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污水处理消毒及污水处理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南新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招标部(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89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3-06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NXCG-202212190044
项目名称:污水处理消毒及污水处理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总预算金额:1800000元。
最高限价:18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采购需求: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金额(元) |
1 | 其他水污染治理服务 | 污水处理消毒及污水处理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 详见附件。 | 3 | 项 | 600000 | 1800000 |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无。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提供符合会计法要求的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①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五证合一”仍须按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
②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具体是指:2022年11月至2023年01月。
③根据宁乡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宁财[2022]15号)、长沙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精神,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④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签字盖章不得使用电子公章、电子签名章。
无。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通过《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1、投标截止:2023-03-06 09:30 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3-03-06 09:30 分。
3、开标地点:湖南新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89号)。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02月10日起至2023年02月17日,每日上午9时到12时,下午2时到5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湖南新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招标部(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89号)。
3、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第三条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可登录《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下载,凡未领取纸质招标文件并办理登记手续的,其投标恕不接受。招标文件每份0元。(★)
2023-02-10 起至 2023-02-17 止(5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02月10日起至2023年02月17日,每日上午9时到12时,下午2时到5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湖南新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招标部(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89号)。
3、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第三条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可登录《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下载,凡未领取纸质招标文件并办理登记手续的,其投标恕不接受。招标文件每份0元。(★)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宁乡市人民医院 |
联系人:陶先生、文女士 |
电 话:0731-87871511 |
地 址:宁乡市玉潭镇一环西路209号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新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周女士,杨先生 |
电 话:0731-87855455 |
地 址: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89号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附件列表:
- 招标文件-宁乡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消毒及污水处理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终).docx招标文件-宁乡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消毒及污水处理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终).docx
2023 年2 月10 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一、说明 | ||
第1.1款 | 采购项目 | 宁乡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消毒及污水处理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
第2.1款 | 采购人 | 名称:宁乡市人民医院联系人:陶先生、文女士电 话:0731-87871511地 址:宁乡市玉潭街道一环西路209号 |
第2.2款 |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新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89号 联系人:周女士,杨先生 电话:0731-87855455传 真:0731-87889318 |
第2.7款 | 采购进口产品 | ☑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
第3.1款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4)提供符合会计法要求的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特定资格条件:无。注:①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五证合一”仍须按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②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具体是指:2022年11月至2023年01月。③根据宁乡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宁财[2022]15号)、长沙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精神,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④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签字盖章不得使用电子公章、电子签名章。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5)投标文件中所有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不是亲笔签名的。 |
第6.1款 |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 ☑ 不组织□ 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或者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
第6.2款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3年02月21日17:00时前。 |
二、招标文件 | ||
第8.2款 | 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或范围 | 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10项将导致投标无效。 |
第7.4款 |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 2023年02月10日17:00时至2023年02月17日17:00时止 |
第9.2款 | 信息公告媒体 | 《长沙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 |
第21.1款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时间 | 2023年03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三、投标文件 | ||
第14.1款 | 投标报价的规定 | 按招标文件第四章要求报价。 |
第14.5款 | 采购预算 | 采购预算:1800000.00元最高限价:1800000.00元 |
第16.4款 | 样品提供的规定 |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提交的时间: / 、地点 / 。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第三章及第四章。2、中标人提供的样品保管、封存规定: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中标人提供的样品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
第17.1款 | 投标有效期 | 90日(日历日) |
第18.1款 | 投标保证金 |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提速增效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费用,减轻企业资金负担,取消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
第19.1款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 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商务技术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另须提供电子文件一份(U盘或光盘,并标注投标人名称) |
四、投标 | ||
第21.1款 |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 | 湖南新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89号) |
第23.1款 | 分包 | □ 允许分包 ☑ 不允许分包 |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 ||
第25.1款 | 投标人代表身份核实 | 在开启《投标文件》公开唱标前,须查验以下资料之一,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作不合格投标人处理:①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②投标人代表为授权代理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授权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
第25.2款 | 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 无 |
六、中标信息公布 | ||
第29.2款 | 并列情况下确定采购人的方式 | ☑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随机抽取的方式。 |
七、合同签订 | ||
第32.1款 | 履约担保 |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合同金额的 %。 |
八、其他规定 | ||
第36.1款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21400.00元(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计算)。 |
第37.1款 | 其他规定 | 根据《关于修改招标采购文件范本及明确事项的通知(三)》长采管[2016]12号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留存备查。 |
银行名称 | 联系人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刘 波 | 名城支行客户经理 | 13874998873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肖勇光 | 分行高级经理 | 13755192647 |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 黄飞燕 | 营业部总经理 | 13308463468 |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 蒋寒奇 | 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 | 13548982975 |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 刘栅延 | 支行行长 | 13337316405 |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 蒋修远 | 支行客户经理 | 18607310422 |
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 邓永胜 | 岳麓支行副行长 | 13617319650 |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 蔡学军 | 公司银行部负责人 | 13055167195 |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 宋学农 | 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 0731-845822141 |
银行名称 | 联系人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谢俊峰 | 湘江中路支行公司业务管理经理 | 84919503;13687320956 |
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 唐红英 | 溁湾支行行长 | 89750053;18673166920 |
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 | 颜国恒 | 芙蓉中路支行 | 88665238;13574801920 |
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 | 李 宁 | 天心区支行副行长 | 85114839;13975813058 |
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 | 刘 毅 | 丽臣路支行行长 | 82741897;13808436058 |
长沙银行 | 钟柯 | 金城支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 | 84413595;13875880163 |
邮储银行长沙分行 | 严春燕 | 岳麓支行副行长 | 85579459;13875864330 |
信用担保机构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国投资担保公司 | 何嘉 | 010-88822659/13718642233 |
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蔡建雄 | 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 |
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 彭球邓霞英 | 0731-89761702/138759809060731-89761706/13574125851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第1.2款 | 评标因素和标准 | 见附页3-1 |
第4.2款 |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 | 按本章正文规定修正 |
第5.2款 | 价格评审优惠 | ①给予小型、微型企业、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10 %,不重复享受政策;②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本文件所称联合体价格扣除是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 |
第5.2款 | 优先采购 | ①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价格/ %。 ②环境标志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4 %、价格4 %③两型产品:对于技术、价格分和商务分,应分别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4%、价格4%、商务4%。其中商务评标项加分,两型产品供应商需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网点。上述三类产品中取其中一类进行加分。 |
第5.2款 | 技术、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 | 1、节能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3、两型产品:商务加分=商务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 |
第5.8款 |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得分相同时,确定采购人推荐资格规定 | ☑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提示:也可另行规定)□ 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
第5.9款 |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 | 核心产品为: 消毒粉剂 。(提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具体产品为核心产品) 两家及以上投标人提供相同产品的价格总和均超过该项目包各自投标总价 / %的,为核心产品。(提示:也可另行规定) |
评标方法及标准 | |||
类别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价格部分10 | 投标价格 | 10 |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注: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2、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技术部分70 | 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 | 40 | 1、投标文件中没有货物/服务说明一览表或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表的,不计分;2、所投消毒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计40分。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清,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有缺漏项、有负偏离的,每处扣5分,扣完为止。 |
技术部分70 | 消毒药剂质量保障及配送方案 | 6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消毒药剂质量保障及配送方案进行评分: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完善、措施及时、详细合理的 计6分; 有缺漏项,欠完整、欠科学准确、欠详细、欠合理的,每一处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
技术部分70 | 消毒设备维保及培训方案 | 6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消毒设备维保及培训方案进行评分: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完善、及时、详细合理的计6分,有缺漏项,欠完整、欠科学准确、欠详细、欠合理的,每一处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
技术部分70 | 投消毒产品的生产工艺 | 6 | 根据投标人所投消毒产品的生产工艺(包括但不限于工艺流程图、制作工艺说明、检测设备一览表等)进行评分,生产工艺及生产设备完整详细、科学合理的计6分,有缺漏项,欠完整、欠科学准确、欠详细、欠合理的,每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
技术部分70 | 售后方案和应急预案 | 6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售后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评议:方案详细、思路清晰、可行性高的计6分;有缺漏项,欠完整、欠详细、欠合理的,每一处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
技术部分70 | 污水站设备维护方案和调试方案 | 6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污水站设备维护方案和调试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完全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完整详细全面得6分,有缺漏项,欠完整、欠科学准确、欠详细、欠合理的,每一处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
商务部分20 | 综合实力 | 3 | 投标人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认证范围包括:消毒粉的研发、生产、售后),每提供一个计1分,本项最高计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商务部分20 | 综合实力 | 6 | 投标人或者所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具有 “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资格证书”的计3分;投标人或者所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计3分;以上资料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商务部分20 | 人员配置 | 3 | 投标人拟派消毒操作人员具有污废水操作工证书的、设备维保人员具有电工操作证书的,每提供1个计1.5分,本项最高计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商务部分20 | 类似业绩 | 6 |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计3分,计满6分为止。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类似项目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商务部分20 | 投标文件编制 | 2 |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计2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自动机械格栅 | 型号:XQ-500,过水流速0.4—0.6m/s,角度65°,栅系:10mm,宽度:500mm,材质:不锈钢,功率:0.55KW | 套 | 1 |
2 | 罗茨鼓风机 | 型号:3L32WDQ=4.45m3/min,P=49KP,N=7.5KW | 台 | 2 |
3 | 污水提升泵 | 型号:WQ25-8-1.5 | 台 | 2 |
4 | 混合液回流泵 | 型号:WQ25-8-1.5 | 台 | 2 |
5 | 污泥回流泵 | 型号:WQ15-10-1.5 | 台 | 2 |
6 | 自动压滤机 | 型号:XMY8/630-UB | 套 | 1 |
7 | 螺杆泵 | 型号:WQ10-15-1.5 | 台 | 2 |
8 | 活性氧消毒剂自动投加装置 | 型号:RX-600-HJ | 套 | 1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自动机械格栅 | 型号:XQ-500,过水流速0.4—0.6m/s,角度65°,栅系:10mm,宽度:500mm,材质:不锈钢,功率:0.55KW | 套 | 1 |
2 | 罗茨鼓风机 | 型号:3L32WCQ=6.16m3/min,P=49KP,N=7.5KW | 台 | 1 |
3 | 污水提升泵 | 型号:WQ25-8-1.5 | 台 | 2 |
4 | 混合液回流泵 | 型号:WQ25-8-1.5 | 台 | 2 |
5 | 污泥回流泵 | 型号:WQ15-10-1.5 | 台 | 2 |
6 | 活性氧消毒剂自动投加装置 | 型号:RX-600-HJ | 套 | 1 |
序号 | 名 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序号 | 名 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活性氧投加设备 | JY-RX400-60LJ | 台 | 1 |
2 | 设备间 | 不锈钢,2m² | 台 | 1 |
3 | 电控箱 | 手自一体,智控,漏电保护装置 | 台 | 1 |
4 | 活性氧检测仪 | Q-AO | 台 | 1 |
5 | 电线电缆 | 设备间入户线,开槽,地埋,消毒设备电线 | 项 | 1 |
6 | 管阀,给排水管 | 设备间入户水,排水及配件 | 项 | 1 |
序号 | 名 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序号 | 名 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消毒设备 | WL-150IVA | 台 | 2 |
2 | 污水提升泵 | 型号:5WQ-10-0.75 | 台 | 1 |
沉淀池污泥泵 | 型号:5WQ10-10-0.75 | 台 | 2 | |
3 | 混合液回流泵 | 型号:5WQ10-10-0.75 | 台 | 1 |
4 | 污泥回流泵 | 型号:WQ15-10-1.5 | 台 | 1 |
5 | 活性氧消毒剂自动投加装置 | 型号:RX-600-HJ | 项 | 1 |
6 | 污水提升泵 | 型号:WQ25-8-1.5 | 项 | 1 |
7 | 回转式鼓风机 | 3L32WD | 台 | 2 |
8 | 氯气报警仪 | BS450 | 个 | 1 |
水质指标 | pH | CODcr(mg/L) | BOD5(mg/L) | SS(mg/L) | 粪大肠杆菌(MPN/L) |
排放标准 | 6~9 | ≤60 | ≤100 | ≤60 | ≤1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
序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投标价格 | 交货期 |
序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单价(元/Kg) | 交货期 |
投标总价(已包含价格折扣):小写: 大写: | |||
备注: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位 | 规格型号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Kg) | 总价(元) | 备注 |
1 | 1 | / | ||||||
2 | / | |||||||
3 | / | |||||||
4 | / | |||||||
5 | / | |||||||
…… | …… | / | ||||||
合计报价 | / |
序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制造商名称 | 型号规格/服务内容 | 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 | 政策功能类型及编号 | 备注 |
序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与技术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与技术条款 | 响应/偏离 | 说明 |
本公司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总额(元) | 货物制造商名称 | 货物制造商类型(填写小型、微型) | 商标名称 | |
小型、微型 | ||||||||
小计 |
本公司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1 | 2 | 3 | 4 | 5 | 6 | 7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总额(元) | 货物制造商名称 | 政策功能编码 |
节能产品 | ||||||
小计 | ||||||
环境标志产品 | ||||||
小计 | ||||||
两型产品 |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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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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