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灵寿县供气设备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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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5079001B01 | ||||||||||||||||||||||||||||||||||||||||||||||
招标内容: | |||||||||||||||||||||||||||||||||||||||||||||||
灵寿县供气设备更新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供气设备更新项目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以 LSX-240531-01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灵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局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一)居民用户安装安全智能感知装置:涉及小区和村庄共126个,共计33650户居民,每户安装一套安全智能感知装置,每套安全智能感知装置包括1个烟雾报警器、1个燃气报警器及1个家用电磁阀;(二)管网安全智能监测感知装置:对北洼乡、狗台乡、灵寿镇、南寨乡、青同镇、三圣院乡等6个乡镇内 77公里燃气管道安装管网安全智能监测感知装置,每50米安装1套,共计1540套。配套建设一座物联预警平台,用于接收管网安全智能监测感知装置和安全智能感知装置信号,并与灵寿县燃气监管平台实现数据互通。(三)更换供气设施并加装安全智能感知装置:对12个老旧小区实施天然气替代液化气改造,共计1183户,新增悬挂式调压箱8个,庭院钢质管道2686m,庭院PE管道683m,立管3640m,室内镀锌管道3555m,安全智能感知装置1183套,燃气表1183块,自闭阀1183个。本部分设计起点为小区附近的已建中压或低压管道,设计终点为户内自闭阀,调压前管道设计压力为0.4MPa,调压箱后管道的设计压力为4.5kPa。(四)低压管网维护:涉及小区和村庄共62个,对已建低压管道除锈后重新刷漆,包括DN20管道6270米,DN25管道2086米,DN32管道1720米,DN40管道27880米,DN50管道84153米,DN65管道23852米,DN80管道979米,DN100管道956米,DN150管道416米,共计148311米。
建设地点:灵寿县北洼乡、狗台乡、灵寿镇、南寨乡、青同镇、三圣院乡。
标段划分:共 1 个标段
工期: 20个月
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8 00:00至2024-12-04 23:5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4-11-28 00:00至2024-12-04 23:5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1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具体编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布前,严格依照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招标文件中对本项目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做出具体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详细阅读,如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有异议,应在有关法律规定质疑期内提出质疑。中标后,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我单位承诺本项目招标文件已经过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审查通过。 各潜在投标人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 “主体注册 操作手册 ”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 话:0311-89668589、0311-66187855。注册完成后下载招标文件,同时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两个平台均需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投标文件(河北CA办理有一定周期,如未办理河北CA,请及时办理),缺一不可,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1.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代理单位:河北奇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倩;联系电话:0311-82518179、 15533366546。2.招标人联系方式:联系人:孙利明 电话:0311-82518180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灵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1-82521315 电子邮箱:lsxzbb@163.com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2.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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