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dygc202311-010
预算金额20070.4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经理0550-488820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刘军18156047682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答疑澄清文件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答疑文件下载
1 czdygc202311-010-01 定远县100万头生猪屠宰加工项目EPC总承包 点击下载

定远县100万头生猪屠宰加工项目EPC总承包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定远县100万头生猪屠宰加工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编号czdygc202311-010),现发布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如下:
1.招标公告中“计划工期”部分内容修改为:“本项目一次规划,分期实施。一期二期工期不高于360日历天,其中一期工期不高于18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一期整体竣工验收,含附属配套等),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不含主管部门审批时间)完成本项目全部施工图设计及图审;后续各单项工程工期根据项目实施实际需要由招标人及中标人共同确定。招标人对各单项工程进度有特殊要求的,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组织该单项工程采购、施工任务,并在招标人审批的进度计划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一期建设内容为生猪综合加工车间(含有待宰间、屠宰车间、冷却车间的部分车间、制冷及变配电间、锅炉房及水泵房、车辆消毒间、1#门卫、2#门卫),二期建设内容为生猪综合加工车间(含分割冻结车间、冷藏车间)、综合楼。本项目两期建设内容一次性招标,现阶段先实施一期建设内容,二期建设内容实施时间待定。每期的建设内容具体范围及实施时间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2.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中第3条修改为:“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出           建造师为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保证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并在          日历天内完成本合同一期二期的施工,并移交整个工程,质量要求达到  合格   标准。其中一期工期不高于       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一期整体竣工验收,含附属配套等)”。
3.招标文件附件中图纸中“2022F(G)825-A-P-0-建筑总说明 做法表 总图”内容不全,现予以更正,最新图纸“2022F(G)825-A-P-0-建筑总说明 做法表 总图”见附件。
4.招标公告中招标人地址修改为:“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定城镇经开区炉桥路新光电产业园12号楼”。
5.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注2.2条修改为:“2.2技术标暗标正文文字排版统一使用中文宋体字体,文字及图表均为黑色(含设计方案或深化设计方案图表)。文字部分不得插入任何图表(可以用“见附图x”或“见附表x”说明),附图、附表必须依次附在各章对应评分点内容的文末,计算在页数要求内”。
6.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技术标每个章节的封面不计算在总页数内。
7.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专用条款第14.3.2条,“建安费支付”修改为:“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 7 天内预付工程款为各期合同价格(扣除暂列金额)的10%。进度款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月支付,具体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代表审核签字认可的工作量报表后10天内支付。施工过程结算款支付比例不低于85%,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8%,剩余2%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年)满后付清余款。质量保证金支持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使用。采用保函的不再从工程进度款中扣留质量保证金,保函有效期须与工程缺陷责任期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8.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约20070.4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其中施工图设计预算不得超过16143.56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项目设定业绩不得超过建设规模的70%,本项目施工业绩限额为16143.56*0.7=11550万元。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业绩合同金额为14000万元,业绩要求设置过高,为保障投标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建议将业绩合同金额降低为11000万元。
回复:本项目评标办法中要求的业绩为施工总承包业绩,建设内容包括设备材料购置及安装、建筑安装工程、设计等,要求的业绩合同金额按照施工总承包合同估算价20070.4万元*70%估算,本项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9.勘察费及初步设计费61.5万元,未明确支付节点,中标人是否应按发包人支付设计费节点同比例支付勘察费及初步设计费?
回复:勘察费及初步设计费初步设计费,支付节点及比例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10.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价不得高于16143.56万元,请明确此处最高限价为三期工程建安费用合计最高限价,还是单指一期工程,未明确。
回复: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价不得高于16143.56万元指一期、二期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现已更正三期建设内容不再本次招标范围内。
11.设备材料购置安装费用不得高于3716.84万元,请明确此处的购置费是单指一期还是一期与二期合计,不含三期,附件1列表中反映不明,请明确。
回复:设备材料购置安装费用不得高于3716.84万元指一期、二期设备材料购置安装费用最高限价,现已更正三期建设内容不再本次招标范围内。
12.建安费支付仅约定施工过程结算款支付比例不低于85%,为避免发承包双方对付款方式的争议、分歧、扯皮而影响项目工期,请明确进度款支付是否为按月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5%,请予以明确。
回复:进度款支付按月支付,详见答疑文件。
1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以成员方身份承接的联合体形式业绩,施工金额达到1.4亿元以上,请问是否符合资信评审业绩要求?
回复: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每承担过一个合同金额14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厂房施工总承包的业绩,如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则该业绩中担任施工方的应为本项目投标人。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以成员方身份承接的联合体形式业绩,施工金额达到1.4亿元以上,予以认可。
14.投标人提供的工业厂房业绩中含有门卫室或配套宿舍的是否符合资信评审业绩要求?
回复: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关于业绩的要求。
15.技术标暗标不设空白页。技术标投标文件封面不出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章内容,格式以系统设置为准。系统内的技术标每个章节都有设置封面,请问:此处的封面是否不应算在规定的章节页数内?
回复:不算。
16.技术标暗标正文文字排版统一使用中文宋体字体,文字及图表均为黑色(设计方案或深化设计方案图表由招标人自行约定)。本项目的深化设计方案及图表颜色未明确,为符合暗标精神,滁州县市区其他EPC项目要求均要求同采用黑色,请明确本项目是否同采用黑色。
回复:采用黑色。
17.初步设计文件夹中建筑总说明做法表总图PDF中并没有总图,影响投标文件编制,请补充总平面图CAD。
回复:见澄清文件附件。
18.招标文件“建设规模”有“急宰及无害化处理间”、“洗衣房”,地勘总图中未见这两个单体,请标明在何处?两者分别属于几期?
回复:急宰及无害化处理间在污水设备用房中,污水设备用房不在本次招标范围。洗衣房设计在生猪屠宰综合加工车间内,属于一期建设范围。
19.招标文件“建设规模”中未见“倒班楼、综合楼、深加工车间、污水设备用房”,地勘总图中却有这些单体,且分期也有,请问是否含有?分别属于几期?
回复:综合楼属于二期建设范围。倒班楼、深加工车间、污水处理区(包括污水设备用房)为三期建设内容,不在此次招标范围内。
20.招标文件“计划工期”中有“标准厂房”,地勘总图未见此单体,请标明在总图何处?该“标准厂房”属于几期?
回复:标准厂房为三期建设内容,不在此次招标范围内。
21.招标文件“建设规模”有“机修物料间”,地勘总图中亦有此单体,但在“计划工期”中却未见此字样及归属几期,请说明该“机修物料间”属于几期?
回复:机修物料间为三期建设内容,不在此次招标范围内。
22.招标文件“建设规模”有“门卫”,地勘总图中有两个门卫单体(如上图),但在计划工期内容中却未见此字样及归属几期,请说明这两个“门卫”分别属于几期?
回复:1#门卫、2#门卫属于一期建设内容。
23.请提供总平面图及与招文“计划工期”匹配的一、二、三期分期示意图,且补充“污水处理设施”的相关图纸。
回复:污水处理区不在此处招标范围内。分期示意图见澄清文件附件。
24.《招标文件》规定:“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总数不得超过 2 家”且需要提供施工方业绩和设计业绩,目前我县施工企业没有这项业绩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为了促进本地建筑业发展增加产值带动就业,建议修改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总数不得超过3 家”。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以上澄清说明及答疑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说明及答疑澄清文件为准,给各位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定远农美乡村产业振兴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定城镇经开区炉桥路新光电产业园12号楼
招标人邮编:233200
招标人联系人:李经理
招标人电话:0550-4888209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代理机构邮编:230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宋刘军、蒋航海、倪管乐
代理机构电话:18156047682、13053096330、13865284094
2023年11月20日
定远县100万头生猪屠宰加工项目EPC总承包澄清公告2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变更为2023年12月14日8点30分。
 
以上澄清说明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说明为准,给各位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定远农美乡村产业振兴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定城镇经开区炉桥路新光电产业园12号楼
招标人邮编:233200
招标人联系人:李经理
招标人电话:0550-4888209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代理机构邮编:230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宋刘军、蒋航海、倪管乐
代理机构电话:18156047682、13053096330、13865284094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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