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河北分公司赵县户用10.82兆瓦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1-2-023)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
本华能河北分公司赵县户用10.82兆瓦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赵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位于石家庄市赵县内乡镇农户屋顶。本工程利用辖区内农户屋顶进行光伏电站建设,本项目总装机容量预估为直流侧10.82兆瓦,交流侧10兆瓦。本光伏发电系统采用单晶硅660Wp光伏组件,接入电压等级为380V,接入方式采用“全额上网”。安装方式为新建屋顶彩钢一体化方阵。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具体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2.1勘察及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工程前期手续的办理,初步设计编制及外部审查,各类合规手续办理。负责获取光资源数据,组件布置区域尺寸测量,编制项目备案申请报告。按照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要求编制进行项目设计、优化设计方案并报建设单位审核,编制初步设计原则、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含必备图纸、初设概算、经济评价)、项目设计优化报告、设备选型(满足远程集控要求)。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及现场设计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参与技术联络会、常驻现场工代、配合达标投产、安全设计专篇、项目后评价和专项验收等工作)。竣工图编制深度应符合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竣工图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施工验收记录、调试记录等相符合并在竣工图中体现。负责施工过程所有对外协调和纠纷的处理,协助建设单位与相关方沟通协调、相关协议签订,负责建设场地的落实。初设审查单位需经招标方认可,费用包含在EPC总价范围内。
2.2.2项目屋顶落实:负责按华能协议模板与农户屋顶所有者沟通协调签订相关协议;包括安装屋顶及周边环境现场踏勘审查;屋顶结构质量检测评估等,并出具屋顶结构承载检测评估报告;负责落实屋顶房屋产权,农户屋顶产权人为村委会的,需经所在村委会和镇政府出具产权证明。
2.2.3设备及材料采购供货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组串式逆变器、项目支架及配件、电缆、并网柜、通讯柜、加固材料、彩钢瓦、屋面防水材料、监控系统以及站区采集数据所需的相关设备及其他一切施工主、辅材所有设备的采购、运输、到货、卸车、保管、二次倒运等;所有设备和相关试验需满足并符合电网公司对项目接入的各项要求;另外需提供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消耗品等。其中组件、逆变器等主要设备优先采用华能集采目录中供应商,采用其他供应商的,须经华能认可且所采用设备技术标准不能低于华能集团相关设备采购技术标准。
2.2.4屋顶光伏电站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有进场道路和场内道路的新建和改扩建、道路障碍物清除,屋顶光伏电站项目的土建工程,光伏区的安装、调试及试验工程,集电线路安装、调试及试验工程,监控系统,封彩钢瓦等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安装、调试、并网验收、手续办理、协调工作、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监控系统可监视到每户发电量、逆变器数据等信息,并具有相应的数据统计分析功能,故障检测、运维派单、拓展、手机APP等功能,负责在甲方指定地点架设服务器,并接入甲方现有监控系统,接入华能集团新能源智慧运维中心。消防器材采购、安装;设备标识标牌(符合华能集团VI标识设计要求)采购、安装。项目实施过程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职业健康和安全等专项验收内容整改及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等。
2.2.5手续办理及协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权负责对接、协调赵县政府、发改局、乡、镇、村等主要领导(包含但不限于谢庄乡、范庄镇、韩村镇、新寨店镇、前大章乡、南柏舍镇、北王里镇)完成农户确户工作,并与农户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协议;负责对接供电公司,取得农户所在村的台区配变容量、该台区用户数、台区配变可接入光伏容量,并提供光伏接入方案;负责工程内外部所有手续办理和协调工作,包括屋顶障碍物清除,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编制项目备案报告并办理项目备案手续、开工及竣工验收等手续办理,电网接入申请及批复、并网验收及购售电合同、电费结算协议等手续办理、“光e宝”的注册签约和授权等手续办理及相关费用;负责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出具屋顶承载力校核报告等;协助项目备案、开工及竣工验收等手续办理,以上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2.2.6负责出具职业卫生三同时、安全设施三同时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并获得批复。负责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编制安全生产条件及设施综合分析、安全设施设计、安全验收评价报告,负责组织、通过专家评审,同时协助招标人完成相关手续备案工作;负责完成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正式书面报告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与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正式书面报告,提出建议补充的职业病防护对策措施,同时协助招标人完成相关手续备案工作。
2.2.7负责项目所需的全部支持性文件的办理。
2.2.8配合完成项目验收及后评价工作。
2.2.9其他
2.2.9.1户农户的确户工作并签订相关协议(协议模板由双方确认)。
2.2.9.2与房屋所有者签订的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中农户分享的电站收益不得高于45元/块(660Wp光伏组件)/年,合作期25年,如农户的收益超过该标准,超出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招标文件中虽然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竣工验收需要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也应由承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2.2.10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选型应满足当地环保、消防、城建规划、供电、水保及防洪等要求;满足当地电力公司、当地电力质量监督站、安评验收要求,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需要(确保项目并网发电运行、确保通过各方验收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所提供服务范围内。
2.2.11所有测试费及相关费用总承包方均应在投标时考虑在内,不管总包方在投标时是否单列该项费用,业主都认为报价总费用中已包含此项费用。
2.2.12施工期间,由于安全设计原因需要对原来的建筑物、场地、构筑物、钢结构等进行修改或增加、二次加固的,由招标方负责二次加固至满足设计要求。对屋顶原有松散部件,投标方须对其固定。以上各项工作需投标方在项目投标时列入风险金内考虑,中标后不得对此申求任何追加费用。
2.2.13由于施工原因造成对原有建构筑物、钢结构等造成损坏的,投标方负责赔偿并修复。
2.2.14对由投标方由于本项目需要而修复的防水,投标方应提供五年的质保,并承诺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24小时。
2.2.15施工期间,屋面及周边进行有效防护,保证施工人员安全。防止施工过程中物件或碎片伤人。
2.2.16如组件安装屋面板表面涂有防护漆,投标方应提供可靠的保护屋面板的施工防护方案,不得破坏屋面板的防锈性能。投标方须在原有屋面安装临时施工通道。
2.2.17光伏组件的现场卸车、保管属投标人工作范围,投标人有责任确保组件的完好无损。
2.2.18光伏组件、汇流箱、桥架、逆变器基础的布置整齐一致。
2.2.19施工安全措施费、施工临时建筑建设及拆除等费用属投标方范围。
2.3 计划工期:
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2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3月5日。总工期8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4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河北分公司赵县户用10.82兆瓦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限期内;
(2) 投标人须提供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有累计5MW及以上光伏安装施工已完工业绩(包括总承包业绩),并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等有效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应包括合同承包范围、签订时间、已完工证明等关键页)。
(3)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商参与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2年11月05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11月10日 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标段"华能河北分公司赵县户用10.82兆瓦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标段包1"售价:1500元。
5.1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8日 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8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招 标 人:华能赵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
联 系 人:商务(孟先生);技术(李先生)
电 话:商务(18031839883);技术(15076308723)
电子邮件:hbnyxs@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孟江彬
电 话:400-010-1086转8504
电子邮件:jiangbin9103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