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新能源产业园东区二期建设项目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扬州新能源产业园东区二期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扬开管审备〔2023〕14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交(扬州)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扬州新能源产业园东区二期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施桥镇,西至临江路,东至运河南路,南至汪扬路,北至吴州东路。
2.1.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769亩,总建筑面积约400000?,建设用地属工业园二类工业用地。
2.1.3项目投资估算:约180000万元
2.1.4咨询合同估算价: 416 万元
2.1.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要求:约 243 日历天(具体与工程建设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如全过程咨询服务期延长,费用不另增加)
2.1.6其他: /
2.2招标范围:扬州新能源产业园东区二期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策划(节能评估)、工程监理(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招标代理(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及水土保持评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 监理综合资质 或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 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师(土建)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并经投标人任命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必须为无在手工程。
(4)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兼任各分项负责人。
3.3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本次招标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招标范围涵盖本工程全过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工程,本次招标对监理组的人员要求为:总监理工程师1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主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专业要求: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或建筑力学或工程力学或建筑设计或建筑学或城镇建设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
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专业要求:给水排水工程或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或设备安装工程或测量工程或岩土工程或环境工程或材料工程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或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子信息工程或工程造价或工程监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
监理员8人。
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监理组负责人(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且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业绩要求: /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它要求:
3.7.1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7月至2023年9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7.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7.3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27日至 2023 年 10月 31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11月16日9时30 分。
6.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逾期递交到指定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8.备注
本次招标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投标人应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进行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流程。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栏目下载。
招标人:中交(扬州)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扬州市邗江区华洋路29号 地 址:扬州市维扬路106号
邮 编: 225000 邮 编: 225000
联 系 人: 徐佳欣 联 系 人:谢婕
电 话: 17368500116 电 话:87880356、173619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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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 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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