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榕城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办事大厅LED屏播放内容设计制作服务集成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6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5/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zcz02-2024094-1
预算金额16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卓荣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伟林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3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04
公告正文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榕城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办事大厅LED屏播放内容设计制作服务集成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榕城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办事大厅LED屏播放内容设计制作服务集成项目(二次)”(采购编号:MZCZ02-2024094-1 )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名称:榕城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办事大厅LED屏播放内容设计制作服务集成项目(二次)
2、采购编号:MZCZ02-2024094-1
3、项目概述:福州市邮政国际综合楼榕城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办事大厅LED屏播放内容设计制作,包括但不限于对采购人提供的图文素材进行提炼、设计、制作,成品的展示包括图片、视频、小程序、网页等形式,并确保在LED屏流畅播放。为使播放内容及操作更加智能化,需要中标方免费提供一套集控系统及操作设备,采用分级方式呈现最直观的画面联动性,通过操作设备实现大屏联动控制。用于播放内容的切换、实时投屏。
4、采购内容: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本项目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16万元,供应商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本项目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对采购人提供的图文素材进行提炼、设计、制作、设备安装、相关辅材以及人工、运输的必要包装所需的费用,以及搬运到最终用户指定地点,交指定联系人签收、配合安装调试和使用培训及在质保期内进行售后服务的所有费用等。
5、供应商资格条件:
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9)及符合要求(10-12):
1)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服务能力的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5)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
A、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B、无法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备注有复印无效的应提供原件),并一同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不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不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6)供应商应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评审过程中,采购人还将协助磋商小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上述网站上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
8)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9)承诺与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
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准入限制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或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项目的磋商。将在开标(唱价)当日通过“天眼查”网站(https://www.tianyancha.com)或“企查查”网站(https://www.qcc.com)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企业信息查询结果,并由磋商小组进行复核。若查询结果表明供应商之间存在上述关系的情形之一的,相关供应商均资格审查不合格。
12)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6、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3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4日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
(2)递交地点: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5层1502)。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详细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斗门水头路10号
邮 编:350013
项目联系人: 卓荣
电 话:0591-87579079
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
邮政编码:350003
联 系 人:黄伟林、游秀敏
联系方法:0591-87677863-805
银行信息(适用于递交保证金缴纳代理服务费等):
开户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3510 0801 0018 1500 09287
电子邮件:1849435443@qq.com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榕城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办事大厅LED屏播放内容设计制作服务集成项目(二次)”(采购编号:MZCZ02-2024094-1 )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名称:榕城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办事大厅LED屏播放内容设计制作服务集成项目(二次)
2、采购编号:MZCZ02-2024094-1
3、项目概述:福州市邮政国际综合楼榕城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办事大厅LED屏播放内容设计制作,包括但不限于对采购人提供的图文素材进行提炼、设计、制作,成品的展示包括图片、视频、小程序、网页等形式,并确保在LED屏流畅播放。为使播放内容及操作更加智能化,需要中标方免费提供一套集控系统及操作设备,采用分级方式呈现最直观的画面联动性,通过操作设备实现大屏联动控制。用于播放内容的切换、实时投屏。
4、采购内容:
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预算金额(含税) | 备注 |
1 | 榕城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办事大厅LED屏播放内容设计制作服务集成项目(二次) | 1批 | 16万元 | 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本项目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16万元,供应商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本项目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对采购人提供的图文素材进行提炼、设计、制作、设备安装、相关辅材以及人工、运输的必要包装所需的费用,以及搬运到最终用户指定地点,交指定联系人签收、配合安装调试和使用培训及在质保期内进行售后服务的所有费用等。
5、供应商资格条件:
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9)及符合要求(10-12):
1)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服务能力的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5)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
A、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B、无法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备注有复印无效的应提供原件),并一同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不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不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6)供应商应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评审过程中,采购人还将协助磋商小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上述网站上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
8)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9)承诺与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
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准入限制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或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项目的磋商。将在开标(唱价)当日通过“天眼查”网站(https://www.tianyancha.com)或“企查查”网站(https://www.qcc.com)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企业信息查询结果,并由磋商小组进行复核。若查询结果表明供应商之间存在上述关系的情形之一的,相关供应商均资格审查不合格。
12)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6、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3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4日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
(2)递交地点: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5层1502)。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详细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斗门水头路10号
邮 编:350013
项目联系人: 卓荣
电 话:0591-87579079
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
邮政编码:350003
联 系 人:黄伟林、游秀敏
联系方法:0591-87677863-805
银行信息(适用于递交保证金缴纳代理服务费等):
开户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3510 0801 0018 1500 09287
电子邮件:1849435443@qq.co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