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区李村河(张村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管线及清淤部分)(工程总承包) | 2023-05-31 |
市北区李村河(张村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管线及清淤部分)(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
||||||||||||||||||||||||||||||||||||||||||||||||||||||||||||||||||||||||||||||||||||||||||||||||||||||||||||||||||||||||||||||||||||||||||||||||||||||||||||||||||||||||||||
|
||||||||||||||||||||||||||||||||||||||||||||||||||||||||||||||||||||||||||||||||||||||||||||||||||||||||||||||||||||||||||||||||||||||||||||||||||||||||||||||||||||||||||||
|
||||||||||||||||||||||||||||||||||||||||||||||||||||||||||||||||||||||||||||||||||||||||||||||||||||||||||||||||||||||||||||||||||||||||||||||||||||||||||||||||||||||||||||
|
||||||||||||||||||||||||||||||||||||||||||||||||||||||||||||||||||||||||||||||||||||||||||||||||||||||||||||||||||||||||||||||||||||||||||||||||||||||||||||||||||||||||||||
下载相关附件 |
公告发布日期: | 2023/05/31 18:25:58 | ||
项目名称: | 市北区李村河(张村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管线及清淤部分)(工程总承包) | ||
工程地点: | 市北区张村河黑龙江路至重庆南路段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财政100% |
招标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城市供、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 | 建筑物级别: | /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109740000元 | 工程造价: | 15624083.04元 |
工程规模: | 0米 | ||
项目批复文号: | 青北发改字【2023】33号 | 投资计划单位及文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市市北区城市管理局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郭科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1631016 |
代建单位: | /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青岛市市北区城市管理局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郭科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1631016 |
招标代理单位: | 青岛招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丁业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18854122999 |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 2305-370203-04-01-375067 | 房地产产权人: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招标代理资格: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概况:河道清淤、淤泥处置、施工便道、施工排水,对清淤段河道内管线进行包封保护等。其中给水、排水最大管径为DN1400。 2、招标内容: 2.1设计招标内容: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以及招标人的要求; 2.2施工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工作。 | |||||||||||||||||||||
| |||||||||||||||||||||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 3、2.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2.2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5、3.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6、4. 投标人须与持有各区(市)主管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或青岛市市政公用局)核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本身具有上述证书的除外(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7、5. 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2、1.1 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包括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1.2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4、1.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5、1.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6、1.5担任过同类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7、2.设计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若职称证不能体现专业,应提供毕业证); 8、3.施工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9、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条件:; 2、1、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2家; 3、2、联合体由设计成员方和施工成员方共同组成,其中设计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中第 1 条、第 2 条第 2.1 款、第 5 条,及"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中第2条和第4 条要求;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施工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中第 1 条、第 2 条第 2.2款、第 3 条、第 4 条、第 5 条,及"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中第3条和第4条的要求;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满足上述"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中第1条和第4条的要求。 4、3.联合体投标人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详见附件),并明确牵头人和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 5、4.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次招标不分标段。 | |||||||||||||||||||||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 |||||||||||||||||||||
七 、评标办法 | |||||||||||||||||||||
综合评估法 |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
1.投标人参加投标上五年度必须具有一项同类工程业绩(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一方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即可)。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在资格审查打分、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 设计:单项合同额4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单独的园林绿化及亮化工程除外); 施工:单项合同额1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单独的园林绿化及亮化工程除外); 工程总承包:单项合同额1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EPC总承包项目(单独的园林绿化及亮化工程除外)。 | |||||||||||||||||||||
九 、招标文件获取 | |||||||||||||||||||||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十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 |||||||||||||||||||||
递交地点: | 青岛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楼 12号开标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06-21 09:30 | ||||||||||||||||||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 |||||||||||||||||||||
开标地点: | 青岛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楼 12号开标室 】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3-06-21 09:30 | ||||||||||||||||||
十二 、其他 |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 |||||||||||||||||||||
2、异议受理联系人:郭科,联系电话:0532-81631016,邮箱:sbqhzzbgs@163.com,传真:/,地址:青岛市市北区辽宁路47号 | |||||||||||||||||||||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136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
标段名称 | 规模 | 标段内容 | 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采购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BIM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勘察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其他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不分标段 | 0米 | 15114534.4 | 509548.64 | 无 | 无 | 无 | 无 |
标段 | 标段编号 | 投标截止时间 | 异议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
2023/6/21 9:30:00 | 2023/6/11 9:30:00 | 2023/6/21 9:30:00 |
投标人疑问/异议 提出疑问 提出异议 |
重要提示:各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个别地方不清楚需要招标人解答的问题,应通过疑问端口提出,不得从异议端口提出;只有招标文件存在排斥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条款等违法情形的方可通过异议端口提出。特此告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