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镇燃气管道及设备设施等更新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四标段)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0/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101tp00102409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建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刘志鹏
中标公司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刘志鹏
公告正文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镇燃气管道及设备设施等更新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1024097 | 工程名称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镇燃气管道及设备设施等更新改造工程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1024097001004 | 标段名称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镇燃气管道及设备设施等更新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四标段) | ||||||||||||||||
建设单位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 | 填报单位 | 沈阳建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16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10月21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建设地点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刘志鹏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川 1532019202001821 | 99.000000% | 792 | 合格 |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95.22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运为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辽宁明兴建设安装有限公司;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刘志鹏 | 张建东 | 王淑君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刘志鹏 | 张建东 | 邹云桥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郭星煌 | 郭聪 | 于少春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正高级工程师(市政路桥设计) | 高级工程师(道路桥隧) | 高级工程师(道桥) | ||||||||||||||||
注册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川 1532019202001821 | 辽 1212019202101386 | 辽1152014201504501 | ||||||||||||||||
投标报价 | 99.000000% | 99.150000% | 98.700000% | ||||||||||||||||
工程工期 | 792 | 792 | 792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热力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 | ||||||||||||||||
评审得分 | 95.22 | 92.47 | 90.81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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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运为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辽宁明兴建设安装有限公司;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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