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fcg-202009090123
预算金额89.8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配电网专项规划合同公告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KFCG-CS-202009090123-1


采购人(全称): 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天地电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配电网专项规划   
(3)采购计划编号: KFCG-20200909012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配电网专项规划 电力分配服务 规划服务项目 1 898000
 合计金额小写: 898000
 合计金额大写:捌拾玖万捌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政策功

能编码

备注

1

人工费

高级工程师

人/天

平均1000元/人/天;平均每人投入项目时间拟定60日历天。高级工程师拟投入2人。

1000

120

120000

/

中级工程师

人/天

平均800元/人/天;平均每人投入项目时间拟定90日历天。中级工程师拟投入5人。

800

450

360000

/

初级工程师

人/天

平均600元/人/天;平均每人投入项目时间拟定90日历天。初级工程师拟投入3人。

600

270

162000

/

2

设备费

现有仪器设备使用费

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及办公环境等折旧费

18000

1

18000

/

现有软件使用费

使用现有电网规划一体化平台软件1套,项目管理系统软件一套,每套软件购置费100万元,折合到本项目软件摊销费。

12000

1

12000

/

3

业务费

资料费

主要用于项目研究过程中文献下载、复印、书籍购买等费用

8000

1

8000

/

印刷出版费

主要用于项目研究过程中,中间成果报告、项目协调交流资料、项目执行过程中各级管理部门的定期检查、最终技术报告等印刷出版。其中包括:项目研究成果审查会报告打印一次,项目最终验收报告打印一次,预计打印总本数40份,最终数量以实际为准。

400

40

16000

/

会议费

一共5次会议,包括:1次中间研讨会、2次审查、2次培训会,每次会议1天、会议人数拟定30人

3000

5

15000

/

差旅费

人/次

与项目参与单位协调、交流,与其他单位进行调研、咨询和交流,每次平均出差5天;差旅费按照3500元/人/次计算。拟安排出差30人次

3500

30

105000

/

专家咨询费

用于专家咨询

2000

1

2000

/

4

管理费

管理费

项目开展涉及的人员管理费(其他商务、行政、财务等人员的费用)

15000

1

15000

/

其他

其他

其他不可预计支出

14169.81

1

14169.81

5

税费

税费

按照6%计算

50830.19

1

50830.19

6

合计

898000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10-12 —— 2021-03-01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3.3.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电网现状分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完成报告初稿;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终稿并通过评审验收。

3.3.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采购,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实际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材料购置费、产品运输费、保险费、保管费、宣传费、人工费、管理费、财务费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694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合同签订30日内,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592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完成初稿并通过园区管委会内审,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694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完成终稿并通过长沙市供电公司评审批复后,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天地电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110060974018010019327)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满足甲方要求及有关标准。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

5.3.2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3.3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5.3.4本项目采购简易程序验收,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3.5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费用。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按照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执行

7.违约责任

按照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执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工作内容

11.1.1现状调研:收集最新市政规划资料(控规+CAD图纸);收集现状电网资料、规划电网资料、整理电网台账;开展典型用户负荷调研。

11.1.2现状分析:梳理网架结构、排查通道资源、综合能源利用条件,分析现状电网存在问题,根据现状问题的轻重缓急,开展现状问题的星级评定。

11.1.3电力需求预测:分别开展园区近中远期负荷预测。远期预测至负荷饱和年,采用空间负荷预测法,根据地块规划用地性质,结合典型用户冷、热负荷调研结果,选取不同的负荷密度指标开展空间负荷预测。

11.1.4制定规划技术原则:分别制定高压电网规划、中低压电网规划、电源及大用户接入系统等技术原则。可考虑结合网格化规划理念,针对不同分类的网格,差异化的制定配电网建设改造技术原则。

11.1.5电力供需平衡分析:结合电源发展规划开展园区电力供需平衡分析。

11.1.6高压配电网发展规划:结合输电网发展规划,制定高压配电网规划建设方案。包括变电容量测算及布点规划、高压配电网网架发展规划、电源接入系统方案等。

11.1.7中低压配电网规划:一是远景目标网架制定,采用网格化的规划思路构建网架,使各网格配网结构清晰、简单、可靠。对照新版控规校核开关站布点、电缆通道、架空廊道,提出优化方案。二是近期方案制定,参考《十四五配网规划》,并根据网格实际情况优化2020-2025年规划方案,注重现状电网向目标网架的平滑过渡。三是简述相关区域中压配电网综合能源发展规划,电源建设情况、电源结构及发展变化趋势等,提出接入系统初步方案。四是简述区域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规模和分布及发展变化趋势等,提出接入系统初步方案。

11.1.8站址与通道规划:对变电站站址、电力线路通道、配电设施布点进行规划、用地预留。

11.1.9规划成效评估:包括存在问题解决情况、规划指标分析评估、智能用电规划方案评估、综合能源系统运行方案及评估等。

11.1.10投资估算:对各电压等级电网的建设规模进行统计,对投资规模进行估算。

11.1.11附图附表:包括项目清册、电网地理接线图(分年度)、网架拓扑图(分年度)、供电范围分布图(含负荷分布)、配电设施布局图、电缆管沟需求分析图等。

11.1.12工作全部完成后需要提交的成果包含有:《长沙市金霞开发区配电网专项规划》图纸和文本,包括纸质版及电子版。

11.2规划范围和期限

11.2.1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西至湘江、北至沙河—开福区界、东至长青路、南至北二环—京广铁路—捞刀河,包含金霞、鹅秀、高岭、沙坪、青竹湖5大组团,总面积84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约为67.5平方公里。

11.2.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以2020年为基准年,近期水平为2025年,中期水平为2030年,远期水平展望至负荷饱和年。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 地址: 学院路20号院北教楼二层202号
法定代理人: 康镇麟 法定代理人: 李颖
委托代理人: 侯希 委托代理人: 刘小华
电话: 0731-88482518 电话: 010-53056957
传真: 0731-88482567 传真: 010-53056957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