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6500003901004753001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顾建国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裴建壮1356594149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08
公告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所属公路沿线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
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招标编号:E65000039010047530010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所属公路沿线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工程勘察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CDZSJ-1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CDZSJ-1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18日10时00分到2023年04月22日 20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8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公告附件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8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附件
七、其他
详见公告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252号
联系人:顾建国
电 话:0991-528194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甲2号A505
联系人: 裴建壮
电 话: 13565941495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4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所属公路沿线服务区充电基础设
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一、招标条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所属公路沿线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己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新交发(2023)25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为北京恒乐工程管
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
审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项目规模:在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所属19处服务区和4处停车区进行充电基
础设施建设(其中快充枪头42个,慢充枪头39个),包含对各服务区及停车区的供配电、
监控、雨棚、标志、标线、防雷和接地系统、消防等设施的建设。新建充电运营服务管
理平台(包括面向业主的管理功能、面向用户的服务功能、运行监控系统、计费系统、
手机APP等)。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6500003901004753001001
标段(包)名称:CDZSJ-1标段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现场勘察及必要的工程测量)、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
软件需求)、室外景观设计、室外管网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配合
招标文件的编制、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设计变更以及报批配合、施工现场配
合、验收配合等及后续技术服务等全部勘察设计工作;
设计周期:(1)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完成现场勘测工作;(2)现场勘
测工作完成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业主单位、相关部门及供电公司审查;(3)
后续服务:自工程施工招标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
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
上资质。对设计咨询有兴趣的投标人应进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的工
程咨询单位名录(咨询专业至少包括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咨询服务
范围至少包括项目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且投标人名称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
完全一致。对投标人的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和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
1
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
无效。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
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税收
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
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投标其他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3年4月18日到2023年4月22日
2.获取方式:投标人须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简称“电
子交易平台”,网站入口https://ggzy.xinjiang.gov.cn/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8日11:00
2.递交方法:(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2)投
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5月8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 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
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5月8日11:00
2.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标
3.开标地点:投标人可在开标前一个小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线上
参加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次招标采取电子招投标系统,请潜在投标人在“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
ps://ggzy.xinjiang.gov.cn/)”上完成法人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网
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招投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拥有CA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及投标,
目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支持新疆CA和
翔晟CFCA,办理相关事宜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附件”(下
载链接https://ggzy.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bzzx/012002/information.htm
1)。
(3)本次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
投标文件,同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规定的时间内用CA锁对投标文件完成线上解密,无需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一个小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线
上参加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s://ggzy.xinjiang.gov.cn/xin
jiangggzy/bzzx/012001/20200305/56a0cc77-ba88-4624-b89c-49e211f2f982.html
(4)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链接:https://download.
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24
10&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签章、生成电子投标文
件。
(5)对电子招投标流程不熟悉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及时与技术支持公司联系(客服
电话400-928-0095),以免无法完成线上招投标流程。
(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s://ggzy.xinjia
ng.gov.cn/xinjiangggzy/bzzx/7.html。
(7)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
e.com/)、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上
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甲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2号
2号A505
邮 编:830000 邮 编:100102
电 话:顾建国 电 话:13565941495
联系人:0991-5281945 联系人:裴建壮
行政监督:0991-5281015
纪检监督:0991-528217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4月18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所属公路沿线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一览表
序号管理单位建设地点服务设施布局方式路线名称路线编号中心桩号公路等级应建设枪头数 量(个)
1喀什公路管 理局克孜勒服务区双侧吐和高速G3012K1445+650高速8(4快4慢)
2和田公路管 理局昆玉服务区双侧喀什至叶城至墨玉高速公路第 二期G3012K1760+500商速8(4快4慢)
3和田公路管 理局木吉服务区双侧喀什至叶城至器玉商速公路第 二期G3012K1692+370高速8(4快4慢)
4和田公路管 理局策勒服务区双侧民洛商速公路(和田至西宁方 向)G0612K2291+500一级8(4快4慢)
5和田公路管 理局于田服务区双侧民洛高速公路(和田至西宁方 向)G0612K2221+600一级8(4快4慢)
6和田公路管 理局民丰服务区双侧民洛高速公路(和田至西宁方 向)G0612K2112+460一级8(4快4慢)
7昌吉公路管 理局包家店服务区单侧沪霍线G312K4297+990一级1 (快)
8阿克苏公路 管理局察尔齐服务区单侧拜城线G579K138+616二级2(1快1慢)
9阿克苏公路 管理局西大桥服务区单侧阿康线G580KO+100二级2(1快1慢)
10阿勒泰公路 管理局克孜哈巴克服 务区单侧红吉线G216K281+320二级2(1快1慢)
11阿勒泰公路 管理局吐尔洪服务区单侧可喀线S226K22+700二级2(1快1慢)
12阿勒泰公路 管理局恰库尔图服务 区单侧红吉线G216K439+300二级2(1快1慢)
13喀什公路管 理局苏巴什服务区单侧布伦口至红其拉甫段公路工程G314K1660+750二级2(1快1慢)
14喀什公路管紫花牧场服务单侧布伦口至红其拉甫段公路工程G314K1829+160三级2(1快1慢)

序号管理单位建设地点服务设施布局方式路线名称路线编号中心桩号公路等级应建设枪头数 盘(个)
理局
15和田公路管 理局塔瓦库勒服务 区单侧阿拉尔至康西瓦G580K561+920二级2(1快1慢)
16和田公路管 理局墨玉服务区单侧洛浦至皮山克里亚S326K106+200二级2(1快1慢)
17和田公路管 理局皮山服务区单侧藏柜至皮西纳路口Z731K045+780二级2(1快1慢)
18 和田公路管 理局策勒县城停车 区单侧西宁至吐尔尕特G315K2344+350二级2(1快1慢)
19奎电公路管 理局毛榴沟服务区单侧独山子至库车G217K599+640二级2 快
20阿勒泰公路 管理局白沙山服务区单侧喀布线S232K124+500三级2(1快1慢)
21塔城公路管 理局170团停车区单侧北电至阿拉山口$318K299+266三级2(1快1慢)
22阿勒泰公路 管理局乌图布拉克停 车区单侧阿塔线G217K204+830二级2(1快1慢)
23阿勒泰公路 管理局卡姆斯特停车 区单侧红吉线G216K376+490二级2(1快1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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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附件一: 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
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对设计咨询有兴趣的投标人应进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的工
程咨询单位名录(咨询专业至少包括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咨询
服务范围至少包括项目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且投标人名称与该名录中的相应
企业名称完全一致。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年独立承担过3个及以上的充电站(桩)项目设计任务或3个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 输变电工程的设计任务。

注:1.“近年”指从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若合同协议书不能体现资格审查条件
(业绩最低要求)中要求具体指标的,还应附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体现
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内容,否则相关业绩不予认定。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没有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 查的或处罚期未满的情形。

6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数量资格要求 1.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项目负责人1 标人名称一致;2.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与投 3.至少担任过1个充电站(桩)项目设计或1个10kV及以 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

注:1.“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应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资格审查
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
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还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业主证明
材料的复印件,且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内容,否则相关业绩不予认定。
2.电力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热能动力工程、水能动力工程、核电工程、风电、太阳能及其
他能源工程、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等专业职称。
7-
招标公告附件二:评标办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名称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 中标人: (1)评标价低(投标费率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在前的投标人优先。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勘 察设计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 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 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 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投标费率)的内容。
2.1.1 .13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8)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9)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 异议;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d.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辩,内容 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 投标报价(投标费率)(包括大写费率和小写费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 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投标费率)未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费率

8
条款号条款名称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最高控制值),且报价唯一。 (4)投标报价(投标费率)的大写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投标费率),但招标文件 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开标记录表(或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投标费率)与投标函中 的投标报价(投标费率)一致。
2.1.2资格评审标 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其 在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的备案材料)。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
2.2.1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任何一种情形。 (1)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45分 主要人员:20分 业绩:20分 履约信誉:5分 (2)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评标价(投标费率):10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评标办法原条款第3.6.1项补充、细化为:
本项目不适用
2.评标办法原条款第3.9.1项补充、细化为: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
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招标人有权选择各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为设计咨询单位,如第二中标候选人未进入“全国投
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咨询专业至少包括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
新能源),咨询服务范围至少包括项目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或在对应标段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全
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咨询专业至少包括电力(含火电、水电、
核电、新能源),咨询服务范围至少包括项目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网页截图,将选择第三中
标候选人为该标段的设计咨询单位,仍有上述情况的依次类推,直至推荐出对应标段的设计咨询单
位。
投标人不得无故推辞或拒绝招标人的选择,并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开展相关咨询工作。
9
评标办法前附表2:评标细则
评审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
序号评审因案评审因素 权重分值 项各评审因素细分分值
(a)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 业绩20分类似勘察设计项目 业绩20分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标准的,得20分。
(b)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 能力20分项目负资人任职资 格与业绩20分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标准的,得20分。
(c)投标人的信誉5分5分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的得5分。
(d)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 计思路20分设计方案10分投标人能充分了解项目区域的建设环境、现有充电桩的现状和充电设施的发 展规划,熟悉当地民族文化,对本项目的建设方案论证基本合理得9分,合 理可行得9.1~9.5分,建设方案全面到位、重点突出得9.610分。 提出了对本项目的总体设计思路得基本分9分;在此基础上,对本项目的总
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总体设计思路10分体设计思路分析合理可行得9.1~9.5分:对本项目的总体设计思路分析全面 到位、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得9.6~10分。 反映了本项目突出特点得基本分9分:在此基础上对沿线建设特点及技术关
(e)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 策措施10分10分键点和难点论述基本清楚,对策措施基本合理的,得9.1~9.5分;对沿线建 设特点及技术关键点和难点论述清楚,对策措施合理的,得9.6~10分。 提出了勘察设计工作计划安排得基本分4.5分:在此基础上,勘察设计工作
(f)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5分5分量较准确、计划安排基本可行得4.6~4.7分:勘察设计工作量准确、计划安 排合理可行得4.8~5分。
(g)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 度保证措施5分5分提出了保证措施得基本分4.5分:在此基础上,保证措施基本可行得4.6~4.7 分: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得4.8~5分。
(h)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5分5分提出后续服务方案和措施得基本分4.5分:在此基础上,后续服务方案和措 施基本可行得4.6~4.7分:后续服务方案和措施合理可行得4.8~5分。

10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审因素 权重分值各评审因素细分 项分值评分标准 评标价(投标费率)的确定:评标价(投标费率)=报价函文字报价(投标
(i)评标价(投标费率)10分费率) 10分 式中:Fi一一评标价(投标费率)得分: F——报价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10: Ri—评标价(投标费率): R一一评标基准价(基准费率), 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最低为0分。评标基准价(基准费率)的确定: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 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基准费率)计算的投标报价(投标 费率)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投标费率)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 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投标费率)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投标 费率)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投标费率)平
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基准费率)进行 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 标基准价(基准费率)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评标价(投标费率)得分计公式示例: Fi=F-IRi-RI×100×E 若Ri≥R,则E=0.2:若Ri
注:各评审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娄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
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1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
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
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
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
己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 项规定
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
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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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
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
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
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己进行资格预审的)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
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
入 n o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
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
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
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
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
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
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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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
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
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
标。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
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
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
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
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
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a.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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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 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
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
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 否决其投标。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
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
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
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
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
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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