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自贡市沿滩区人民医院瓦市院区信息化建设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高危新生儿日志卫生材料机柜配电电缆药房管理系统数据中心建设满页打印本地CA支持SM2算法金属封闭桥架调拨调价后续服务人员物品搬移支持GSPSS状态文件的传输报卡录入路径表单工作量分析报告打印边界防火墙终端防卸载深度会阶处理医技执行管理系统针对重症监护室患者的目标性监测卫材日志描述语言快速扩展兼容特殊日志整体设计门诊服务功能视频报告微信公众号建设病例日志查询气体灭火控制器单门控制器职业暴露报卡光纤交换机记录单续打销账疏散出口指示灯包房手术费用自动生成主机可打印体位图片监控告警模版自动提取微生物培养信息计价调整住院费用清单护士工作站序列操作数据快照存储故障切换区域数据直报火灾声光警报器网络硬盘录像机病毒防御磁力锁实现目标性手术监测设置持续数据保护网络球机快速核查医嘱单打印支持快速移动手术相关统计报表软件安装拦截医院介绍功能逆变电设备容灾系统之间的远程数据复制气体释放警报器项目管理徘徊检测支持抓拍穿越围栏干预信息服务器负载均衡功能高危新生儿的监测可升级恶意网站拦截检查管理一次性物品监测PDU插座压力开关计算机综合查询综合布线消毒剂住院日志查询CDP持续保护功能模块药品说明书查询发片管理护理病历检验科阳性记录传染病系统药品退药药品说明书知识库调用医学影像系统所有接口均为单向传输接口质控统计临床路径跟踪可视域功能后台管理功能支持人员聚集抗菌药品金属软管智能快速预读科室介绍功能临床信息系统检查报告安全组功能病历质控与评分系统常用检查通信设备锐化登记录入机房布线对流量数据进行保存特殊药品病毒特征库升级服务诊断灾备演练后续服务体系培训课程医嘱使用频率自动生成常用医嘱喷头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新生儿登记卡药品处方明细的发药核对确认图像处理站点就诊指引单嵌入式调用模块浏览器保护系统管理工具电子防抖医疗动态方面的统计报表下载保护ICU日志接地等电位箱硬件产品定时自动执行摆药查询查阅各类检验DB2热点数据应急接管平台系统升迁管理电池柜手术情况虚拟机高可用机制批量导入医院资源方面的统计报表照明开关智能预警患者信息症状监测日志查信息安全产品患者费用查询ICU监测分步执行乙肝相关检验高危新生儿监测数据加载门禁系统预警报卡日报医嘱代开备用路径独立报卡模块病区预警近线存储新排风系统护理记录系统体温曲线表格数据汇总药品领用管理影像设备接入终端管理系统存储虚拟化配电柜引入电缆介入操作等字典表表格式电子病历标准机架式设备病历书写监测与检索食源性异常病例报告卡检验技师工作站CT/MR图像病区摆药管理模式护理文件泌尿道插管尾纤槽文档数字签名724小时专线后续服务电话自动导管定标监理补费院感系统癌痛评估钢瓶CIS人车分类报警信息化建设药品会计系统乳牙标注分支路径读卡器针刺伤报表统计临床路径管理系统住院患者基本资料支持绊线入侵报卡信息查询路径跳转86面板底盒感烟探测器统计报表系统ORACLE万兆光模块黑客入侵拦截后续服务团队抗生素字典表打印报告智能辅助医生进行医嘱下达住院收费系统镀锌电线管应急照明指示灯打印机嵌入式模块接地紫铜排检验主任查询院感相关功能的调用预警处理虚拟补丁功能住院患者入出转管理系统动环监控系统系统防御输入输出电缆播放设备蓄电池查询历史报卡情况网络模块系统装卸管理医生护士处弹框提醒功能内网核心交换机悬挂协议住院病历工作站RIS/HIS接口患者信息展示模块嵌入式报卡数据提取有详细日志门急诊挂号药品的合理用药系统监测结果统计前置区核心交换机打印日志手术排班证书链管理上走线网格桥架关键图像机房制冷设备数据卷快照保护功能模块均衡化方剂入站智能DNS功能自定义报表系统针对DSA图像门诊诊疗一览表照明插座电线检验试剂管理系统体检报告多级审核传染病自查统计手术信息接地线缆报告痕迹对比功能启动阀AFP病例报告卡PVC管材停车检测用药分析NAT网关辅材无线局域网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国标插孔主动防御系统防护与合理用药系统临床路径系统加密流量识别环境标志产品强制提醒上报功能传染病等病例的筛查无氧铜胶片快照配套铜鼻子软件定义防火墙传染病传播途径构成比份统计住院中途进入路径出门按钮MIPSQLSERVER多图打印疫情报卡处理血清学检查单收费管理系统胶片打印站点趋势预警信息技术服务交班签名支持与第三方的数字证书和时间戳接口梅毒感染产妇所生儿童随访登记卡双因子验证药品配伍浓度监测实时抓拍现患率调查表多级审签柜式排烟风机检验质控管理医学图片自锤式防雨百叶风口手术申请技师处查阅状态物品遗留网线数据分析巡检核查规范编制药品会计核算病房工作日志记录单分组数据支气管镜体检等类型的报告人脸抠图水晶头柜体快速进行批量层厚重建用药监测系统智能预警模块小型枪机壁装支架综合性监测模块支持区域入侵乳腺钼靶细菌耐药查询24芯ODF架多种数据库抗菌药物监测路径项目批量执行文件实时监控病历书写模板HIS系统催款单患者出入院信息面板及六类模块临床路径进行改进柜式新风机医院感染报告卡培训人员门诊收费系统报表的可视化编辑和发布的工具患者电子体温单内网24口交换机智能问药复印机患者收费管理节能产品医嘱功能供配电配方病历进行抽查医疗管理系统熔接尾纤重症患者监护信息手术安排与费用管理系统LISICU感染监测指标分析报告放射影像信息系统呼吸机ESBL+监测患者转科信息数据接口服务门诊日志查询病区检验标本采集管理批量体温单录入电子透雾病历书写工具超声信息系统培训方案手术麻醉支持既往检验结果查询和历次对比功能上报卡提醒功能流向跟踪医嘱皮试结果显示图片描述信息的录入U盘保护检验项目正常值范围参考绝缘柱脊柱标记医务咨询邮件监控消防系统支持标本的核收和合并功能多模光模块快速接管演练日志收集医学单位多种减影方式支持USB透传功能病历续打功能报告系统出错记录提示病情观察总结环境卫生学检测污水监测外科手术监测模块缓存加速一日清单病区床位医嘱收回机械硬盘光纤跳线病历文件审核报告数据保护系统选择模式乳腺图像检验信息系统床位实时监测体检系统病毒查杀发送执行内镜信息系统针对普放图像流感样病信息抗菌用药光纤熔接门诊系统财务监控系统微生物监测模块处方录入图文混编交叉定位传染病病种统计付款计划管理功能监控硬盘伽马调整部署程序和服务五孔插座药库管理演练模拟危急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3112022000034
预算金额396.5万元
招标公司自贡市沿滩区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甘雨淋0813-3866068
招标代理机构融汇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甘雨淋028-6769739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自贡市沿滩区人民医院瓦市院区信息化建设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311202200003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瓦市院区信息化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10日
二、更正信息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本次采购成交结果无效,待重新组织采购。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本次采购成交结果无效,待重新组织采购。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监督部门:自贡市沿滩区财政局;财政监督电话:0813-3801761。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自贡市沿滩区人民医院
地址:自贡市沿滩区沿滩镇和平路85号
联系方式:0813-38660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融汇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路318号IMP环球都汇广场15楼
联系方式:028-67697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甘雨淋
电话:0813-8269060
融汇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2日
相关附件:
瓦市院区信息化建设项目磋商文件(2022072501).rar 瓦市院区信息化建设项目磋商文件(2022072501).rar
采购人:自贡市沿滩区人民医院竞争性磋商文件建设项目自贡市沿滩区人民医院瓦市院区信息化项目编号:N5103112022000034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的通知,为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现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详细要求及流程详见“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政采贷”业务二〇二二年七月文件编制: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编制采购代理机构:融汇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四、公司员工不得与供应商存在任何商业上的利害关系,不得在供应商单位兼职和任职,不得泄漏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机密。三、公司员工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不得接受供应商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供应商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供应商索要和收受回扣或变相收受贿赂,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采购工作有影响的宴请或娱乐活动。二、公司员工遵纪守法,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争取、承揽代理政府采购事务和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支付现金、实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办理政府采购事宜,恪守职业道德,规范代理行为,努力提高专业能力,确保服务质量;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规范融汇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政府采购行为,维护政府采购制度,净化政府采购市场环境。融汇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代理政府采购事务过程中郑重承诺:廉洁自律书
目录融汇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举报邮箱:604972235@qq.com举报电话:028-67697399公司全体员工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请各位政府采购参与者充分了解并自觉践行本准则,共同营造廉洁诚信的政采环境,共同推动阳光透明的政府采购。五、公司员工在业务交往中,不得故意刁难供应商,影响正常的业务开展。
四、响应文件11三、竞争性磋商文件10二、总则7一、供应商须知附表4第二章磋商须知4第一章磋商邀请1
十、其他19九、询问、质疑和投诉19八、磋商纪律要求18七、合同事项16六、成交事项15五、评审15
二、供应商应当提供的其他类似效力证明材料21一、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1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1二、供应商其他类似效力要求20一、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20第三章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20
第六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72四、商务要求70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要求23二、服务所属行业23一、项目概述23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3
格式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8格式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77格式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76格式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75格式1响应文件封面格式74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73
格式11服务要求应答表85格式10供应商基本情况表84格式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实质性要求)82格式8关于“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承诺函81格式7承诺函1(实质性要求)80格式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9
格式17首轮报价表(实质性要求)91格式16主要人员情况表90格式15知识产权声明函89格式14响应函(实质性要求)88格式13承诺函2(实质性要求)87格式12商务应答表86
一、总则96第八章评审方法96格式2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95格式20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94格式19中小企业声明函93格式18现场报价表(实质性要求)92
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107六、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106五、评审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105四、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105三、综合评分102二、磋商程序96
采购人:自贡市沿滩区人民医院。采购项目名称:自贡市沿滩区人民医院瓦市院区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编号:N5103112022000034。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融汇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自贡市沿滩区人民医院委托,拟对自贡市沿滩区人民医院瓦市院区信息化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第一章磋商邀请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家卫健委《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关于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智慧医院评审标准》等文件精神,公立医院要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和改善医疗服务,要建成完善的符合国家和四川省相关标准规范、互联互通、协同共享、精准监管、便民惠民的智慧医疗信息平台,要开展面向患者的“智慧服务”、面向医务人员的“智慧医疗”、面向医院管理的“智慧管理”。自贡市沿滩区人民医院为满足临床工作、国家及行业新需求,拟对瓦市院区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采购。(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三、采购项目简介:资金来源及金额:基金预算资金3,965,000.00元(大写:叁佰玖拾陆万伍仟元整)。二、资金情况:采购代理机构:融汇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若因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自然人等原因,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未查询到信息的,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记录名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4.售价:0元。3.方式:在线获取。2.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2年07月26日至2022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1.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请进入融汇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合格口罩,主动配合做好体温监测、使用“四川天府健康通”扫码等防控工作,自觉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十二、关于进一步做好采购活动中疫情防控工作:十一、磋商地点: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大道普润产业园生产资料交易中心A5区3楼59号。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8月08日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8日10:00(北京时间)。
电话:0813-3866068联系人:丁女士地址:自贡市沿滩区沿滩镇和平路85号采购人:自贡市沿滩区人民医院十三、联系方式:2.其他未尽事宜请按现场要求执行。
第二章磋商须知2022年07月25日电话:0813-8269060联系人:甘雨淋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路318号IMP环球都汇广场15楼。采购代理机构:融汇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1.适用范围二、总则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融汇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自贡市沿滩区人民医院。2.采购主体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磋商费用(实质性要求)3.3按照规定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5.6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5.5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评审小组成员。(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6.联合体(实质性要求)
9.3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9.2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9.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响应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响应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1竞争性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10.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三、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但供应商自行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1.4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1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11.3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1.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3.2文件二:其他响应文件严格按照第三、四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3.1文件一:资格性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至少包括下列五部分文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13.响应文件的组成
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承诺函2)商务应答表;(格式详见第七章)服务要求应答表;(格式详见第七章)后续服务相关资料;(格式自拟)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详见第七章)供应商简介;(格式自拟)
其他有利于采购人或者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如不涉及,未提供不影响响应文件有效性)对应第八章综合评分表具体要求提供能够提供的相关承诺或证明材料;主要人员情况表;(格式详见第七章)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格式自拟)知识产权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响应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2)现场报价表应报出响应总价的各组成部分的报价内容。(实质性要求)(1)供应商需准备1套(至少3份)现场报价表,并根据评审小组的要求现场填写报价轮次及金额。13.4文件四:现场报价表(格式详见第七章)供应商需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首轮报价表,并报出响应总价的各组成部分的报价内容。(实质性要求)13.3文件三:首轮报价表(格式详见第七章)注:供应商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磋商项目本身所包含的磋商事项。供应商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响应文件的约束。否则,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即使成交也将取消成交资格。如不涉及优惠条件,未提供承诺则不影响响应文件有效性。)
2、同一报价表内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按无效响应处理。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供应商的报价是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验收价格,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注:首轮报价及现场报价要求(实质性要求)(2)电子档制作的参考方法:采用U盘制作。响应文件纸质版正本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完毕后(签字盖章完毕并检查无误),按页码逐页(包括封面)进行彩色扫描,扫描形成的图像文件依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1)响应文件电子档应当包含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13.5文件五:响应文件电子档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14.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14.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除对于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以外。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3、现场报价表内填写的最终报价合计金额将作为本次采购唯一的最终报价依据。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7.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7.1供应商应尽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因响应文件格式形式不规范或者内容不齐全导致为无效文件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响应文件格式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为准。16.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18.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18.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单位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18.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8.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2其他响应文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封面格式详见第七章)18.1资格性响应文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封面格式详见第七章)
19.1首轮报价表单独密封包装。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评审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注:采购项目分包的,各包须按以上要求分别编制和签署响应文件。18.9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18.8(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川财采〔2016〕53号)文件规范)18.7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报价表除外。(2)每一密封件上应注明“于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准启封”字样,现场报价表除外。(格式自拟)(1)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格式自拟)19.4响应文件密封袋要求:19.3现场报价表在报价现场填写后密封提交,供应商须自行分别准备密封袋。19.2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电子档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20.4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首轮报价表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善和递交、现场报价表应按照评审小组要求的递交时间前完善和递交,否则,将作为未按规定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处理。20.3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20.2现场报价表在磋商后,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报价时现场密封递交。20.1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首轮报价表、响应文件电子档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现场报价表除外)。递交响应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供应商名称和响应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响应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审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响应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20.响应文件的递交注:采购项目分包的,各包须按以上要求分别密封和标注。
21.4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21.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20.5递交后,由于密封不牢固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退回供应商,并按照前款要求处理。
21.6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代表签字的方式。(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21.5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方式二:采购人授权评审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排名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一:采购人将按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3.确定成交供应商六、成交事项22.评审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进行。五、评审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3.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23.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3.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本项目采用方式一确定成交供应商。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7)其他不应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情形。(6)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5)成交候选供应商书面自愿放弃成交,且无其他非法目的的;(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25.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5.成交通知书24.2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24.1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24.成交结果23.4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解释成交或落标原因,不退回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资料。
26.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26.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6.签订合同七、合同事项25.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项目不允许合同任何形式的分包。27.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26.6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1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编号。26.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26.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6.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30.履约保证金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29.补充合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28.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33.履行合同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32.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1.合同公告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5.资金支付34.2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34.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34.验收33.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3.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36.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八、磋商纪律要求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7)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2)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第三章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40.(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39.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十、其他38.供应商行使质疑权时,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7.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
注: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1、按照规定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二、供应商其他类似效力要求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1、本章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或者提供①可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供应商经审计的完整有效的财务报告复印件;②也可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③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⑤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④供应商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1、按照规定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用提供证明材料。二、供应商应当提供的其他类似效力证明材料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承诺函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原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能力情况说明或同等效力的其他证明材料或声明函(格式自拟)。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并且是有效的证明材料。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注:(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供应商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家卫健委《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关于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智慧医院评审标准》等文件精神,公立医院要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和改善医疗服务,要建成完善的符合国家和四川省相关标准规范、互联互通、协同共享、精准监管、便民惠民的智慧医疗信息平台,要开展面向患者的“智慧服务”、面向医务人员的“智慧医疗”、面向医院管理的“智慧管理”。自贡市沿滩区人民医院为满足临床工作、国家及行业新需求,拟对瓦市院区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采购。一、项目概述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5、本章所涉及到的格式详见第七章。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提供“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就被“多证合一”整合的相关登记、备案和各类证照的真实性作出承诺。(格式详见第七章)3、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是资格性审查的主要依据,未通过审查者做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建设服务清单(一)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及要求二、服务所属行业
2.建设设备技术要求1.建设服务要求(二)项目建设要求2.建设所需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