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市应急联动中心项目基坑变形监测项目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65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1/04/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33212021000027
预算金额65万元
招标公司康定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张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优引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薛先生028-61152662
中标公司四川省鑫冶岩土工程有限公司6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5133212021000027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市应急联动中心项目基坑变形监测项目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四川省鑫冶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都市彭州市天彭镇天府中路 中标(成交)金额 650000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类:名称:康定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市应急联动中心项目基坑变形监测项目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拟采购康定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市应急联动中心项目基坑变形监测,包括基坑水平位移观测、基坑垂直位移观测、周边建筑及道路沉降观测。服务要求:1、供应商应遵守国家关于设计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及要求,同时应满足采购人提出的需求。
2、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要求。
3、成果文件:技术总结报告、水平位移观测分析统计表、垂直位移分析统计表、时间位移曲线图、监测平面图、其他相关图件表格;提供纸质版文件,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基坑回填完成 ,服务标准:
达到验收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林涛(业主代表)、李伟(组长)、李敏玲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为: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计取。
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承诺是否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97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监督部门:康定财政 ,监督电话:0836-2833864,根据川财采【2018】123号文《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财政部门推进“政采贷”,银行和供应商按照自愿原则参与。供应商自愿选择是否申请“政采贷”,银行依据其内部审查制度和决策程序决定是否为供应商提供融资,自担风险。
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银行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审查以及开设账户等相关工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康定市公安局 地址: 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木雅路二段19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836-2870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成都优引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65号优博中心D座403室 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先生;联系电话:028-611526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姚老师 电话: 028-6115266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5133212021000027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市应急联动中心项目基坑变形监测项目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四川省鑫冶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都市彭州市天彭镇天府中路 中标(成交)金额 650000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类:名称:康定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市应急联动中心项目基坑变形监测项目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拟采购康定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市应急联动中心项目基坑变形监测,包括基坑水平位移观测、基坑垂直位移观测、周边建筑及道路沉降观测。服务要求:1、供应商应遵守国家关于设计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及要求,同时应满足采购人提出的需求。
2、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要求。
3、成果文件:技术总结报告、水平位移观测分析统计表、垂直位移分析统计表、时间位移曲线图、监测平面图、其他相关图件表格;提供纸质版文件,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基坑回填完成 ,服务标准:
达到验收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林涛(业主代表)、李伟(组长)、李敏玲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为: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计取。
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承诺是否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97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监督部门:康定财政 ,监督电话:0836-2833864,根据川财采【2018】123号文《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财政部门推进“政采贷”,银行和供应商按照自愿原则参与。供应商自愿选择是否申请“政采贷”,银行依据其内部审查制度和决策程序决定是否为供应商提供融资,自担风险。
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银行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审查以及开设账户等相关工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康定市公安局 地址: 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木雅路二段19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836-2870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成都优引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65号优博中心D座403室 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先生;联系电话:028-611526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姚老师 电话: 028-6115266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