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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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保部公告2018年9号,现将烯湾科城碳纳米管产品生产线新建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专家意见)公示如下:
烯湾科城碳纳米管产品生产线新建项目位于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道枫塱三路106号,占地面积32001m2。该项目内设CVD系统、流化床、氧化炉、粉碎机、挤出机、切粒机等生产设备,以丙烯、催化剂、N-甲基叱咯烷酮、耐冲击性聚苯乙烯、聚苯硫醚、聚苯醚、环氧树脂等为主要原辅材料,年产碳纳米管粉体300吨、碳纳米管纤维15吨、碳纳米管导电浆料5000吨、碳纳米管改性塑料20000吨、碳纳米管纤维纱线预浸料200吨。
项目采取分期建设,分期投产验收模式,本次验收其中的一期工程,涉及生产规模包括碳纳米管粉体200吨/年、碳纳米管导电浆料5000吨/年、碳纳米管改性塑料2520吨/年。一期工程共有员工100人,年工作300日,每天工作24小时。
公示时间: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31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烯湾科城碳纳米管产品生产线新建项目验收报告表(公示).pdf 35.2 MB ,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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