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三峡大学生材楼物业管理办公设备、家具等物资采购询价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0
金额
3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柏晟采字135
预算金额38万元
招标公司三峡大学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0717-639961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明可15972710021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8
公告正文
三峡大学生材楼物业管理办公设备、家具等物资采购询价公告(招标编号:柏晟采字<2024>135)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三峡大学生材楼物业管理办公设备、家具等物资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38 万元,招标人为三峡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办公设备采购:包括半球摄像机、办公电脑、打印机、对讲机等;家具:包括挂 衣柜、沙发、茶水柜、茶水间操作台、化妆台、储物柜等。(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三峡大学生材楼物业管理办公设备、家具等物资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三峡大学生材楼物业管理办公设备、家具等物资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13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15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网上获取。(1)供应商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自己 领取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领取的)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在湖北柏晟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渭河二路 1 号)现场领取采购文件。(2)供应商按上款所需资 料扫描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1013252940@qq.com),邮件主题备注项目名称及公司 名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递交资料的时间以邮箱显示收到时间为准。采用电子邮件方式递 交资料后,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确认无误后将按照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 形式发送询价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湖北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渭河二路 1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湖北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渭河二路 1 号) 七、其他 1、参加询价的供应商代表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须具有有 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供应商代表若为委托代理人,则须 具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 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 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 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三峡大学采购与招标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三峡大学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大学路 8 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0717-639961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宜昌市西陵区渭河二路 1 号 联 系 人: 赵明可 电 话: 15972710021 电子邮件: 101325294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