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汇川区西南汽车博览中心一期工程(设计)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17/11/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汇川区西南汽车博览中心一期工程(设计)
中标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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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名称 |
汇川区西南汽车博览中心一期工程(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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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遵义市汇川机电制造工业园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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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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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17.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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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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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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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孙茂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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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国家收费标准下浮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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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69.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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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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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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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吴海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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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国家收费标准下浮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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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4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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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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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遵义市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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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谢厚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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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国家收费标准下浮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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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42.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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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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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 |
2017.11.10 |
至 |
2017.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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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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