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共临沧市委党校校园配套设施提升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91.7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云鸿招字2023-057
预算金额391.7万元
招标公司中共临沧市委党校
招标联系人咸科长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鸿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梅工1375933662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5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2
公告正文
中共临沧市委党校校园配套设施提升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云鸿招字 2023-057)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临沧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共临沧市委党校校园配套设施提升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91.7 万元,招标人为中共临沧市委党校。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391.7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共临沧市委党校校园配套设施提升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共临沧市委党校校园配套设施提升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以下资 质要求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1)设计资质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专项设计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 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1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2 月 05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临沧市体育馆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临沧市体育馆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 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 74 号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中共临沧市委党校校园配套设施提升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以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下简称“本项目”)已获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共临沧市委党校,云南鸿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共临沧市委党校的委托,对中共临沧市委党校校园 配套设施提升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竞争性磋商,诚邀有相应完成项目能力的合格投标人 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共临沧市委党校校园配套设施提升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
2、建设地点:中共临沧市委党校
3、工程概况:一是视频教室提升改造。计划将体育馆部分区域改造成为视频教室,作为省、市、县、乡四级学员视频授课使用;二是校园安全提升改造。计划拆除现有简易围挡,修砌 半通透外围墙;提升改造自动识别门禁;提升改造大门内侧户外地砖为沥青路面;提升改造 书山苑侧人行步道;三是运动场所提升改造。计划提升改造室外七人制人工草坪足球场;提 升改造室外颗粒塑胶跑道;提升改造室外全天候硅 PU 篮球场。项目招标规模约 391.7 万元。
4、 工 期:总工期:60 日历天
设计: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审批手续及施工过程 中的深化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所有 设计成果通过甲方及相关部门的审核及备案,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施工:45 日历天(项目开工至完成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
5、质量要求:
设计: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强制性规范,由招标人一次性审核通过;并 对提供的设计成果质量终身负责。
施工: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及国家、省、市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保证各专项工 程验收通过。
总承包:执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国家、省、市现行法 规、规范的相关规定。
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建设规模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
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协调工作及指导监督以及协调 工作至工程竣工。
施工:完成本项目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所含的全部内容,完成竣工图的编制、资料归档及缺 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 品的价格给予 5%的扣除。
3.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 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1)设计资质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专项设计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 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具备资 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建筑工 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且持有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 工作和责任,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后,各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 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5 项目主要人员配备要求
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B 证),注册在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执业资格(建筑设计专业),且具有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并注册在投标企业或为投 标企业在册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3.6 财务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具有顺利
完成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的财务能力,需提 2020 年至 2022 年任意一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成立不 满一年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即可,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即可)3.7 企业业绩要求:
设计单位业绩要求:成立至今至少承担过 1 项类似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需 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施工单位业绩要求:成立至今至少承担过 1 项类似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需 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3.8 信誉要求(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8.1 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效情 况说明或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8.2 2020 年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 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3.8.3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2020 年至今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投标人自行提 供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查询的“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原件扫 描件或自行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书);
3.8.4 诉讼及仲裁:如实说明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 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 影响申请人在本投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3.8.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 2022 年至今任意 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 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注:成立未满 1 年的新 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 证明文件);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 2022 年至今任意 3 个月的社会保险 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注:成立未 满 1 年的新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 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8.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没有发生过 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投标企业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3.8.7 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网站信用查询记录的网 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9、其他要求:
3.9.1 农民工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24 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 求,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事项,承包人须在工程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 证金,并严格按人社部门的相关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 公章的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3.10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间及地点(该项目实行网上报名):2023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3 年 12 月 05 日,上午 9:00-11:30 时,下午 14:30-17:3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将以 下报名资料彩色复印件盖鲜章扫描成 PDF 格式发送至 QQ 邮箱:1026665705@qq.com 供招标 代理机构审核,逾期发送或未发送到指定邮箱或审核未通过或未按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 视为无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5)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无需提供)
(6)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4.2 文件售价 600 元/份,售后不退。
4.3 缴纳方式:(1)微信转账(微信号:13759336627,添加微信时请注明公司名称及项目 名称)
(2)对公账户:户 名:云南鸿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沧临翔支行
账 号: 2518041309200312467
5.4 投标人对上述资料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及时致电咨询,未按上述要求
提交资料查验的,将不予受理报名登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临沧市体育馆会议 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介:5 个工作日。本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共临沧市委党校。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共临沧市委党校
地 址:临翔区忙令社区环城西路 1292 号
联 系 人:咸科长
电 话:1878830625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鸿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临沧市临翔区茶马古镇 B3 栋
联 系 人: 梅 工
电 话: 13759336627
电子邮件: 102666570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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