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巧家县第一、二污水处理厂脱水污泥运输和处理处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4/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fht-yn-zb2023007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华志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泽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9
公告正文

巧家县第一、二污水处理厂脱水污泥运输和处理处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FHT-YN-ZB2023007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巧家县第一、二污水处理厂脱水污泥运输和处理处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巧家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巧家县第一、二污水处理厂脱水污泥运输和处理处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巧家县第一、二污水处理厂脱水污泥运输和处理处置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28日09时00分到2023年05月0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开标厅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开标厅
七、其他
巧家县第一、二污水处理厂脱水污泥运输和处理处置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巧家县第一、二污水处理厂脱水污泥运输和处理处置服务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
实。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巧家县第一污水处理
厂(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组织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污水处理厂概况:(1)巧家县第一、二污水处理厂脱水设备均采用带式压滤机; (2)
第一、二污水处理厂年产脱水污泥量分别约为2200吨、1400吨;(3)第一污水处理厂不
具备脱水污泥储存条件,第一、二污水处理厂生产的脱水污泥可运输至第二污水处理厂临时
堆放点储存(堆放数量不超过150吨)。
2.2招标内容:对巧家县第一、二污水处理厂在污水净化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脱水污泥(属于
一般固体废物,且不包括栅渣、浮渣和沉砂池砂砾)进行运输、垃圾焚烧和资源化处置等工
作。
2.3合同履行期限:自委托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
2.4服务质量标准:污泥运输、处理和处置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的规定。
2.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合法存续,
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
可证》。
3.2.2投标人应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其污泥固废处置项目的立项环评批复审批意见,固
废处置项目已建成投入使用,并取得排污许可证和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具备污水处理厂污泥
处置能力,污染防治能力满足生产需要。(提供固废处置项目环评批复意见、排污许可证、
环保竣工验收文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3.2.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道路货物运营资质和污泥处理处置能力,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
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数量不受限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具备道路货物运营资质的单位。
(2)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
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
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
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
相关投标均无效。
(5)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数据、资料,并由联合
体牵头人负责统一汇总、编制投标文件后密封、标记和提交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
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
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
提供近年(2019年至2021年或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
报告,2019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从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2022 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响
应此条款要求)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2022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
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
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响
应此条款要求)
3.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列
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响应此条款要
求)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文件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
不同单位,均不得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响应此条款要求)
注:(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
主要负责人; (2)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
股或协议控股;(3)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
理关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自2023年04月28日09:00时至2023年05月08日17:00时(北京时间,法
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获取。
4.2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偿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0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4.3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
(1)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固废处置项目环评批复意见、排污许可证、环
保竣工验收文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由法人获取
招标文件时提供);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
公章复印件(由授权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
4.4本项目接受网络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段按上述第4.3
项要求将获取招标文件提交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yndfht@126com,
并同时将招标文件款银行转账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代理机构在接收到招标文件款
后,将线上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投标人需及时查看邮件信息并确认回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9日09:30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开标厅。
5.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法律责
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巧家县第一污水处理厂
地 址:巧家县玉屏街道新华北路胜利桥旁
联系人:张华志
电 话:13887118834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黄土坡金泰国际9栋1118室(云南分公司)
联系人:王泽、胥焱、王景、禹洋
联系方式: 0871-64153047
13466013168(胥)、13888052364(王)、15808817678(禹)
邮 箱: yndfht@126.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巧家县第一污水处理厂
地 址:巧家县玉屏街道新华北路胜利桥旁
联系人:张华志
电 话:1388711883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地 址:昆明市黄土坡金泰国际9栋1118室(云南分公司)
联系人: 王泽、胥焱、王景、禹洋
电 话: 0871-64153047
电子邮件: yndfht@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胥弥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三(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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