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苏州市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技艺类)磋商采购公告(SZXC2021-C-002)招标公告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10/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xc2021-c-002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雅芸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星创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星宇0512-68153882
标书截止时间2021/11/30
投标截止时间2021/11/15
公告正文

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苏州市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技艺类)磋商采购公告(SZXC2021-C-002)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6

项目概况

2021年度苏州市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技艺类)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 11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XC2021-C-002

项目名称:2021年度苏州市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技艺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根据《文化部关于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的通知》(文非遗函〔2015〕318号)精神,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公室在2021年将组织开展苏州灯彩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汪筱文的记录工作。

2、采购内容:

3、 参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操作指南》)实施,采用数字多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记录传承人口述、项目实践、传承教学等内容,调查搜集传承人相关的已有资料,并对原始素材进行整理,从而制作文献片(含口述片、项目实践片和传承教学片)和综述片,编撰口述文字稿,并形成工作卷宗等系列成果。

4、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苏州大市范围内)。

5、 服务要求: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提供每周5个工作日×12小时免费服务热线,对采购人提出的服务要求,供应商须在接报后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解决问题。

6、 验收要求:标的物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质量技术规范与标准,并同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和供应商所作承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日

2.地点:网上报名。

3.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3.1. CA办理

3.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陆”—“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QQ:751281184,864274166

联系电话:13914088964 (软件客服)

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5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现场解密截止时间前上传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3.6响应单位须将投标材料组成响应文件,一式一份,装在一个袋里密封,封口处盖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有醒目的采购文件编号和响应单位全称,开标现场提交。

注: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四、响应文件提交

1.供应商签到时间2021年11月15日9:00-9:30 (北京时间)

2.解密开始时间:2021年11月15日9:30 (北京时间)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携带CA证书及本人身份证明原件至谈判磋商室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响应文件,项目开启后采购代理机构对已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现场CA解密。未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

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证书至开标现场排队解密,并充分考虑解密现场排队等待解密等所需时间,预留足够解密时间。开标时,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正确的CA证书,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1.磋商时间:2021年 11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网上问答”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2.质疑: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 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电子评标方式。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苏财购〔2020〕14号。

(2)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

5.期间投标特别说明:

供应商到场代表须身体健康,持苏康码绿码、身份证原件并佩戴口罩,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并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查看苏城康绿码、身份核验、检查口罩防护情况。如因无绿码或生病等原因不能进入开标室造成的相应损失,由谈判单位自行承担。

6.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苏州市公园路45号

联系电话:0512-69823127

联 系 人:王雅芸

2、采购代理单位

单位名称:苏州星创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桐泾商务广场2幢11楼08室

联 系 人:周星宇

电 话:0512-68153882

邮政编码:215007

九、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公室单位2021年度(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采购预算(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备注
1 2021年度苏州市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技艺类) "根据《文化部关于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的通知》(文非遗函〔2015〕318号)精神,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公室在2021年将组织开展苏州灯彩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汪筱文的记录工作。 参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操作指南》)实施,采用数字多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记录传承人口述、项目实践、传承教学等内容,调查搜集传承人相关的已有资料,并对原始素材进行整理,从而制作文献片(含口述片、项目实践片和传承教学片)和综述片,编撰口述文字稿,并形成工作卷宗等系列成果。" 30.0 2021年10月
2 2021年度苏州市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曲艺类) "根据《文化部关于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的通知》(文非遗函〔2015〕318号)精神,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公室在2021年将组织开展苏州评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邢晏春的记录工作。 参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操作指南》)实施,采用数字多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记录传承人口述、项目实践、传承教学等内容,调查搜集传承人相关的已有资料,并对原始素材进行整理,从而制作文献片(含口述片、项目实践片和传承教学片)和综述片,编撰口述文字稿,并形成工作卷宗等系列成果。" 30.0 2021年10月
3 2021年度苏州市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戏剧类) "根据《文化部关于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的通知》(文非遗函〔2015〕318号)精神,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公室在2021年将组织开展苏州滑稽戏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张克勤和苏剧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尹家琪的记录工作。 参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操作指南》)实施,采用数字多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记录传承人口述、项目实践、传承教学等内容,调查搜集传承人相关的已有资料,并对原始素材进行整理,从而制作文献片(含口述片、项目实践片和传承教学片)和综述片,编撰口述文字稿,并形成工作卷宗等系列成果。" 60.0 2021年10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公室

2021年09月03日

友情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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