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乳化密实补缩剂公开单一来源采购询价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h-08-202410001xj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余日胜18288976764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交二航局昆明分公司楚雄保障房项目二期

乳化密实补缩剂询价文件

询价编号:EH-08-202410001XJ

 

 

 

 

 

 

 

 

 

 

 

 

 

 

 

 

 

询价人:中交二航局昆明分公司楚雄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二期项目经理部

20241016


目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函 PAGEREF _Toc3197 5

1. 采购条件 PAGEREF _Toc22259 1

2. 询价内容 PAGEREF _Toc28934 1

2.1 采购需求 PAGEREF _Toc12378 1

2.2 质量要求 PAGEREF _Toc7138 1

2.3 交货要求 PAGEREF _Toc9776 1

2.4 计量方式 PAGEREF _Toc1095 1

3. 响应人须知 PAGEREF _Toc2033 1

3.1 包件划分 PAGEREF _Toc9302 1

3.2 支付信息 PAGEREF _Toc5482 1

3.3 响应保证金 PAGEREF _Toc31253 2

3.4 报价须知 PAGEREF _Toc17486 2

4. 响应文件 PAGEREF _Toc23846 2

4.1 响应文件应包含的内容 PAGEREF _Toc19338 2

4.2 格式及编制要求 PAGEREF _Toc14151 3

5. 响应有效期 PAGEREF _Toc27202 3

6. 联系方式 PAGEREF _Toc24042 3

附件:物资需求一览表 PAGEREF _Toc20373 4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PAGEREF _Toc32095 5

第三章 响应文件 PAGEREF _Toc29079 7

1. 响应函 PAGEREF _Toc19037 4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PAGEREF _Toc21805 5

3. 响应保证金缴纳凭证 PAGEREF _Toc5377 7

4. 报价资料 PAGEREF _Toc5547 8

5. 其它资料 PAGEREF _Toc28780 9

 


 

 

 

 

 

 

 

 

 

第一章 询价邀请函


中交二航局昆明分公司楚雄保障房项目二期乳化密实补缩剂

询价采购邀请函

 

各报价参与单位

1.采购条件

本次询价采购人为中交二航局昆明分公司楚雄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二期项目经理部,采购资金来自。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与。

2.询价内容

2.1采购需求

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质量要求

询价物资除满足附件:物资需求一览表中相应质量标准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规范、标准和询价人的要求制造,按买方提供的技术规范书进行验收

2)质保资料要求:提供买方所需的质保证书,检测报告等

3)其它特殊要求:产品质量满足买方业主或者监理的要求

2.3交货要求

1交货地点: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东升路中交二航局保障房项目施工现场

2)交货计划:以买方需求计划为准

3)其它交货要求:车板交货,交货后,卖方凭买方指定收货人签字验收的现场物资验收单作为结算凭证 

2.4计量方式

物资需求一览表中第1项物资的计量方式为点数计量

3.响应人须知

3.1包件划分

本次询价/否划分包件。包件数量:个,包件划分详细情况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3.2支付信息

除采取预付款支付方式外,支付的前提包含:货物经采购人初步验收合格,已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质保资料和货物发票。

本次询价采购选择以下第(1)种支付方式:

1)结算后一定期限内付款方式:结算周期为:,结算总额的3%为质量保证金,其余为应付款。应付款分多次次支付,支付时点及支付比例为: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卖方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正式发票给买方后 90 天,买方支付该批材料价值 80 %的货款,待该批材料结算办理完成24个月后的30天内,支付该批材料17% 的货款。以此类推,其他批次支付按照此支付比例支付。…以此类推,直至该批次结算款支付完毕,其他批次支付按照此支付比例支付。

2)货到付款方式:货到经验收合格,提供满足要求的质保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款项。

3预付款方式:无。

其它支付信息:(其它需说明的信息)

3.3响应保证金

以银行转账方式。响应保证金按包件/整标收取,每包件/整标响应保证金金额为:0万元人民币。响应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   时之前。询价采购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号:         /        

3.4报价须知

响应截止时点:凡有意参与者,请于2024101612时至2024101912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mpm.ccccltd.cn/PMS/)线上报价,并同步以附件形式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

逾期未参与报价或未上传成功响应文件,询价采购人不予受理。

4.响应文件

4.1响应文件应包含的内容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响应保证金缴纳凭证;

4)报价资料;

5)其它资料。

4.2格式及编制要求

响应文件应按第二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制,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响应文件应按4.1“响应文件应包含的内容”的顺序,连续页码进行编制。

响应文件应对交货要求、响应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询价内容等作出实质性响应。

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响应文件经签字盖章后彩色扫描并制作成压缩包或响应文件经电子签名并加盖单位章后制作成压缩包。纸质版响应文件包含PDF版本响应文件、EXCELWPS版本询价物资报价表。

5.响应有效期

响应有效期为90天。在响应有效期内,响应人撤销响应文件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同时承担响应文件和法律规定的其它责任。

6.联系方式

询价采购人:中交二航局昆明分公司楚雄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二期项目经理部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东升路中交二航局楚雄保障房项目部

联系人:余日胜

电话:18288976764

传真:      /     

电子邮件:2869916369@qq.com

20241016


附件:物资需求一览表

物资需求一览表

询价采购人名称:中交二航局昆明分公司楚雄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二期项目经理部                   询价编号:EH-08-202410001XJ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质量标准

备注

1

/

乳化密实补缩剂

HS-L

16000

混凝土外加剂符GB8076-2008《混凝土外加剂标准》要求,以及其它相应的国家及行业标准,如有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掺量2%,以实际浇筑混凝土方量结算。结算金额=浇筑混凝土数量*结算单价

2

/

 

 

 

 

 

 

3

/

 

 

 

 

 

 

4

 

 

 

 

 

 

 

说明:如未划分包件的,“包件号”栏填“/”。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附件一:合同文件

物资(外加剂)采购合同

招标(询价)编号: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环城南路云路中心F座    

签订日期:           

买方: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或简称“甲方”)

卖方:                                      (或简称“乙方”)

根据招标(或询价)文件、中标通知书(或采购确认通知书)、卖方的投标文件(或报价文件)及相关保证和承诺,就中交二航局昆明分公司楚雄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二期项目经理部 项目(工程) 预拌混凝土    外加剂 采购和供应,买卖双方按以下条件签署买卖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本合同相关名词定义

在合同中,有关名词和术语按下列解释:

1.1“合同”指买卖双方之间签署《 物资(外加剂)采购合同》及有关协议,包括附件、备忘录、会议纪要、技术资料、投标澄清函、联系函、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对卖方与买方都具有约束力。

1.2“监理单位”或“监理”指本建设项目的工程监理单位,作为合同材料到达施工现场验收单位之一。

1.3“腐败”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1.4“欺诈”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

1.5“天”指日历天。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金额(元)

税率

税额(元)

备注

乳化密实补缩剂

HS-L

16000

 

 

13%

 

掺量2%

合计

 

 

 

 

 

 

 

 

备注:1、含税金额: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

2、不含税金额: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

3、增值税税率为13%,税额: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

2.1单价约定

2.1.1卖方充分了解和承诺:单价组成包含材料费、包装费、运杂费、吊装费、出库费、产品维护费、服务费、保险费、管理费、利润、利息、税金以及所有明示和暗示的费用。

2.1.2单价变更机制:   /                                 

2.1.3履约期间如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则本合同不含税价不变,按照调整后的税率进行结算,调整合同总价。

2.2数量约定

本合同第2条“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的增减不影响本合同的其他条款执行,数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2.3掺量约定:外加剂与混凝土胶凝材料掺量比不能超过下表约定,否则,超过部分不予计量。

砼标号

外加剂名称

规格

外加剂与胶凝材料掺量比

备注

/

乳化密实补缩剂

HS-L

2%

 

2.4材料生产厂家:        

质量要求

3.1混凝土外加剂符合GB8076-2008《混凝土外加剂标准》要求,以及其它相应的国家及行业标准,如有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3.2本合同交付的材料符合技术规格书(如有,详见附件1:技术规格书)所述的标准。

3.3材料的生产厂家,符合买方业主入围厂家的规定。产品质量也要满足买方业主和(或)监理的要求。

3.4合同中所有标准、规范、规程及其他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合同(如业主有类似要求,需保留本条款)。

3.5材料生产厂家:          

运输方式、包装方式、防护要求

4.1 运输方式:  汽车运输    

4.2包装方式:  密闭容器包装,满足产品装卸、运输安全需求,满足产品的防护要求。材料的包装、标记和证件,须符合《产品质量法》及技术规格书规定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买方的合理要求。

4.3防护要求: 防倾洒,防落物,防高温防变质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方式、特殊材料交货要求

5.1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日起,具体时间以买方需求计划为准

5.2交货地点: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东升路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楚雄保障房项目施工区域 

5.3交货方式:  目的地车板交货 

5.4销售批准及证明文件

需要经过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才能出售的,卖方应当在交货时(或交货前)提供 行政主管  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批准证书),因为文件不全而导致合同材料的所有权不能转移给买方或被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关法律责任。

计量

本合同采用第 6.2 条约定的方式进行计量。

6.1磅重计量:

6.1.1签认重量:每批次外加剂到达施工现场后,据实过磅,扣除皮重,签认净重,如使用性能正常,签认净重就是结算数量。

6.1.2每批次外加剂到达施工现场后,留样封存,实际施工中如果因外加剂质量下降,导致掺量增加(与采购前双方约定时适配结果进行对比),买方通知卖方核实,卖方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买方试验室验证,否则,买方有权按掺量增加比例直接扣减该批次的数量,并没收该批次的质量保证金;如留样样品证明该批外加剂确实质量下降,结算时,买方按掺量增加比例直接扣减该批次的数量,并没收该批次的质量保证金。

6.2包方计量:

按照掺入该外加剂的混凝土实际浇筑方量计量,掺量2%,结算金额=混凝土浇筑方量×     元/m³。 

联络

7.1双方授权代表及联系方式、地址及工作内容

7.1.1买方授权代表为: 余日胜

联系电话: 18288976764   

邮箱:  2869916369@qq.com       通讯地址: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东升路中交二航局

工作内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与卖方联系、沟通协调、供应计划的签发、工作联系函的收发处理、结算单的办理、对卖方异议的处理等。

7.1.2卖方授权代表为:      

联系电话:         

邮箱:                通讯地址:          

工作内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与买方联系、沟通协调、供应计划的接收、组织材料供应、工作联系函的收发处理、结算单的办理,对买方异议的处理等。

7.2如有变更,需提前 7 天书面通知对方确认。

7.3通知、函件等送达的约定

7.3.1买方向卖方发出的通知、函件等,均按照本协议第7.1.2条所列明的联系方式,以邮递、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信、专人送达等方式发送给卖方(可采用一种或者多种方式发送)。

7.3.2买方通过邮递方式发送的,以邮寄之日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日,无论邮件是否签收、拒收、代收或退回;买方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信等数据电文方式发送的,以该数据电文进入相关系统之日即视为送达日;买方通过专人送达的,以签收之日视为送达日(如拒收则以送达专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日)。

7.3.3对于双方发生的任何纠纷,卖方同意争议解决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等)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向卖方送达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文书),争议解决机构向上述联系方式发出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卖方同意争议解决机构可采取以上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送达法律文书,争议解决机构采取多种方式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

7.3.4卖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进行实时更新。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相关文件(或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卖方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验收及提出异议期限

8.1验收

8.1.1单据验收:卖方必须提供的单据有混凝土送货单材质证明文件合格证

8.1.2质量验收:初步检查材料外观质量合格后,买方试验部门取样做质量初步检测,收货不代表买方认同卖方材料质量合格,材料抽检合格并不减轻和免除卖方对其材料应负的质量责任。

8.1.3数量验收:参见本合同第6条。

8.1.4指定验收人姓名: 余日胜  ,电话:  18288976764  

8.2提出异议期限

8.2.1买方对卖方提供材料单据有异议时,应及时向卖方提出;卖方接到买方异议后,在 3 天内协商解决。

8.2.2买方对卖方提供材料数量有异议时,应及时向卖方提出;卖方接到买方异议后,在 2 天内到买方现场协商解决,否则,视为卖方默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8.2.3买方对卖方提供材料质量有异议时,卖方接到买方异议后,在 1 天内到买方现场协商解决,否则,视为卖方默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8.3 质量争议检测

双方对材料质量检测结果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鉴定,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材料不能满足本合同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材料。卖方应及时退货或者换货,并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

8.4卖方充分了解和承诺:若买方收货、验收完毕的材料,但在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如质监、交通、住建等部门)或业主单位抽检中出现质量问题(缺陷),卖方应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进行整改,并赔偿买方的损失。

结算与支付

9.1结算

卖方充分了解和承诺:

9.1.1结算周期: 上月11日  本月10日 为一个结算周期。在本结算周期结束后 7 天内,卖方必须联系买方办理结算,逾期没有办理结算且没有书面告知买方的,视为卖方放弃该批材料结算,买方不予办理结算手续。

9.1.2结算依据:卖方将买方签认的《现场验收单》(买方提供格式)汇总后,交买方办理结算单,结算单应扣除:(1)买方有异议部分的材料金额;(2)按照合同约定扣除的预付款(如有)、违约金(如有)、留置的质保金等相关约定金额。结算单为本合同唯一有效的支付依据,现场收料单不得作为支付依据。

9.1.3结算单为合同文件一部分,结算单必须以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如结算单中所载明内容对本合同条款进行实质性修改,以本合同条款所列明内容为准。

9.2支付

9.2.1支付方式

货款的支付方式:本合同货款按以下  7  方式进行支付。

1)使用现款支付;

2)使用期限为  6  个月的银行承兑支付;

3)使用期限为  6  个月的商业承兑支付;

4)使用期限为  6  个月的信用证支付;

5)使用金融产品支付:  票据、供应链金融产品或其他  

6)其他支付方式:          /                 

7)混合支付(由上述两种或者两种以上支付方式成): 1) /(2

/ (3) /(4)/(5)

卖方同意接收以“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为出票人的银行承兑汇票或者商业汇票;同意接收买方背书的合法票据,同意接收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安排的金融产品。

9.2.2卖方收款账户

收款人:            

账号:              

开户行:            

9.2.3 支付比例及支付时间

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卖方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正式发票给买方后 90 天,买方支付该批材料价值 80 %的货款,待该批材料结算办理完成24个月后的30天内,支付该批材料17% 的货款。以此类推,其他批次支付按照此支付比例支付。

发票

10.1 买卖双方税务信息

项目

买方

卖方

全称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纳税人身份

一般纳税人

 

纳税人识别号

91530103662641640T

 

注册地址

昆明市北京路898号颐高数码中心A座20层A号

 

注册电话

0871-68038308

 

开户行

云南省昆明市招商银行昆明北京路支行

 

 

871902612310809

 

10.1.1 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的税务信息必须与上述买卖双方的税务信息一致。

10.2卖方充分了解和承诺:在双方办理完结算后,卖方根据本期结算单在    个工作日内开具并送达真实、合法、有效的全额增值税R专用/□普通发票给买方入账,否则买方有权拒绝支付,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且卖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10.3如买方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毁损,卖方应协助办理进项税发票认证抵扣相关事宜。

双方权利和义务

11.1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11.1.1提供材料的需求计划:买方提前 3 天向卖方提供下批次材料需求计划。临时增减需求计划的,提前 1 天向卖方提供需求计划。

11.1.2提供材料的交货地点、质量要求、结算方法、支付方法、工程大概进度等卖方应该知道的信息。

11.1.3收货后,及时给卖方签收并出具签收单据。

11.1.4确保施工便道、场地满足供应材料的基本条件,并对卖方的供应行为积极配合。

11.1.5负责货物的验收、质量抽检工作。

11.1.6按时配合卖方办理结算手续。

11.1.7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11.1.8享有对卖方的督办权。

11.2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11.2.1卖方应在材料送达 24 小时前以本合同7.1条款约定的方式将合同号、材料名称、数量、运输工具名称、车/船号、启运日期及预计到达时间通知买方授权代表。

11.2.2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保质、保量,确保材料送达交货地点。

11.2.3货物到达现场后,积极配合买方收货。

11.2.4买方提出异议时,积极配合处理。

11.2.5按照买方要求免费提供相关材料的技术支持、信息支持。

11.2.6卖方所提供的材料必须是指定厂家的产品,标识应明显,不得以其他厂家产品冒充,也不得以次充优、以旧充新。一经发现立即退货,相应损失由卖方承担。卖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材料供应任务转包他人,一经发现按违约处理,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卖方的责任。

11.2.7及时联系买方办理结算。

11.2.8按国家、地方政策及其他任何政府行为等规定,对货物供应有时间、数量、手续等要求的,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前告知买方。否则,卖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免除违约责任或提出任何费用请求。

11.2.9为履行本合同而投入的人员、材料、设备、工具等购买财产保险、人身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在材料装、运等整个供应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由卖方承担费用和责任。

11.2.10卖方充分了解和承诺: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卖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导致买方作为共同被告或发生其他有损买方利益的事宜,由卖方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包括不限于买方支出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其他应诉抗辩费用以及经有关机构裁决需由买方承担的全部费用等。买方有权从当期应支付卖方货款、扣留的卖方各类保留金、卖方提交的履约担保中及时收取违约金,不足部分由卖方及时补齐。

11.2.11卖方充分了解和承诺:买方有权根据工程进度调整材料采购需求,卖方应配合买方完成相关工作,若买方承接工程项目缓建、停建,买方可通知卖方终止本合同并按卖方已交付合格的材料据实结算,除此之外买方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赔偿责任。

质量保证金及保证期

12.1 质量保证金办理:双方办理最终结算后,甲方扣留结算金额的 3% 作为质量保证金。。

12.2质量保证期:在最后一批次材料交货验收后 6 个月作为已供应所有材料的质量保证期。

12.3质量保证金支付:在最后批次材料质量保证期满后由卖方书面申请,经买方审核后30天内,无质量问题时支付给卖方(无息)。

12.4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和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材料质量的保证责任。

履约担保

13.1卖方在签订合同前应一次性提交人民币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可以采用履约保函的形式,额度为本合同金额的  3 %。履约保函应为见索即付银行履约保函(按招标文件/询价文件规定的格式开具)。

13.2履约担保的有效期限为合同最后一批材料交货验收后一个月,如履约保函有约定期限的,根据实际交货情况自动调整。

13.3因卖方原因导致材料交货时间延长,其履约担保有效期应相应延长。

13.4履约担保在合同材料最后一批交货验收后由卖方书面申请,经买方审核后一个月内退还(无息)。

13.5履约担保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卖方对已交付材料的质量保证责任。

质量事故

14.1卖方材料不合格造成的质量事故:  买方有权扣留质量保证金,并按照损失的大小,要求卖方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14.2卖方不能按时、按量供应材料造成施工停工,而导致的质量事故:  买方有权按照损失的大小,要求卖方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14.3卖方充分了解和承诺:如卖方发生以上行为,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由此造成的价差及费用由卖方承担。

违约责任

15.1卖方不能及时供应材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经济损失,同时支付违约金 2000.00 /次。

15.2卖方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经济损失,同时支付违约金 2000.00 /次。

15.3若卖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被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如质监、交通、住建等部门)或业主单位列入不合格名录或黑名单(无论是否在本项目上被抽查到不合格),应视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采取解除合同、要求退货等措施,如造成损失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进行赔偿。

15.4如卖方违约,买方保留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卖方按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买方有权从货款或履约担保或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卖方另行支付。

15.5若买方未按约定付款,卖方可向买方主张逾期付款利息,利率为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知识产权

16.1 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提供给卖方的图纸、技术规格书以及反映买方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知识产权属于买方,卖方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6.2卖方充分了解和承诺:买方在使用其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权指控,卖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方支出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其他应诉抗辩费用以及经有关机构裁决需由买方承担的索赔人所主张的损失赔偿、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16.3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保密

17.1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技术规格书、计划、图纸、模型、样品、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17.2未经买方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17.1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17.3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17.1及17.2条长期有效。

17.4如卖方违反上述条款使用买方提供的信息,卖方应承担有关赔偿费用和一切法律责任。

节能环保

18.1卖方声明:(1)本合同项下材料属于□/不属于☑危化品;(2)本包装物属于□/不属于☑固体危废)。

18.2卖方承诺:卖方的生产(经营)行为和本合同中的所有产品(材料)是符合中国相关节能、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标准的,卖方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与买方无关。

18.3卖方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节能、环保法规及买方的相关规定,注意保护环境。

18.4履行合同过程中造成了环境污染,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所有费用。

18.5材料包装物回收:  由卖方回收            

安全生产、职业健康

19.1卖方应确保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合同中关于产品安全可靠性的相关规定,不得向买方提供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产品。产品有有效期规定的,卖方应保证产品在有效期内。

19.2卖方负责产品正式交付前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负有主体责任,保证在产品供应过程的安全作业并承担责任和义务,若发生致人伤亡、机具设备损失的事故,由卖方负责。

19.3卖方有义务提供书面材料告知买方所供应材料尤其是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材料在运输、储存、使用过程的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及应急处置措施等,并对买方进行安全方面交底,提出保障使用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不可抗力

20.1不可抗力事件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20.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合同另一方。

20.3因卖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卖方违约责任。

20.4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 3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合同的变更、解除、转让

21.1合同的变更

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条款进行变更,合同变更文件必须由双方授权签约代表签字、盖章确认,变更文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1.2合同解除

21.2.1对卖方下列任一违约行为,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卖方交付材料的质量不符合约定,;

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根据双方书面另行约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材料,且在买方提出改正要求的时限内仍未履行;

3)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21.2.2如果买方根据上述条款的约定,终止了部分或全部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付的材料、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材料、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在终止部分合同情况下,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1.2.3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必须签署书面文件进行确认,并明确合同解除时双方权利与义务。

21.3关于合同权利的转让

卖方充分了解和承诺: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本合同下所有权利(含债权),否则卖方应按照转让债权金额的20%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廉洁约定

22.1买、卖双方及工作人员不得向对方索要回扣等物质或非物质利益。

22.2买、卖双方及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对方人员给予的金钱及其他财物;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处理业务有影响的吃、喝、玩、乐等娱乐活动。

22.3买、卖双方及工作人员不得以满足个人利益为目的而要挟和刁难对方。

22.4买、卖双方及工作人员出现索贿行为的,应及时向对方领导或纪检监督部门投诉。

22.5 买、卖双方及工作人员不得发生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其他不正当经济往来。

22.6买方发现卖方采用不正当手段对买方工作人员行贿(或其他商业贿赂行为),根据具体情况和造成的后果,卖方承担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2.7买方纪检监督部门联系人:李鹏飞,举报电话: 0871-68119535 ,举报邮箱:  kmjs-jw@ccccltd.cn  

卖方纪检监督部门联系人: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       

22.8如双方签署有廉政协议,应符合廉政协议约定

争议的解决

23.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以以下第  1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买方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向约定的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    ),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3.2在提起诉讼或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裁决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继续执行

其他

24.1本合同履约过程中变更文件、收货文件均需要双方授权签约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4.2本合同自买卖双方授权签约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至供货完毕且费用结清、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后失效。

24.3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24.4本合同一式  份,买方  份,卖方  份。

合同附件

25.1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1:技术规格书(如有)

附件2:中交二航局项目部公章在合同中用印权限说明书

附件3:授权委托书

附件4:合规保护标准条款

附件5:廉政协议

(以下无正文)

卖方声明:买方已依法向我方提示了相关条款(特别是加粗字体条款),并应我方要求对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说明,我方已经知悉并理解上述条款。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签约代表(签字):                      授权签约代表(签字):

 


附件2:中交二航局项目部公章在合同中用印权限说明书

中交二航局项目部公章在合同中用印

权限说明书

中交二航局项目部不得签订合作类(战略合作协议和具体业务合作协议)、投资类、金融融资类、保险类、担保类、信息化类、不动产购买和销售类合同,等。

中交二航局所有项目部公章只能在签订30万元以下的合同时使用。

中交二航局所有项目部超出上述范围使用其公章签订合同的,该合同无效,合同相对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知悉其中的风险,造成损失由合同相对方自行承担。

 

合同相对方:我方已知悉《中交二航局项目部公章在合同中用印权限说明书》的所有内容,并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合同相对方(签字盖章):

 

     

 

 

 

 

 

 

 

 

 

 

 

 

 

附件3:授权委托书

书(授权给个人)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本单位”)注册地为       ,公司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本公司/本单位谨授权    (其签字真迹如下所示)(身份证号     )为本公司/本单位正式合法的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代表本公司/本单位处理 中交二航局昆明分公司楚雄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二期项目 的相关事宜,具体包括:合同签订、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与买方联系、沟通协调、供应计划的接收、组织材料供应、工作联系函的收发处理、结算单的办理,对买方异议的处理等

本授权委托书经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并加盖本公司/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附:(对方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章: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在盖章页附):

公司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身份证复印或扫描件正反面             身份证复印或扫描件正反面


附件4:合规保护标准条款

合规保护标准条款

 

双方同意,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构成双方之间订立的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应共同遵守。

公务人员的定义

(一)政府的官员、雇员、代表以及代表政府或者经公共权力授权行使权力的公司、组织或个人;

(二)国际组织的官员、雇员和代表;

(三)行使公共权力的政治组织的官员、雇员、代表,或皇室成员;

(四)公共企业(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决定性影响力的企业)的官员及雇员。

遵守反腐败法律

(一)乙方在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与本协议项下进行的活动或交易相关的乙方及乙方的关联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直接或间接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违反,或致使甲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打击国际商业交易中行贿外国公职人员行为的公约》,及业务所在国的反腐败、反欺诈、反串谋及公平竞争法律、法规及规则等(合称“反腐败法律”)。

(二)乙方特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乙方及乙方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发生以下行为:

1、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公务人员、个人或实体任何利

益:

1)不当影响公务人员的行为或决定;

2)诱使公务人员违反其法定职责从而作为或不作为;

3)诱使公务人员直接通过其个人影响力,或通过其对国内外政府或政府部门的影响力,影响该政府或政府部门的行为或决定;

4)协助甲方或甲方关联方不当获得或保持商业机会或使其获得不当优势。

2、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个人任何利益,无论其是否为公务人员:

1)意图使该个人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

2)知悉或相信该个人接受利益即构成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

持续义务

乙方在此声明并保证:乙方和乙方的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均会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规定。

公务人员参与

除已向甲方披露的情形外,乙方现有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最终受益人股东(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东)均非公务人员,其直系亲属亦均非公务人员;若发现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最终受益人或股东成为公务人员时,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甲方。

无私设资金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会因为接受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支付,或为便利从事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其他行为,而设立或保有秘密或账外资金、账户或资产,无论其是否与本协议下拟进行的交易相关。

合规声明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每满一年之前30天内,乙方应提供其遵守反腐败法律的年度合规证明。

赔偿

乙方承诺:甲方及其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及股东不承担由于乙方违反本附件项下反腐败陈述、保证与承诺而造成的损失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罚金、赔偿金或上述个人或相关方的经济损失。

终止权

根据可靠消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陈述或有正当来源的新闻报道,如甲方认为乙方已实质性违反其在本附件中关于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陈述、保证与承诺,则视为乙方实质性违反本协议。无论乙方是否因为违反反腐败法律而获罪或受到其他处罚,甲方都有权终止本协议,且无须为此承担违约金或对乙方进行赔偿。

审核权

乙方应保留所有必要记录以证明其遵守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规定。乙方同意,经甲方事先通知,甲方或甲方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可查阅或审核乙方与本协议履行相关的会计账簿和记录。甲方及其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对前述会计账簿和记录的查阅或审核应严格限于本协议所述工作范围,且仅为合规审核目的。本条所列审核费用由甲方承担。

费用

乙方履行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项下义务所产生的成本及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事先同意承担的除外。

调查通知

乙方同意,如发现其因与本协议相关的行为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应立即通知甲方;此外,如乙方发现其因违反反腐败法律而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无论被调查行为是否与本协议相关,应立即通知甲方。

 

 

 

 

 

 


附件5:廉政协议

廉政协议

 

为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物资采购供应中的廉政建设,规范、约束采购供应双方的行为,防止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的发生,维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订立本廉政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协议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企业的利益,违反工程建设和企业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

(五)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应向其上级纪检监督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或按本协议规定追究责任。

第二条  甲方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或向乙方索取或以借用为名占用乙方的任何财物;不得接受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任何奖金或其他经济利益。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报销或支付应由甲方或个人承担的费用。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及婚丧喜庆等活动中提供资助或方便等。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向乙方介绍或指定物资供应商,推销或指定使用物资设备,借用、占用施工方车辆。

(六)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乙方本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等;不得要求乙方安排亲友工作。

(七)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从业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三条  乙方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住房装修、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及婚丧喜庆等活动中提供资助或方便等。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乙方对甲方及其个人索要钱物、介绍或指定物资供应商、推销或指定使用物资设备、借用占用车辆等行为予以拒绝。

(六)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的亲友安排工作。

(七)乙方不得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从业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甲方上级单位纪检监督部门按照职权,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合同总金额10%作为违约金,并将其不良行为纳入供应商信用评价定级,同时建议乙方上级纪检监督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五条  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督部门可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督部门对本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若乙方无上级纪检监督部门,则甲方上级单位纪检监督部门有权单独检查,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第六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至双方办理结算完毕时止。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上级单位纪检监督部门一份,若乙方有上级单位,送该单位纪检监督部门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第三章 响应文件


1.响应函

响应函

 

致:中交二航局昆明分公司楚雄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二期项目经理部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 EH-08-202410001XJ询价文件,我方同意贵方在询价文件中对我方的约束。我方愿意参加         的报价,并已按照询价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充分、如实、准确地向贵方递交响应文件,若成交我方将以此函作为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并愿以含税合价总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整)(其中,增值税税率为    %)为我方响应总报价

询价编号

包件号

含税总价

(小写)

含税总价

(大写)

 

/

 

 

 

 

 

 

合计

 

 

我方将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并交付与其相一致的物资和服务。

我方知晓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China Communications Construction Company Second Harbor Engineering Company Ltd)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在本项目拟提供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贵方从我方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我方保证,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将严格执行询价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行我方的责任及义务,兑现我方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承诺。

我方同意响应文件从响应截止时点起9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成交。我方慎重保证,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贵方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我方响应文件作废。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响应函、询价采购人的书面通知及成交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文件。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响应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询价采购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响应人加盖单位公章。

 

响应人                 (盖单位章)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期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响应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注: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2、如果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响应文件及合同文件,可无须提交本授权委托书。

3.
报价资料

询价物资报价表

响应人名称:                  询价编号:EH-08-202406004XJ           包件号: /    

材料名称

规格

型号

数量Q

()

价格组成E=A+B+C

金额(元)

税率

税额元)

备注

信息价A

B

调节价C

综合单价E

(元/吨)

乳化密实补缩剂

HS-L

16000

 

 

 

 

 

 

 

 

 

 

 

  

注:1各项计算数字在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2在线填报的响应报价,需与本询价物资报价表内容一致。

3、在分包件的情况下应分包件分别编制询价物资报价表。

响应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7.
其它资料

请采购人根据本次采购需求,提出要求响应人提供的其它资料,如供货业绩、企业资料、质保资料等。响应人应在此附相应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