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深汕中心医院二期建设项目(科研教学楼、宿舍楼)零星机械租赁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0/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竞谈-汕尾医院-2023-01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钟浩宇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深汕中心医院二期建设项目(科研教学楼、宿舍楼)零星机械租赁谈判公告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深汕中心医院二期建设项目(科研教学楼、宿舍楼)零星机械租赁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竞谈-汕尾医院-2023-012 1.招标条件
深汕中心医院二期建设项目(科研教学楼、宿舍楼)(项目名称)由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项目业主为汕尾市代建项目事务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零星机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2.1工程名称:深汕中心医院二期建设项目(科研教学楼、宿舍楼)。
工程地点与概况:一期工程中(科研教学楼、宿舍楼)总建筑面积为:34421.53平方米(地上21840.01平方米,地下12581.52平方米)。其中科研教学楼建筑面积25302.07平方米(地上14705.47平方米,地下10596.6平方米),地上5层,地下2层。宿舍楼建筑面积9119.46平方米(地上7134.54平方米,地下1984.92平方米),地上8层,地下1层。
工程实施地点:汕尾市城区火车站片区汕可路西侧、站前横路以南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是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深汕中心医院二期建设项目(科研教学楼、宿舍楼)建设工程所用挖机、随车吊、汽车吊租赁。招标的物资种类、数量以及包件的划分等情况详见表格。 3. 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采购项目经营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
3.2 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供货商,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本次谈判文件仅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谈判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注册认证成功后在电子商务平台对本此竞争性谈判进行响应和报名。
4.2购买电子版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10月24日10时00分至2023年10月28日17时00分前将投标确认函(附表2)、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及开户银行许可证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采购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投标人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发送至招标组织单位邮箱,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通知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或将电子版谈判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确认函提供的邮箱中。
4.谈判判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1: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售后不退。 5.谈判文件的递交
5.1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10时00分前(即为开标时间);递交地点:广东省汕尾市城区火车站片区汕可路西侧、站前横路以南深汕中心医院二期建设项目(科研教学楼、宿舍楼),联系人:钟浩宇,联系电话:18040093241。谈判文件网上报价及电子版上传截止时间与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鲁班网平台报价必须与纸质版谈判文件报价一致。
除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外,投标人也可将投标文件邮寄至递交地点:广东省汕尾市城区火车站片区汕可路西侧、站前横路以南深汕中心医院二期建设项目(科研教学楼、宿舍楼)。
联系人:钟浩宇
联系电话:18040093241
区域联系人:王黛
区域联系电话:18620105604
招标人截止收取投标文件时间为202310月31日午10时00分逾期未收到邮递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网上开标解锁密码递交时间同上。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网上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同上。
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截止时间同上。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3年10 月31日10时00分。
6.2开标地点:广东省汕尾市城区火车站片区汕可路西侧、站前横路以南深汕中心医院二期建设项目(科研教学楼、宿舍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和国家公共服务平台。
7.2二次报价:
如果第一次报价合理,符合市场行情和项目效益最大化原则,将不开启二次报价,如果不符合以上条件,将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按以下条例执行:
(1)二次报价时间:开标结束后,自招标人发出二次报价通知1小时内完成。
(2)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最终报价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最终报价权利,按照第一次报价内容进行评审。
(3)第一次报价将作为投标单位投标意愿的判定依据,第一次报价需严谨客观对待,如投标单位第一次报价与最低价偏差过大,招标单位有权拒绝其参与二次报价。 8. 招标人信息及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建工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钟浩宇
电话:18040093241
邮 箱:476423693@qq.com
详见附表1: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9. 附件
附表1:竞争性谈判物资一览表
附表2:投标确认函
附表3:谈判物资种类、数量以及包件划分表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2日




















附表1:竞争性谈物资一览表

招标物资名称

包件
编号

计量
单位

包件
数量

招标人

投标人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联系人及收款账号

60挖机

A-01

台班

详见清单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代理商或经销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3.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

0.2

项目联系人:钟浩宇
联系电话:18040093241
邮箱:476423693@qq.com
收款账号:
账户名称: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深汕中心医院二期项目经理部
银行帐号:2011010193405010000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财务联系人:牟德盛
联系电话:18313981351
(转账时,请必须写明项目名称及投标包件号)

挖机60-打炮

胶轮挖机-打炮

随车吊-25t

汽车吊-25t

汽车吊-50t








附表2:投标申请表

招标编号:竞谈-汕尾医院-2023-012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投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必填)



1.购买招标文件方式:电子版□纸质□

2.申请投标包件:
A-01挖机、随车吊、汽车吊( )
3.其它说明: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附表3:谈判采购物资种类、数量以及包件划分表

招标物资名称

包件编号

规格

单位

数量

计划交货期

交货地点

备注

挖机

A-01

60挖机

台班

50

暂定日期为2023年10月至2024年11月

项目位于:广东省汕尾市城区火车站片区汕可路西侧、站前横路以南


挖机

60-打炮

台班

20


胶轮挖机

胶轮挖机-打炮

台班

20


随车吊

25t

台班

60


汽车吊

25t

台班

60


汽车吊

50t

台班

20


合计




230




备注说明:
招标物资种类,若有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规格、型号、数量等数据表述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上载明的规格、型号、数量等数据为准。
1、以上物资招标需求为初步设计数量和采购规格,其实际需求数量及租赁时间以施工实际周期为准;
2、租赁价格中含机械维修费用、维修保养的工资、税金等所有的费用;
3、计划交货期:设备暂定2023年10月到现场,每台具体进场时间以项目通知为准;
4、交货地点:项目位于广东省汕尾市城区火车站片区汕可路西侧、站前横路以南施工现场,具体卸货位置由现场收料人员指定,供应商应根据承租方的现场时间安排负责挖机、随车吊、汽车吊的所有措施的实施,费用包含于租赁费用中。
5、二次报价:
如果第一次报价合理,符合市场行情和项目效益最大化原则,将不开启二次报价,如果不符合以上条件,将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按以下条例执行: (1)二次报价时间:开标结束后,自招标人发出二次报价通知1小时内完成。 (2)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最终报价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最终报价权利,按照第一次报价内容进行评审。 (3)第一次报价将作为投标单位投标意愿的判定依据,第一次报价需严谨客观对待,如投标单位第一次报价与最低价偏差过大,招标单位有权拒绝其参与二次报价。

返回顶部