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徐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1
公告正文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 浙江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浙江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高运公司)原名为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30日,注册资本42亿元。2020年8月,根据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运营体制改革要求,整合杭金衢分公司、原金丽温公司及台州区域高速公路运营力量,打造形成新的专业化运营管理平台。主要从事高速公路营运收费、监控指挥、清障施救、机电养护等运营管理。公司按照“一套人马,多块牌子”的受托管理模式,托管了杭金衢高速、金丽温高速、龙丽丽龙高速、诸永高速等18条高速公路共16家法人单位,管辖路段覆盖杭州、绍兴、金华、台州、衢州、丽水、温州等7个地区,托管总里程达1933公里(其中政府还贷项目里程501公里)。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进行法律论证,视情对决策事项进行法律尽职调查、考察和谈判,出具法律意见书; (3)对公司重要规章制度和合同进行法律审核管理,视情参加重要合同的项目论证、资信调查、招标投标、合同谈判、文本起草修改、签约、履行、变更解除以及纠纷处理; (4)参与公司重大经济项目的业务谈判和签约活动、列席公司相关会议,出具法律意见; (5)协助公司法制宣传教育以及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配合公司落实《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工作,并提供法律风险控制培训服务及工作总结报告;(6)参与处理尚未形成诉讼的民商事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7)根据公司的委托和授权,在服务期内代表公司处理小额或法律关系简单的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2起案件(不再另行收取委托代理费);(8)受委托参加重大经济项目的尽职调查、谈判、签约,协助草拟、审查、修改重要法律文件; (9)协助处理公司涉及法律问题的突发事件及紧急事务; (10)其他需要提供法律服务的事项。
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交货期: /
þ服务期限: 本次询比采购的常年法律顾问项目服务时间为贰年,本项目实行最高限价30万元(15万元/年),服务起始时间以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为准。根据需方相关文件,服务考核优秀律所可在不提高费用前提下续签壹次,到期重新选聘。
4、¨施工质量目标: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þ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体现出较强的专业能力,能够保障在合同期内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并尽一切可能按时提供优质服务;能够保障服务团队负责人和相关律师及时参加相关会议和提供相关服务。
5、其他: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þ法人 ¨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依法办理主体资格公证认证的境外公司,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þ(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浙江省司法厅发放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扫描件证明材料)
þ(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7 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项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提供合同扫描件;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能体现合同内容、签订日期等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
þ(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律所合伙人职位。(提供律所聘书扫描件证明材料)
þ(4)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2020 年7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5)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提供3人及以上的项目服务团队(包含项目负责人)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接受 þ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 / (由采购人视采购项目情况填写,无则填“/”)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8月2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8月30日14时00分。采购人将于2023年8月31日14时00分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日14时00分;(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þ纸质响应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邮寄送至 浙江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199号2号楼12楼,联系人:徐媛媛,电话:0571-87835198 )。
□样品等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样品等邮寄送至 (公司名称) (地址:(公司地址),联系人:先生(女士),电话: )。
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响应文件、样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本次采购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的(仅当因系统故障等非供应商原因造成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时方开启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样品等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造成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9月1日14时00分。
6、其他要求: /(由采购人视采购项目情况填写,无则填“/”)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采购人需要的其他媒介)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 浙江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199号2号楼12楼
联 系 人: 徐女士
电 话: 0571-87835198
2、采购代理机构:(无则填“/”)
地 址:
联 系 人: 先生(女士)
电 话:
3、监督部门: 浙江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
地 址: 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199号2号楼10楼
电 话: 0571-87835148
4、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8690532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