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2023-06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无人机(船)等辅助执法服务“双随机一公开”支撑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3-07-09,更正为:2023-07-16。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7-10 08:45:00,更正为:2023-07-17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7-10 08:45:00,更正为:2023-07-17 09:30:00。
类型:变更1
位置:采购包1采购需求---二、采购内容
原文:
(三)为采购人提供四种规格共20架无人机的使用服务,服务期限为1年。每架无人机含第三者责任保险100万元、50万元使用者意外险、无人机机身险(或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财产损失)等保险;为飞手开展无人机户外安全作业提供支撑保障;配备20套正版航拍数据处理软件;每架无人机配一套普通充电器、充电管家等相关配套装备。
现文:
(三)为采购人提供三种规格共20架无人机的使用服务,服务期限为1年。每架无人机含第三者责任保险100万元、50万元使用者意外险、无人机机身险(或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财产损失)等保险;为飞手开展无人机户外安全作业提供支撑保障;配备20套正版航拍数据处理软件;每架无人机配一套普通充电器、充电管家等相关配套装备。
类型:变更2
位置:采购包1详细评审---技术部分
原文:
无人机种类、参数响应程度及机载设备响应情况 (10.0分) |
(一)无人机种类、参数配置:四种规格无人机功能参数均优于采购需求的,得5分;四种规格无人机功能参数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四种规格无人机参数1-2(含)个指标不满足,得3分;3-4(含)个指标不满足,得1分;超过5个(含)指标不满足,得0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1:提供拥有相关产品和设备证明(如采购发票或租赁合同或授权使用的授权书)。 (二)机载设备(如气体监测传感器、高清摄像等)响应程度,无人机机载设备除了能对大气中VOCs、NO2、O3、CO、SO2、NH3、HCl、PM1.0、PM2.5、PM10、温度、湿度合计12种空气质量指标数据进行监测以外,每额外增加一种环境监测因子(大气或土壤或水质或噪声包括但不限于卤代烃、氟化物、其他含氯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且承诺在本项目中向采购人提供相应服务的得1分,最高得5分。 注2:1.提供产品和设备的说明书扫描件或官网截图或彩页截图;2.提供承诺函。 最高得分为10分。 |
现文:
无人机种类、参数响应程度及机载设备响应情况 (10.0分) |
(一)无人机种类、参数配置:三种规格无人机功能参数均优于采购需求的,得5分;三种规格无人机功能参数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三种规格无人机参数1-2(含)个指标不满足,得3分;3-4(含)个指标不满足,得1分;超过5个(含)指标不满足,得0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1:提供拥有相关产品和设备证明(如采购发票或租赁合同或授权使用的授权书)。 (二)机载设备(如气体监测传感器、高清摄像等)响应程度,无人机机载设备除了能对大气中VOCs、NO2、O3、CO、SO2、NH3、HCl、PM1.0、PM2.5、PM10、温度、湿度合计12种空气质量指标数据进行监测以外,每额外增加一种环境监测因子(大气或土壤或水质或噪声包括但不限于卤代烃、氟化物、其他含氯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且承诺在本项目中向采购人提供相应服务的得1分,最高得5分。 注2:1.提供产品和设备的说明书扫描件或官网截图或彩页截图;2.提供承诺函。 最高得分为10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1号
联系方式:020-832032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润路333号
联系方式:28866273;28866416; 28866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晋(采购文件咨询)、黄碧妃(项目开标、评标咨询)、冯西韵(质疑受理)
电 话:28866273;28866416; 28866163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