9日
附件
广西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采购需求
为推进广西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的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部署要求,制定评估需求方案。
一、评估目的
客观公正评价广西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广西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执行效果。
二、评估内容
(一)规划实施总体情况。
1.评估“十四五”中期广西医疗保障工作取得的成效、分析5个发展目标完成情况。发展目标具体如下:
(1)待遇保障制度统一规范;
(2)筹资分担机制更加均衡;
(3)医药服务协同高效;
(4)基金监管严密有力;
(5)医保服务更加优质.
2.评估13个主要指标完成情况,指标完成值时间节点截止2023年6月30日。指标具体如下:
(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2)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收入;
(3)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支出;
(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
(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
(6)重点救助对象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
(7)实行按DRG付费和按病种付费的住院费用占全部住院费用的比例;
(8)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品种;
(9)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品种;
(10)医保信用监管体系建设设区市覆盖率;
(11)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
(12)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可办率;
(13)医疗保障政务服务窗口可办率。
(二)主要任务推进情况。
评估9个主要任务进展情况(包括出台的政策文件、建立的机制体制、典型做法和创新举措以及取得的成效等)。具体任务如下:
1.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水平;
2.健全稳健可持续的筹资运行机制;
3.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
4.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
5.建立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
6.协同推进“三医联动”改革;
7.加快健全基金监管体制机制;
8.提升医疗保障公共服务能力;
9.促进数字、智慧医保发展。
(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情况。
评估5个专栏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工程项目如下:
1.健全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体系;
2.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化常态化;
3.医保基金智能监管项目;
4.经办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5.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工程。
(四)分析问题提出对策。
对规划实施面临问题及原因做出客观分析,提出有效对策措施。
三、评估方式
(一)定量和定性评估相结合。综合运用统计调查、座谈访谈、查阅资料、现场调研等方式,客观反映广西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
(二)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围绕广西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和工作落实情况查找问题,提出建议。
(三)评估工作需要的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文件、统计数据等资料由自治区医保局提供,必要时可协助第三方到部分市县开展现场调研。
四、项目完成时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止,全部完成项目建设并提请采购人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评估报告要突出重点,实事求是,数据详实,对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二)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开展工作,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泄露在项目过程中获得的资料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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