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交易公告]安康市普通干线公路G210平河梁1号、平河梁3号桥梁修复养护工程施工采购公告
金额
101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2/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dz2023-ak-001
预算金额101万元
招标公司安康市公路局
招标联系人-13669155558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昊15319824144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0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安康市普通干线公路G210平河梁1号、平河梁3号桥梁修复养护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3月09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DZ2023-AK-001
项目名称:安康市普通干线公路G210平河梁1号、平河梁3号桥梁修复养护工程施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1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普通干线公路G210平河梁1号、平河梁3号桥梁修复养护工程施工):
合同包预算金额:1,01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1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20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普通干线公路G210平河梁1号、平河梁3号桥梁修复养护工程施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普通干线公路G210平河梁1号、平河梁3号桥梁修复养护工程施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施工从业资质二类(甲级或乙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声明;
5)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财务状况证明:投标单位需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01月0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8)税收缴纳证明:自2022年01月0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2月17日 至 2023年02月23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03月09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开标室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报名与文件下载:
(1)投标单位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投标单位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报名回执单、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或者授权委托书(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安康市汉滨区城投西津城13号楼1102室进行缴费确认,缴费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向采购代理公司缴费并确认的,视为报名失败;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5)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6)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未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7)请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安康市公路局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巴山中路101号
联系方式:13669155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城投西津城13号楼1102室
联系方式:1531982414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昊
电话:15319824144
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16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DZ2023-AK-001
项目名称:安康市普通干线公路G210平河梁1号、平河梁3号桥梁修复养护工程施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1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普通干线公路G210平河梁1号、平河梁3号桥梁修复养护工程施工):
合同包预算金额:1,01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1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工业建筑修缮 | 安康市普通干线公路G210平河梁1号、平河梁3号桥梁修复养护工程施工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10,000.00 | 1,01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20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普通干线公路G210平河梁1号、平河梁3号桥梁修复养护工程施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普通干线公路G210平河梁1号、平河梁3号桥梁修复养护工程施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施工从业资质二类(甲级或乙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声明;
5)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财务状况证明:投标单位需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01月0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8)税收缴纳证明:自2022年01月0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2月17日 至 2023年02月23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03月09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开标室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报名与文件下载:
(1)投标单位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投标单位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报名回执单、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或者授权委托书(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安康市汉滨区城投西津城13号楼1102室进行缴费确认,缴费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向采购代理公司缴费并确认的,视为报名失败;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5)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6)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未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7)请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安康市公路局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巴山中路101号
联系方式:13669155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城投西津城13号楼1102室
联系方式:1531982414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昊
电话:15319824144
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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