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项目编号: YTXZFCGDL-GK-2020-056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于田县乡镇垃圾收集清运项目设备采购(第一包段) | 22032 | 11236320 | 只 | 采购240L铁质垃圾筒(与7吨垃圾收集车配套)22032只 |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2 | 于田县乡镇垃圾收集 清运项目设备采购 (第二包段) | 240 | 3600000 | 辆 | 采购电动专用巡检车240辆,具体参数详见招标 文件 |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 文件 |
3 | 于田县乡镇垃圾收集清运项目设备采购(第三包段) | 1 | 13380000 | 批 | 采购7吨垃圾收集车(与240L铁质垃圾筒配套)36辆、垃圾运转压缩设备站(包含两台17m3移动式垃圾压缩设备,一辆25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共5套 |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须有符合本项目所需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
2、投标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及委托人均需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总公司或分公司的社保证明均可),开标时未携带的按废标处理;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被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被限制投标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现场查询);
5、第三包段投标人还需提供垃圾收集车及可卸式垃圾车的准确车型并在工信部网站核准有效;必须经国家工信部批准,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且车辆技术参数外形结构与公告车型的一致;3C认证证书、检验报告;
6、在本地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次采购设备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且售后服务机构要有与本次招标相关的经营范围。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的,还需提供租赁许可证);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20-04-28 至 2020-05-18 20:00:00
上午: 10:00-14:00 下午: 15:30-20: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在符合本招标(采购)公告报名条件的前提下,投标人可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本招标(采购)公告附件中直接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并参与投标。
3.标书售价(元): 200 元(开标现场缴纳招标文件费)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报名: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企业,在符合招标公告报名条件的前提下,于2020年4月28日至2020年5月13日之前将《于田县政府采购报名表(后附)》填写好发送至于田县交易中心邮箱3175294517@qq.com及新疆新科智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1537148679@qq.com)一份进行报名。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将于田县政府采购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投标企业不予报名。本地投标企业不用填写报名表。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无,在开标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核。3、投标文件应于开标时间截止前送达指定的地点,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5-19 12:00:00
七、 投标地址: 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田县建德路8号政府老办公楼一楼左边)
八、 开标时间: 2020-05-19 12:00:00
九、 开标地址: 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田县建德路8号政府老办公楼一楼左边)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于田县乡镇垃圾收集清运项目设备采购(第一包段) | 200000 | 于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丝路信用社 | 8820 1021 2010 1062 02100 | 电汇、转账 | 1、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且不得以分公司的名义转账;2、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19:00(北京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付款用途里标明项目名称、标包及用途。投标保证金以进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投标保证金以其进账时间确定其有效性,在规定时间内未进入到指定账户,否则按废标处理。开标前投标单位不需至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保证金收据原件,开标时需携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凭证;开标结束后未中标企业现场将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收据(必须加盖公司公章/财务章)、银行回单递交至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 |
2 | 于田县乡镇垃圾收集清运项目设备采购(第二包段) | 70000 | 于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丝路信用 社 | 8820 1021 2010 1062 02100 | 电汇、转账 | 1、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且不得以分公司的名义转账;2、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19:00(北京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付款用途里标明项目名称、标包及用途。投标保证金以进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投标保证金以其进账时间确定其有效性,在规定时间内未进入到指定账户,否则按废标处理。开标前投标单位不需至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保证金收据原件,开标时需携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凭证;开标结束后未中标企业现场将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收据(必须加盖公司公章/财务章)、银行回单递交至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 |
3 | 于田县乡镇垃圾收集清运项目设备采购(第三包段) | 200000 | 于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丝路信用社 | 8820 1021 2010 1062 02100 | 电汇、转账 | 1、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且不得以分公司的名义转账;2、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19:00(北京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付款用途里标明项目名称、标包及用途。投标保证金以进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投标保证金以其进账时间确定其有效性,在规定时间内未进入到指定账户,否则按废标处理。开标前投标单位不需至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保证金收据原件,开标时需携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凭证;开标结束后未中标企业现场将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收据(必须加盖公司公章/财务章)、银行回单递交至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3、其他事项
非本地投标单位必须于2020年4月28日至2020年5月13日之前将《于田县政府采购报名表(后附)》填写好发送至于田县交易中心邮箱3175294517@qq.com及新疆新科智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1537148679@qq.com)一份进行报名。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将于田县政府采购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投标企业不予报名。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新科智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戚麟
联系电话: 0903-2529220
传真: 0903-2529220
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市古江南路24号景苑小区1号楼1单元1703室
2、采购人名称: 于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梁杰
联系电话: 0903-6818756
传真: 0903-6818756
地址: 于田县文化路30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于田县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 单晓宝
监督投诉电话: 0903-6811110
传真: 0903-6811110
地址: 于田县文化北路6号
附件信息:
企业政府采购报名表.docx
14.2 KB
包一招标文件(综合).doc
4.3 M
包二招标文件(综合).doc
4.4 M
包三招标文件(综合).doc
4.4 M
于田县乡镇垃圾收集清运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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