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项目代运维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赣榆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项目 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榆海集中供热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赣榆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项目代运维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占地41.41亩,拟新建厂房、仓库及配套设施,主要建筑面积约8695平方米,项目拟购置2台35t/h和1台50t/h低温低压生物质颗粒锅炉。项目建成后年供1.25MPa、280℃蒸汽约55万吨,年消耗燃料量约10.3万吨;
2.1.1主要工艺流程为:
生物质成型燃料送至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内燃烧,将除氧后的锅炉补水加热至过热蒸汽,供给热用户使用;同时厂内配套燃料输送、化水、电气、控制等系统。
2.1.2主要工艺设备:
(1)1×50t/h生物质锅炉及配套附属系统和1×35t/h生物质锅炉及配套附属系统;
(2)炉前给料系统:包括炉前钢料仓、拨料器、双螺旋卸料机等;
(3)燃料输送系统:从受料坑下的螺旋给料机开始到炉前料仓,螺旋给料机、输送皮带、除铁器、收尘系统;床料加注系统;
(4)烟风系统:包括一次风机、二次风机、引风机、罗茨风机及烟风道;
(5)热力系统:包括主蒸汽系统,除氧器、给水泵、疏水扩容器、疏水泵、疏水箱、连续排污扩容器、定时排污扩容器、管道、阀门、排污、分汽缸、智能一体化采暖换热机组及蓄热水箱等;
(6)油点火系统:油罐、油泵、包括点火装置、阀门及管路等;
(7)吹灰系统:激波吹灰系统;
(8)除灰渣系统;除渣系统,除灰系统;
(9)环保系统:石灰石炉内脱硫系统;SDS脱硫系统;SNCR脱硝系统+SCR;布袋除尘器等;
(10)加药取样系统:包括磷酸盐加药装置,手动取样冷却器、管道、阀门;
(11)压缩空气系统:含空压机、干燥机及过滤器;
(12)辅机循环冷却水系统;
(13)化水系统:全套化学水处理系统;
(14)电气系统:高低压厂用电设备、厂用低压变压器、高低压变频器、电气继电保护系统、工程范围内的电力电缆、桥架、照明、检修;
(15)热控系统:机组DCS系统、UPS、一、二次仪表、仪表阀门、控制电缆、热控桥架、导管安装材料,集中控制室汽包水位工业电视视频监控系统;
2.2 服务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
2.3 服务内容:本次委托为赣榆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项目一期建设期的技术支持、联合调试及联合调试后的生产运营和设备维护工作、项目正式投产运营前的行政审批代理工作、以及招标人运维班组的培训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4 服务期限:暂定360日历天,具体与项目建设期同步至低温低压生物质颗粒锅炉72+24小时试运行合格后6个月;
其中:项目建设期:包括施工阶段和设备安装调试阶段,同时配合至试运行结束(暂定6个月共180天);
运维期限:低温低压生物质颗粒锅炉72+24小时试运行合格后6个月(暂定180天);
2.5 最高限价:3843616元,其中(项目建设期间最高限价:267120元;运维期间最高限价3026496元;联合调试期间最高限价5500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A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证书;
3.3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须承担过供热项目(须含50t/h及以上的生物质锅炉)代运维(运营)业绩;
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运维(运营)合同,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锅炉规模、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认可。若提供的资料不能证明锅炉规模、时间等,则需提供委托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资料。
3.4其它要求:
(1)本项目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连建发【2021】336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须为项目负责人,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2024年07月至2024年1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3)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4)在项目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中标无效。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排序。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52分 企业实力:30分 技术部分:1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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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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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1) |
投标报价 (52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52分) |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 95%、96%、97%、98%。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3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注: 1.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2.本项目基准价计算方法选择方法三。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2.2.1(2) |
企业实力 (30分) |
项目组成员 (18分) |
针对本项目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它团队成员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1、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取得A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证书,且从事生物质电厂生产运营主要负责人满10年的得3分;满8年的得2分;满5年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以社保及任职证明为准。 2、项目组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 (1)锅炉专工:具有G3司炉证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0分。 (2)电气专工:具有高压电工证且取证时间满5年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以证书上发证日期为准。 (3)热控专工:具有低压电工证且取证时间满5年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以证书上发证日期为准。 注:(1)上述人员之间不得相互兼任,如出现兼任,则不得分。 (2)上述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4年07月至2024年12月,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注: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单位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相关证书、社保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类似业绩 (12分) |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供热项目(须含50t/h及以上的生物质锅炉)代运维(运营)业绩,每有一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 2.投标人拟派安全及环保专工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供热项目(须含50t/h及以上的生物质锅炉)代运维(运营)业绩,且在里面负责安全及环保工作的,每有一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运维(运营)合同,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锅炉规模、时间、人员信息及岗位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认可。若提供的资料不能证明相关信息,则需提供委托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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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3) |
技术部分 (18分) |
运营方案 (5分) |
对投标人提供的运营方案(包括业务系统运营;日常值守;线上巡检及网络、数据、设备异常反馈;实时数据和非实时数据缺失情况统计;业务数据专业化分析;人员培训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
财务方案 (4分) |
对投标人的财务方案(成本核算等)进行综合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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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保障方案 (4分) |
对投标人的应急保障方案(包括重大故障、重要时期的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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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管理方案(3分) |
对投标人的人员管理方案(包括考勤、绩效考核、奖惩等及包括驻场人员的协同配合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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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管理方案 (2分) |
对投标人的项目文档管理方案(包括文档类别、时间与质量要求等)进行综合评定。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20日;
5.2获取方式:登录江苏苏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采平台报名后获取;
https://suhai.etrading.cn/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特别提醒:请投标人务必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江苏苏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网站线上报名,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报名的,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11日10时00分。
6.2 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和安大厦423会议室。
7.资格审查:
7.1企业营业执照;
7.2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7.3项目负责人A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证书;
7.4类似业绩;
7.5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注: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单位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6投标人承诺书;
7.7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苏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榆海集中供热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赣榆经济开发区东关南路东侧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2号
邮 编:2221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王工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13815466041 电 话:0518-85899660/13505139935
传 真: / 传 真:0518-85899660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jiangsuxinde@126.com
2025年 0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