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金隅投资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金隅投资物业管理集团内控监督评价服务项目询比价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3/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8003000-xj-2024-001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北京金隅投资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慧梅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13
公告正文
询比价公告
北京金隅投资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金隅投资物业管理集团内控监督评价服务项目询比价
发布时间:2024-03-08 10:31:50
北京金隅投资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 询比价基础信息
询比价编号:18003000-XJ-2024-0011
采购单位:北京金隅投资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2024-03-12 12: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4-03-13 12:0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4-03-12 12:00:00
价格开启时间:2024-03-13 12:00:00
采购类别:管理咨询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
保证金: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18003000-XJ-2024-0011)
保证金收款账户: //
┃物料清单
收货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9号金隅大厦A座416室
┃详情描述
┃联系人
张慧梅 / 18500616879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66411962
监督举报邮箱:wangjiaojiao@jyipm.com
北京金隅投资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金隅投资物业管理集团内控监督评价服务项目询比价
发布时间:2024-03-08 10:31:50
北京金隅投资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 询比价基础信息
询比价编号:18003000-XJ-2024-0011
采购单位:北京金隅投资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2024-03-12 12: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4-03-13 12:0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4-03-12 12:00:00
价格开启时间:2024-03-13 12:00:00
采购类别:管理咨询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
保证金: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18003000-XJ-2024-0011)
保证金收款账户: //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内控监督评价服务项目 | 商务及鉴证咨询服务 | 1 | 1.000 | 套 | 汇款 | 投资物业集团本部 |
收货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9号金隅大厦A座416室
┃详情描述
一、采购内容 我司拟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对 北京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包含委托管理单位北京金隅朝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昊昱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金珵置业有限公司)内控监督评价服务项目进行询比价采购,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报价。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北京金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基本概况:成立于2017年1月,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1号楼8层A803房间,负责金隅集团自持购物中心、写字楼/产业园区配套商业及零散资产项目的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面积近100万平方米。 (三)财务情况:2023年资产总额1270万元,负债总额114万元,所有者权益1156万元,其中实收资本1000万元。 三、具体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内容 (一)工作目标 根据北京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全面自评的基础上,围绕重点业务、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对商管公司及其代管企业单位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工作。 (二)内控监督评价重点事项(需在报告中披露) 1.企业经营基本情况; 2.内控手册、内控自评及制度建设情况; 3.招投标及合同管理; 4.涉诉案件情况; 5.租赁经营管理情况; 6.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和公车费用等情况; 7.资产购置、处置、盘点情况; 8.租赁管理方面:租赁超权限事项是否已履行上报审批程序,租赁面积超1000平方米或年租金超100万元的租赁事项是否已履行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程序,租期超3年的租赁合同是否有租金调增条款。是否已按“一户一档”的要求,做好客户租赁全周期材料的存档工作; 9.在监督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其他应关注事项。 四、应提交的工作成果 (一)需提供的成果资料包括:内控监督评价报告,内控缺陷汇总表,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盖章的纸质正式文件1式5份,电子版1份。 (二)需提供的过程资料包括:重要事项的内控监督评价取证单及相关检查记录,被审单位出具的澄清函和重要事项证明资料。其中取证单和被审单位出具的澄清函需提供纸质签字版和电子版各1份,检查记录和证明资料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纸质版或电子版。事务所应保证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及相互对应性。 五、服务质量要求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须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要求。在过程中须对服务质量进行严格把控,若采购人认为提供服务和项目成果的质量与服务方案、团队经验不匹配,或在服务过程中由于沟通不畅导致项目时间无法满足需求或质量不佳,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服务人员。 供应商由于自身原因需要更换服务人员的,应提前3日告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供应商应保证新更换的人员在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上强于被更换人员。 六、服务时间要求 预计合同签订后3日内进驻现场(如有变动,由采购人另行通知)开展内控监督评价工作,现场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计报告初稿,初稿经意见征询及采购人审核确认后,出具正式评价报告,请合理安排人力和时间。 七、报价人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情况成立项目组,配备固定的人员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配合开展内控监督评价服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依法经批准设立。 (二)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三)项目总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现场负责人(需全程驻场)应具有注册会计师或审计、会计、经济类高级职称,3年以上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或类似项目经验。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五)项目组除项目总负责人及现场负责人外,其他成员应不少于2名,且均应当具有相关专业(财务类、审计类、管理类)学历或不少于3个类似项目经验。 (六)供应商需保证本单位及拟派驻项目组人员信誉良好,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不良记录或从业经历,未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受到过重大行政处罚。 八、报价方式 合理低价原则,采用总价报价方式。 (一)项目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控制在5万元以内(含税),等于或超过控制价的视为弃权。 (二)报价为包干费用,包括为完成本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含项目组人员现场实施审计所产生的所有住宿费、交通费。 九、报价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3日12时00分。 (二)递交报价文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9号金隅大厦A座416室 (三)递交报价文件时,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含执业资格证书) 3.项目组人员配备表及人员简历 4.承诺书 5.报价函 以上资料的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价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联系方式 采购联系人:张慧梅 联系电话:66411959 18500616879 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 一、询比价文件澄清与修改 1、报价人参加本次询比价活动应当符合询比价邀请函中所列资质条件。凡参加本次报价的报价人均视为已充分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影响、困难和风险等情况。 2、询比价文件的澄清是指采购人对询比价文件中的遗漏、词义表述不清或对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回答报价提出的各种问题。 3、报价人如对询比价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并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根据情况采用适当的方式予以澄清,并在必要时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每一位报价人。该答复作为询比价文件的一部分,对报价人有约束力。 4、询比价文件的修改是指采购人对询比价文件中出现的错误进行修改。 5、询比价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询比价文件接收人。对询比价文件的修改作为询比价文件的一部分,对报价人有约束力。 二、关于报价及评定标准 1、报价人的报价应包含本询比价项目的全部费用,如有遗漏或缺项视为已包含在报价金额中; 2、报价金额需明确含税报价、不含税报价及税率; 3、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在向采购人递交报价文件后不得更改; 4、报价人只允许有唯一一个报价,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5、在金隅集团招标采购数字化平台线上提交的与线下提交的内容不一致的,以线上提交的文件为准; 6、报价人所报的价格在协议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变更,参加询比价的报价人应充分考虑其中的风险因素; 7、评定标准:根据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人名单,并发布结果公告。 三、入围供应商审核 报价人在递交报价文件时须同时提供询比价邀请函中所列的资质及证明材料,采购人将在询比价前对报价人进行资质审查。 未递交资质证明材料或资质审查不合格的视为无效报价。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也视为无效报价: 1、未按询比价文件提供资质证明材料或提供无效材料; 2、报价文件没有签字和盖章; 3、报价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4、报价人递交两份或多份报价文件,或在一份报价文件中出现两个或多个报价。 5、有拒绝承担询比价文件中部分内容的声明,或承担的内容与询比价文件不相符; 6、报价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四、签订协议 成交供应商须在询比价结束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联系人
张慧梅 / 18500616879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66411962
监督举报邮箱:wangjiaojiao@jyipm.co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